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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争性磋商公告

所属地区:上海 - 上海 发布日期:2024-03-06
所属地区:上海 - 上海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竞争性谈判
更新时间:2024/03/06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项目概况:
设施农用地专项规划的潜在供应商应(略)获取:(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规定,(略)(略)农业农村委员会委托,对设施农用地专项规划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特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项目概况:
1、代理机构:(略)
2、项目名称:(略)
3、采购方式:(略)
4、采购预算金额:980000.00元(国库资金:980000.00元;自筹资金:0.00元)
5、最高限价:980000.00元
6、采购需求:
包名称:(略)
数量:1
预算金额(元):980000.00元
简要规则描述:根据《关于完善设施农业用地管理促进设施农业健康发展的通知》(沪规划资源施〔2020〕591号,以下简称“591号文”)和《关于进一步明确和优(略)),文件中明确,“设施农业项目选址要强化规划引领,以国土空间规划和农业专项规划为依据。国土空间规划具体指郊野单元村庄规划;农业专项规划具体指编制深度符合《(略)绿色田园先(略)规划编制要求》的各类农业专项规划”。拟实施(略)设施农业用地专项规划;具体项目内容、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磋商文件相应规定为准。
7、履约期限:合同签订生效后至2024年12月31日。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9、采购项目适用原因: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有关鼓励支持节能产品、环境认证产品以及支持中小企业、福利企业、监狱企业等的政策规定;促进残疾人就业,执行财库(2017)141号文。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事业单位:(略)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含)及以上资质;
(3)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略).c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略)((略).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略)”((略).cn)失信被执行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4)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投标。

三、获取:(略)
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24年3月7日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3月13日截止,携带如下材料:
(1)营业执照(含有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有效期内原件及复印件);
(2)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含)及以上资质;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代表报名时须提供,须加盖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略)在册员工,提供社保在册证明);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报名时须提供,须加盖公章);
(4)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略).c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略)((略).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略)”((略).cn)(略)上查询截图(加盖公章);
(5)财务状况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声明函(原件);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需盖公章及法定代表或其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现场审核验证时间:2024年3月7日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3月13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时,下午13:00~17:00时),地点:(略)
进行现场报名及验证需携带的资料为:所有资料的原件和原件的复印件;
以上资料复印件需加盖公章-不接受除公章以外的:比如投标专用章等
原件审阅后退回。如以上资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报名将不予接受。
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略)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磋商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响应文件提交:
1、磋商响应截止时间:2024年3月19日下午13:3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2、磋商时间:2024年3月19日下午13:30
3、递交地点:(略)
4、磋商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略)在册员工,提供社保在册证明;若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五、响应文件开启:
1、开启时间:2024年3月19日下午13:30(北京时间)
2、地点:(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略)(略)人民政府”((略).cn/)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略)
1.采购人:(略)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略)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略)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021)(略)*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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