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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琼96破6号海南中坤渝安投资有限公司重整意向投资人招募公告

所属地区:海南 - 海口 发布日期:2024-06-01
所属地区:海南 - 海口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预告
更新时间:2024/06/01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略)重整
意向投资人招募公告

致:各意向重整投资人
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海南一中院”)(略)(以下简称“债务人”)的申请,于2023年4月19日决定对债务人启动预重整,并2023年9月11日裁定受理债务人的重整申请。
目前,管理人已对债务人名下的资产及负债等情况进行清理,为顺利开展重整工作,维护债权人合法权益,有效保障债权人、债务人权利,最大化的实现债务人的重整价值,管理人根据案件进度发布本招募公告,欢迎有资金实力和管理能力的意向投资人报名。现就招募事项告知如下:
一、招募须知
(一)本次招募向全社会发出。为使重整意向投资人了解债务人的基本情况,明确招募原则、条件、流程等,管理人制作本招募公告。本次招募公告对全体意向投资人适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本招募公告中所述信息并不当然代替意向投资人的尽职调查。意向投资人如需管理人对本招募公告函相关内容进行补充说明,或需查阅债务人财务审计、评估及债权申报、经营状况等情况,或需对债务人进行尽职调查,请在招募结束前向管理人提出书面申请,并在缴纳保证金之后进行。管理人在尽职调查阶段向意向投资人提供的材料仅供投资人参考,投资人应以自行调查的结果作为投资决策依据。意向投资人向管理人提交重整投资方案的,视为同意按照债务人的现状进行投资,相关投资风险自行承担。
(三)根据我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债权人未依照《企业破产法》的规定申报债权的,在重整计划执行期间不得行使权力;在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后,可以按照重整计划规定的同类债权的清偿条件行使权利。因此按照《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在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后,可能存在未依法申报的债权,需要投资人进行相应的清偿。
二、债务人概况
(一)基本情况
名称:(略)
(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略)725394B
类型
(略)
法定代表人
郑愉广
住所
(略)清澜经济(略)旅游大道西侧南三栋
登记机关
(略)场监督管理局
营业期限
自2006年01月10日至2036年01月09日
注册资本
375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
航道扩建整治、围海吹填造地、土地深度开发、房地产经营、土地整治、设备租赁、IT产业、投资咨询、资产托管、物业管理、实业开发、旅游开发、酒店经营、SPA、酒店管理技术培训;广告发布代理;住宿服务;餐饮服务;客房、茶楼、酒吧,足浴、健身房、游泳池、桑拿及水疗,洗涤服务、洗车及停车、棋牌室;会议;美容服务;旅游;复印、打印及翻译服务;花卉出租及销售;小商场经营;代理票务;娱乐表演;婚庆礼仪服务;儿童游乐设施经营使用,儿童教育娱乐服务,烟酒、报刊、杂志、书籍、工艺品及旅游纪念品、酒店用品、预包装食品及散装食品、儿童玩具、工艺品、儿童服饰销售。
登记状态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二)资产及开发情况
债务人持有清澜半岛项目合计9宗地块(即A1、A2、A3、B1、B2、B3、C1、C2、C3),用地面积为1527亩,规划总建筑面积138万㎡,地块综合容积率1.1。其中3宗地块已经动工,6宗土地尚未开工,土地总投资额预计达75亿元,开发规模79万㎡。
截止2024年4月30日,清澜半岛项目开发进度如下:项目一段已进行开发A2、B1、C1地块;项目二段为已完成开发申报手续但尚未开发的地块,即C2地块;项目三段为开发申报暂未获批,也未开工建设地块,即A1、A3、B2、B3、C3地块。
A2地块已开发完成10%,开发体量10907.99㎡,开发有休闲会1所、滨海餐吧、滨海健身房、儿童/成人泳池、别墅。
B1地块已开发完成80%,开发体量309469.62㎡,开发有高层1-4号楼、洋房3-20号楼、康健体验馆、综合门诊部、(略)等。
C1地块已开发完成80%,开发体量58098.55㎡,开发有温德姆酒店、航天渔人码头商业街等。
三、招募原则
意向投资人向管理人提交参选文件的,视为同意按债务人现状进行投资,管理人将如实、公开、透明接受投资方尽职调查,投资方自行对投资可行性、价值、风险进行评估。
四、意向投资人的资格条件
考虑到债务人本次重整资产负债体量较大,在海南当地具有相当的影响力,对于参与投资的主体要求较高,故本次招募对于意向投资人各项资格条件设置如下:
(一)意向投资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
(二)意向投资人拥有足够的资金实力,拥有至少200亿元的投资储备,能在约定时间内支付相应对价。
(三)意向投资人拥有对房地产项目的运营管理能力。
(四)意向投资人未负有到期未清偿且较大数额的债务,未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或涉嫌重大违法行为。
(五)意向投资人必须在公告期有限期内向管理人报名,并按照公告要求缴纳保证金,提供具有可行性的重整投资方案。
(六)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重整意向投资人可联合报名。
本次重整招募谢绝自然人以个人名义参与。
五、意向投资人需提交的文件
(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书,载明受托人姓名、联系方式:(略)
(二)能证明其主体资信能力或投资能力的主体资格证明,如金融机构行业许可证等。
(三)至少人民币200亿元的资金证明;承诺本次招募有效期向管理人缴纳参选保证金人民币1亿元(可转为投资款或共益债借款)。
(四)重整投资方案,内容包括意向投资人基本情况介绍、投资意向、项目建设方案等。
(五)承诺意向投资人未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或涉嫌重大违法行为。
(六)保密承诺函,承诺因参与本次重整招募而获得的一切信息予以严格保密。
上述有关承诺事项,意向投资人可分别出具承诺函,或在同一份承诺函中载明。
六、意向投资人报名
(一)参选文件的提交
本次招募意向投资人的有效期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的10日。意向投资人应于有效期内向管理人提交参选文件。
参选文件电子版接收邮箱:(略)
参选文件接收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意向投资人提交参选文件,即视为意向投资人提交的参选文件的相关内容对管理人构成法律意义上的要约。
意向投资人一旦提交参选文件,不得撤回。意向投资人要求撤回的,取消参选资格。
意向投资人提交的文件存在虚假、缺漏、内容不清等情况的,取消参选资格。
(二)保证金的缴纳
意向投资人参与债务人重整案件招募活动的,应当在本次招募有效期向管理人缴纳参选保证金人民币1亿元。
管理人账户信息如下:
户名:(略)管理人
(略)(略)0008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海口分行营业部
提交了合格的参选文件、并按期如数交纳参选保证金的意向投资人为合格意向投资人。合格意向投资人方可参与后续重整投资人的遴选工作。多家意向投资人参与的,管理人可进一步采取招标、竞争性谈判等方式:(略)
八、保证金的使用与退回
(一)意向投资人未确定为重整投资人的,管理人在重整投资人确定或遴选活动终止后的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其缴纳的参选保证金。
(二)意向投资人被确认为重整投资人后,其缴纳的参选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意向投资人未在中标后三日内签订书面投资协议的,参选保证金不予退还;意向投资人与管理人签署书面投资协议后,参选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如意向投资人签订书面投资协议后因本方原因不履行协议义务的,将被取消资格,已缴纳的重整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三)债务人的重整计划草案未获得海南一中院的裁定批准的,管理人自海南一中院未裁定批准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意向投资人无息退还其所缴纳的重整履约保证金,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九、其他
(一)意向投资人在提交合格材料并缴纳保证金后,可查阅债务人重整相关的资料,进一步了解项目情况。
(二)如出现影响债务人重整的重大事项或海南一中院提出要求,管理人可以中止、撤回或增加招募计划,不需要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三)考虑意向投资人投资方案,可以多角度地从共益债、资产、债权等各类资产开展投资。
(四)管理人有权根据情况,对意向投资人进行反向尽职调查。
(五)债务人前期已经初步接触、沟通的意向投资人,同样应当遵守本招募公告的要求参与投资,不得因前期已经与债务人进行了协商或签署了初步协议而豁免报名工作。
(六)管理人有权对本招募公告函的内容予以修订和解释。
(略)管理人
2024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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