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
(略):KFCG-CS-F
(略)8-1采购人:
(略)
1城投月湖云境项目桩基检测其他专业技术服务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项
(略).61
合计金额小写:874154.61元合计金额大写:捌拾柒万肆仟壹佰伍拾肆元陆角壹分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序号
检测项目
具体要求说明
数量
单位:
(略)
单价
小计(元)
备注
1
低应变
湘价服【2009】186号
2215
元/根
63
139545
2
单桩竖向抗压静载试验
湘价服【2009】186号
24
元/根
13982.36
335576.64
3
单桩竖向抗压静载试验
湘价服【2009】186号
13
元/根
8100.67
105308.71
4
单桩竖向抗拔
湘价服【2009】186号
13
元/根
2612.51
33962.63
5
单桩竖向抗压静载试验
湘价服【2009】186号
3
元/根
13982.02
41946.06
6
单桩竖向抗压静载试验
湘价服【2009】186号
3
元/根
8442.45
25327.35
7
单桩竖向抗拔
湘价服【2009】186号
3
元/根
2686.74
8060.22
8
钻芯
湘价服【2012】171号
1692
M
109
184428
合计
874154.61
3.履行期限及地点:
(略)
3.2履行地点:
(略)
4.结算方式:
(略)
4.2收款账户:
(略)(略)支行(
(略):
(略)0868)4.3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
(略)
5.3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1、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本项目采用简易程序验收,验收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2、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成交供应商原因造成的,由成交供应商承担检测费用。成交供应商须确保通过政府相关职能部门验收,不能出现质检站对本工程的二次检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质检站检测部分的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3、
(略)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单位:
(略)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甲方责任:a提供载荷试验,勘察资料,桩位平面图、施工记录等技术文件;
b负责指定需测桩位置及提供测试条件;
c负责动测桩的桩头处理,协调钻机现场移位;提供试验用电、人员食宿条件;
d负责协调各方关系;
乙方责任:a按照相关检测规范和规程进行施工;
b及时组织人员设备进场;
c保质保量完成测试工作,并对测试结果负责;
d按时提交成果报告一式四份;
e因乙方检测结果有误造成甲方工程损失的,乙方应予全部赔偿;
7.违约责任7.1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
(略)
2.乙方在检验测试过程中造成设备损毁的,应当赔偿项目发包人由此而造成的损失。
3.乙方擅自变更检验测试项目,应当赔偿项目发包人由此而造成的损失。
4.乙方提供虚假数据的,乙方除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外,还应向项目发包人支付10万元/次的违约金,并赔偿损失。同时发包人保留进一步索赔的权利。
5.因乙方提供的质量检测成果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工程事故时,乙方除应负法律责任、免收直接受损失部分的质量检测费并承担由此给发包人造成的实际损失外,并根据损失程度向发包人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由发包人、勘察人商定为实际损失的100%。
6.由于乙方原因造成检测成果资料质量不合格,不能满足技术要求时其返工直至合格的质量检测费用由乙方人承担。
7.若乙方无力补充完善,需另委托其他单位:
(略)
8.因乙方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或其他事故,其责任及因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9.在执行质量检测服务过程中如因勘察人导致发包人受到行政处罚,该责任及因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10.乙方对检测资料及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乙方检测人员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乙方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直接受损失部分的检测费。视损失严重的程度和乙方责任大小向甲方支付赔偿金。
8.解决争议的方法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9.组成合同的文件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3)响应文件(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8)其他合同文件。10.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生效11.其他条款与线下纸质合同不一致条款以线下合同为准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甲方(公章):中国
(略)政府招标采购人:
(略)
地址:
(略)
法定代表人:王晓阳法定代表人:曾亮山
委托代理人:曹希委托代理人:侯海波
电话:
(略)2电话:
(略)1
传真:
(略)2传真:
(略)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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