竞投公告
(略)受金津、珠
(略)对权属于金津、
(略)西侧牡丹围集体用地进行公开竞投,欢迎有意参加竞投的单位:
(略)
一、竞投项目基本情况
(略)
资产性质
面积
资产地址:
(略)
金津(联社)LX
(略)
非经营性资产
4797.93㎡
(略)西侧牡丹围
二、投标准入条件:
(一)本次竞标面向社会年满18周岁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或具备有效的经营证照,
(略)企业或其他组织。凡与金津、珠
(略)居委会、经联社有经济纠纷、拖欠集体租金的以及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不能报名参加竞标。
(二)对于曾违反《竞投会场纪律》、扰乱竞投秩序,以及对相关利害关系人的利益造成损害的单位:
(略)
(三)其他规定,详见《集体资产交易方案》及《竞投人须知》(附:补充条款)
三、竞投原则:
本次项目采用书面报价方式:
(略)
四、公示时间:
2024年2月5日至2024年2月9日
五、申请时间:有意竞投者,请于2024年2月9日17时30分前(工作日时间)到金
(略)居委会进行申请登记(节假日除外),否则,不得参加竞投。
六、用地招标方式:
(略)
七、土地性质、坐落及面积:拟出租集体土地的性质为集体建设用地,
(略)牡丹围集体土地,
(略),
(略)界线(铁路沿线十米安全保护控制线,面积285.83平方米,不得搭建),南至金龙居委会(相邻留边界1米,面积100平方米),北至珠津居委会,土地总面积4897.93平方米(其中现有二层建筑物面积3417.69平方米)。出租面积4797.93平方米,其中金津经济联合社权属面积为3714.66平方米,珠津经济联合社权属面积为1083.27平方米,出租期间不得新建、改建、扩建。
八、出租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租期为五年,期间如发生以下情形之一,则应在一个月内收回该地块及厂房,并提前终止租赁协议:(一)政府因建设项目需收回该地块;(二)该地块“工改工”项目明确实施之日起。
九、竞标方式:
(略)
十、租金收取方式:
(略)
十一、招标对象:本次竞标面向社会年满18周岁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或具备有效的经营证照,
(略)企业或其他组织。凡与金津、珠
(略)居委会、经联社有经济纠纷、拖欠集体租金的以及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不能报名参加竞标。
十二、
(略)或个体工商户的,须在
(略)市场监督管理局(
(略)场监督管理所)
(略)场主体登记;在
(略)税务局(珠池税务分局)办理税务登记。
十三、竞标条件:报名参加竞标者须于2024年2月5日8时30分至2024年2月9日17时30分向金津经济联合社缴交竞标保证金人民币伍拾万元(¥
(略)),并到居委会办理登记确认手续,中标者竞标保证金自动转为租金和履约保证金等款项,多退少补,未中标者的竞标保证金在竞标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予以退还,逾期或未足额缴交竞标保证金者不享有竞标资格。
(略):
(略)769523,户名:
(略)金津经济联合社,开户行:
(略)辛厝寮分理处。
十四、投标时间及地点:
(略)
十五、中标者必须在2024年2月25日至2024年2月27日(竞标结果公示五天无异议后三天内)与金津、珠津经济联合社签订租赁合同,逾期未签订租赁合同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该中标项目将重新进行竞标),金津、珠津经联社有权扣留中标者所缴竞标保证金的百分之伍拾(50%)即人民币贰拾伍万元(¥250000.00元)作为违约金列入经联社集体收入,余款不计利息在1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
十六、中标方在承租期间生产经营项目应办理符合有关法律规定的手续,依法经营,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并承担房屋安全及消防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承租方不得破坏所承租土地上既有建筑物结构,若需要对既有建筑物外观进行改、扩建、树木移除,须征得出租方书面同意。
十七、中标方在承租期间自行解决水用电问题,出租方提供协助。
十八、承租期间,中标方未经出租方所
(略)召开“两委”会议、居民代表大会同意,不得转让、转租、抵押所租赁的集体土地,不得在租赁的土地上从事任何违法行为,否则出租方有权解除租赁的合同,收回出租的土地,并扣除中标方已缴交的租赁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列入经联社集体收入,并追究中标方的违约责任,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概由中标方负责。
十九、承租期间,若发生以下情形之一,则应在一个月内收回该地块及厂房,并提前终止租赁协议,中标方应无条件服从,出租方应退还中标方履约保证金,租金按合同实际履行月份结算:(一)政府因建设项目需收回该地块;(二)该地块“工改工”项目明确实施之日起;若政府对该地块上的建(构)筑物及附属设施进行补偿,则地上建(构)筑物及附属设施的补偿全部归出租方所有,出租方不负责补偿中标方任何经济损失。
二十、协议书提前解除或租赁期满,中标方须自行注销营业执照等相关证照,结清租赁期间的水电费及办理移交手续,承租方应在协议书提前解除或租赁期满前将租赁场地内的一切物品和设备等搬离,将该租赁地块移交给出租方管理。中标方若逾期不搬迁移交,出租方有权自行收回土地、建筑物和固定设施等,该地上动产及物品视为中标方放弃,出租方有权进行处置;并要求中标方赔偿出租方遭受的损失,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经济损失均由中标方负责。
二十一、本招租方案及相关事项已经按《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工作条例》中的“四议两公开”程序进行办理,并召
(略)党员大会审议及村民代表大会决议,决议结果公示七天无异议后方可组织实施。
二十二、本招租方案最终解释权归金津、珠
(略)居民代表大会所有。
二十三、看样:公有资产营运机构/
(略)不组织交易前踏勘现场活动,竞投人认为有需要的,可自行对交易标的物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特殊情况的可向公有资产营运机构/集体经济组织申请协助。
二十四、
(略):
联系电话:
(略)
(略)址:
(略)
二十五、公有资产营运机构/集体经济组织:
(略)金津、珠津经济联合社
联系人:
(略)
联系电话:
(略)
(略)
2024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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