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华沧-竞争性谈判-2024-HCJZ-SH503-第三届
(略)(略)络安全赛项-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第三届
(略)获取:
(略)
一、
(略):2024-HCJZ-SH503
项目名称:
(略)
采购方式:
(略)
预算金额:¥15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15万元
采购需求:第三届
(略)(略)络安全赛项;1批;具体内容详见谈判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日历日内供货完毕并提交采购人:
(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谈判响应供应商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谈判响应供应商为事业单位:
(略)
3.2最近一期(季度或年度)经审计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财务状况报告指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分配表;或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若谈判响应供应商提供资信证明的,则须提供2023年1月1日以来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若资信证明备注有效期的,必须在有效期内,否则为无效资信证明);
提供谈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
提供谈判截止之日的上一个月起算,往前追溯六个月内任一月份的社保缴纳证明;或者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
(略)3.2资格条件采取“信用承诺制”,供应商提供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谈判文件第五章)的即可参加采购活动,在响应文件中无需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虚假承诺,供应商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3谈判响应供应商代表应提供身份证有效复印件(正反面均需复印),谈判响应供应商代表若不是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单位:
(略)
3.4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承诺书)。
3.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可以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3.6信用记录要求,依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及
(略))的规定执行,具体要求如下:(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谈判小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略).cn)、“
(略)”网站(
(略).cn)、“信用中国(福建厦门)”网站(
(略).cn)。(2)截止时点:查询本项目谈判截止时间点前三年内的信用信息。(3)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
(略)
三、获取:
(略)
地点:
(略)
方式:
(略)
售价:人民币1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06月06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五、开启时间:2024年06月06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本公告“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款规定不适用于本项目,本采购公告上述条款要求予以删除,特此更正。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
(略)
地址:
(略)
联系方式:
(略)
2.采购代理机构:
(略)
地址:
(略)
联系方式:
(略)
3.项目联系方式:
(略)
电话: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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