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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巴彦淖尔市磴口县乌兰布和农场60亩耕地出租(年出租底价350元亩年,租期1年)交易公告

所属地区:内蒙古 - 巴彦淖尔 发布日期:2024-05-31
所属地区:内蒙古 - 巴彦淖尔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5/31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项目名称:(略)
(略)N0109FCZZ247768产权子类型土地
挂牌起始日期(略):00:00挂牌截止日期(略):59:59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不延期
标的概况标的坐落内蒙古巴(略)乌兰布和农场
(略)东至二干渠南至一干管理所西至九一支渠
租赁面积60亩租赁期限1年
租金支付方式:(略)
土地类型划拨规定用途耕地
(略)
权证名称:(略)
土地现状是否有优先承租方否是否存在其他权利人否
是否属再次租赁否其他情况无
评估情况评估价(元)无
评估基准日无
评估机构无
租金底价350元/亩/年
出租方情况基本情况出租方名称:(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略)(略)组织实施。本出租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1、本次产权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出租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2、我方出租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3、我方所提交的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4、我方在出租过程中,(略)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出租方决策文件会议纪要
(略)
特别告知
1、本次出租标的土地处于闲置状态,租赁土地面积约60亩,此次出租资产土地实际面积以勘验时的实际情况为准。租金底价为含税价。承租方租赁后仅可作耕种使用。
2、本次出租房屋及其构筑物修缮、土地开垦等由承租方负责,所需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3、本次出租资产在生产、经营过程中,造成的经营风险、安全生产责任全部由承租方承担。承租方不得在标的土地、房屋及其构筑物内存放危险化学用品,不可从事国家法律禁止的活动等。
4、承租方严禁拆除土地、房屋及其构筑物内现存设施、设备。
5、请各意向承租方亲自勘验标的,了解标的实际情况,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略)(以下简称“中心”)仅就出租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6、在通过e(略)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e(略)竞价交易规则》、《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及任何e(略)中公开披露的说明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略)不承担任何责任。
7、承租方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承租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略)催告仍未履行的,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终结该项目,并另行处置标的。
交易条件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略)
承租方资格条件无
标的交割详见“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第4条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承租方须在标的勘验期间内亲自勘验标的,标的状况是以实际为准。(略)(略)指定银行账户。意向承租方一旦报名并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与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同时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标的有瑕疵、租赁合同条款存在问题、土地披露面积与相关部门核定面积不符等为由而拒绝履行相关承租义务,否则视为违约,出租方将按照约定处置保证金。
2、竞价结束时的最高报价者即为承租方,意向承租方被确定为承租方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并在《租赁合同》(略)指定账户。承租方须在签订《租赁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纸质报名资料、《租赁合同》、《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略),中心在收到租金及交易服务费后3个工作日内出具交易凭证,在交易凭证出具后3个工作日内将租金转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
3、本次租赁标的租金支付方式:(略)
4、本次租赁标的在出租方与承租方签订《租赁合同》,且出租方收到租金次日起1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交付手续。
5、承租方应按照标的使用性质合理使用标的,如因承租方使用不当造成资产损坏的,承租方负责修复或者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同时标的内不得存放危险化学用品,不可从事国家法律禁止的活动等。如因承租方使用不当造成标的损坏的,承租方负责修复或者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6、标的交付前产生及欠缴的费用由出租方承担,交付后所产生的除与产权相关房产税、土地税外一切其他税、费以及生产、经营活动产生的一切税费由承租方承担。租赁期间标的出现因非不可抗力等情况造成出租方或第三人人身财产损失的,由承租人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送达费、差旅费、执行费、邮寄费等全部费用)。
7、承租方在标的租赁期间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将标的整体或部分以任何方式:(略)
8、承租相关其它条件以出租方、承租方最终签订的《租赁合同》为准,但公告中公示的内容作为《租赁合同》的组成部分,《租赁合同》内容不得与公告内容相违背。
9、承租方声明:我方非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如因此原因给租赁相关各方造成损失,其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由我方承担。
交易指南交易规则竞价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略)(略))的《e(略)会员注册须知》、《e(略)电子交易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e(略)电子竞价交易规则》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交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略)
现场展示公告期间工作日(9:00-17:00)
交易报名报名时间(略):00:00至(略):59:59
报名手续申请书.doc
意向方提供资料清单.docx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略)
各意向受让方确定参与本项目报价的,需在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前,在系统内通过钱包账户完成拟参与项目保证金支付。出租方、中心在此作出特别提示,非因出租方原因,如意向承租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在中心扣除承租方应交纳的交易费用后,出租方有权扣除意向承租方已交纳的保证金作为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出租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意向承租方报名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或两家以上意向承租方报名并交纳保证金后均未报价的;
(2)被确定为承租方后20个工作日内无故不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的;
(3)(略)的;
(4)未按照公告约定与出租方完成标的交接的;
(5)意向承租方递交虚假资料或伪造文件的;
(6)(略)交易规则中规定的其他情况。
处置方法:
1、若竞租成功,承租方按约定交纳除保证金外的剩余租金、服务费后,自动转为首年租金的等额部分;
2、若竞租不成功,(略)在确定承租方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保证金按原汇入渠道无息退还各意向承租方。
交易安排交易方式:(略)
自由竞价时间(略):00:(略)-0717:00:00延时竞价周期(秒)180
服务费0
(略)产权交易业务收费办法.pdf
联系方式:(略)
咨询电话(略)
咨询时间公告期间
咨询地址:(略)
技术支持李经理:(略)
其他勘验联系人:(略)
申请书.doc意向方提供资料清单.docx(略)产权交易业务收费办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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