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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四十七项问题第四十一项问题整改验收销号的报告

所属地区:黑龙江 - 黑河 发布日期:2024-05-27
所属地区:黑龙江 - 黑河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履约验收公告
更新时间:2024/05/27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依据《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四十七项问题整改措施清单》,省生态环境厅成立验收组,于2024年3月14-3月15日对(略)完成的第四十一项问题整改情况进行了现场验收,现将验收情况报告如下。
一、督察指出的问题
(略)五秀山俄电加(略)以工业硅、多晶硅等新材料产业为主,没有建(略)集中污水处理设施,部分生活污水收集后转运至(略)污水处理厂处理。黑河龙江化工2008年成立,2012年11月建成投产,2013年4月停产;2018年5月恢复生产,当年12月再次停产;2021年再次恢复生产至今,目前仍未完成建设项目环保验收。未取得环保手续擅自建设石灰窑。大量物料露天堆放未苫盖。
二、整改责任单位:(略)
整改目标:完成五秀山俄电加(略)污水处理站建设并投运,(略)违法行为。
整改措施:1.2023年12月底前,完成五秀山俄电加(略)污水处理站建设并投入运行。园区污水处理站建成投运前,生活污水送至(略)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
2.(略)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并责令停产整治,督促企业依法办理环保手续。
3.加强企业环境管理,严密苫盖物料堆场,严控粉尘无组织排放,确保企业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
4.强化执法监管,依法依规查处违法行为。
三、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及整改目标实现情况
(略)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市政府分管领导亲自督办,多次对整改工作进行专项部署,并严格按照整改措施要求,逐项推进落实。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具体措施落实情况如下:
一是(略)五秀山俄电加(略)污水处理站工程在完成立项审批等前期工作基础上组织工程施工,目(略)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已建成并运行。在污水处理站建成前,园区产生的污水全部转运至黑河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达标后排放。
(略)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并责令停产整治,2022年3月31日该企业取得排污许可证;4月份完成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略)不存在露天堆放的情况,物料实现入库。
四是生态环境保护部门强化执法监管,(略)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物料堆放等情况进行不定期现场检查,确保该企业整改到位不反弹。
四、存在问题及下步工作要求
1.(略)五秀山俄电加(略)虽已建成并投入使用,但在线监测设备仍未安装且未通过环评验收,建议五秀山俄电加(略)加快推进在线监测设备安装及环评验收工作,(略)
2.建议进一步完善整改佐证材料,按照《黑(略)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略)档案材料。
五、验收结论。
验收组通过整改资料查阅和现场核实,确认(略)验收。

附件:验收组成员表黑环函〔2024〕53号附件验收组成员表
 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
2024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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