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采购等信息的通知(2024年度第五批)
各医疗机构、配送企业、相关生产企业:
根据《
(略)功能推进医保药品支付标准全覆盖改革方案》(浙医保发〔2020〕14号)及《
(略)准入机制的通知》(浙医保发〔2021〕24号)等文件精神,经企业主动申报、梳理公示等程序,现将经公示无异议,
(略)采购等要求的产品予以公布(详见附件),自2024年5月31日起执行。
(略)挂网采购的产品,相关生产企业应按照《关于开展在线交易药品配送关系调整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于规定时间内在浙江省“智慧医保”
(略)相关模块与配送企业确立好产品的配送关系。
(略)采购产品中,原为我省在线交易的产品将设定过渡期3个月,至过渡期结束将不再保留原在线交易(中标等)方式:
(略)
特此通知。
附件:1.
(略)采购产品(五十四).zip
2.1
(略)采购产品(五十四).pdf
3.参比制剂(原研药)挂网采购产品(四十一).pdf
4.相关产品价格信息(四十四).pdf
5.
(略)信息变更产品(2024年度第五批).zip
6.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含竞价药品)挂网信息(七).pdf
(略)
2024年5月31日
普通附件:
1.
(略)采购产品(五十四).zip2.1
(略)采购产品(五十四).pdf3.参比制剂(原研药)挂网采购产品(四十一).pdf4.相关产品价格信息(四十四).pdf5.
(略)信息变更产品(2024年度第五批).zip6.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含竞价药品)挂网信息(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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