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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电力经济开发有限公司产业2024年第二次服务公开竞争性谈判授权采购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公示

所属地区:辽宁 - 沈阳 发布日期:2024-05-31
所属地区:辽宁 - 沈阳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采购结果
更新时间:2024/05/31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略)产业2024年第二次服务公开竞争性谈判授权采购推
荐的成交候选人公示
(略):JK24FJ02)
公示结束时间:2024年06月03日
一、评标情况
标段(包)[001](略)产业2024年第二次服务公开竞争性谈
判授权采购: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中标候选人第1名:北京盈科(沈阳)律师事务所等,投标报价:10.000000万
元,质量:满足采购文件要求,工期/交货期/服务期:0天;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中标候选人(北京盈科(沈阳)律师事务所等)的项目负责人: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北京盈科(沈阳)律师事务所等)
采购文件



要求;
招标专用章
4、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情况
(1)
中标候选人(北京盈科(沈阳)律师事务所等)的评标情况: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略)
详见公告
三、其他
详见公告
四、监督部门
(略)
五、联系方式:(略)
招标人:(略)

址:-
联系人:(略)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略)

址:(略)
联系人:(略)

话:
(略)
招标
电子邮件:1
(略)@163.com
招标人:(略)
(签名)
TT
招标人:(略)
(盖章)

招标专用章
1
(略)产业2024年第二次服务公开竞争性谈判
授权采购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公示
(略):JK24FJ02)
各相关投标人:
(略)产业2024年第二次服务公开竞争性谈判授权采购评标工作已
专用
经结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
1)
法》对成交候选人公示的规定,现将评审委员会推荐的成交候选人予以公示,公示期3日。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若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请在成交候选人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
传真)提出。
推荐的成交
成交金额
质量(售后
(略)
评标情
(略)
包名称:(略)
排序
交货期资格能力
候选人
(万元)
服务承诺)

(略)2
北京盈科(沈阳)律
满足采购文
满足采购满足采购综合排
1
024-
10.000000
师事务所
件要求
文件要求文件要求序第1名
2025年常年法律顾问服务
(略)2
024-
北京盈科(沈阳)律
满足采购文
满足采购满足采购综合排
2
10.000000
2025年一般性法律事务咨询
师事务所
件要求
文件要求文件要求序第1名
服务
英大泰和人寿保险股
(略)2024年团体意外伤
满足采购文
满足采购满足采购
综合排
12.276000
3
(略)辽宁分公
害险
1
件要求
文件要求
文件要求序第1名
JK24FJ02

(略)2
-FW
辽宁启源人力资源咨
满足采购文
满足采购满足采购综合排
4
38.970000
(略)年劳务服务项目
(略)
件要求
文件要求文件要求序第1名
(略)2
辽宁启源人力资源咨
满足采购文
满足采购满足采购综合排
5
47.130000
(略)年劳务服务项目
(略)
件要求
文件要求文件要求
序第1名
(略)2
大连禾旭人力资源有
满足采购文
满足采购满足采购
综合排
6
39.120000
(略)年劳务服务项目
(略)
件要求
文件要求
文件要求
序第1名
(略)2
辽宁启源人力资源咨
满足采购文
满足采购满足采购
综合排
7
8.730000
(略)年劳务外包项目
(略)
文件要求文件要求
件要求
序第1名
(略)2
辽宁启源人力资源咨
满采购文满足采购满足采购综合排
8
8.590000
(略)年劳务外包项目
(略)
件要求
文件
要求文件要求序第1名
投标人对以上结果如有异议,可以自公示之日起3日内;
据招标投标
采购
法及相关法规规定,投标人和直接参与并且与招投标活动有着直接利
系的当事人有异议
的,有权依法进行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招标专用章
1.异议必须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前以书面形式传真提出
2.应当提交异议书,并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略)
(2)被异议人的名称:(略)
(3)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4)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3.异议人为法人的,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同时
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异议人为个人的,异议书必须由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
,由本人提交。
4.下列异议将不予接收:
(1)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提出的;
(2)异议人不能证明是所异议招标投标活动的投标人和直接参与并且与招投标活动有
着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
(3)异议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4)对异议事项已经答复,且异议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5.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排挤竞争对手,进行虚假、恶意异议,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联系电话:(略)
采购代
代理机构:(略)
(略)
2024年5月31日
招标专用章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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