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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灞桥区教育局2023年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第二批公办幼儿园建设)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所属地区:陕西 - 西安 发布日期:2024-06-03
所属地区:陕西 - 西安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竞争性谈判
更新时间:2024/06/03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项目概况2023年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第二批公办幼儿园建设)(略)(略)(以下简称“(略)”)获取:(略)
一、(略):KWX-2024-JT0523
项目名称:(略)
采购方式:(略)
预算金额:500,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25日历天
采购包2:25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略)十一幼儿园设备采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
合同包2((略)幼儿园设备采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略)十一幼儿园设备采购)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略)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
(3)提供近三年(2021年-2023年)财务报告(包括“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4)提供2024年1月至今已缴纳至少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款的相关凭据(时间以税款所属日期为准、税种须包含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凭据应有税务机关或代收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或无须缴纳税款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5)提供2024年1月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略)
(6)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略).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供应商,(略)(略).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合同包2((略)幼儿园设备采购)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略)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
(3)提供近三年(2021年-2023年)财务报告(包括“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4)提供2024年1月至今已缴纳至少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款的相关凭据(时间以税款所属日期为准、税种须包含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凭据应有税务机关或代收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或无须缴纳税款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5)提供2024年1月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略)
(6)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略).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供应商,(略)(略).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三、获取:(略)
途径:(略)-应标-项目投标中选择本项目参与并获取:(略)
方式:(略)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06月07日0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略)
五、开启时间:2024年06月07日0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略)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略)(以下简称“(略)”),登录方式:(略)
(一)(略)-(略)操作指南,(略)操作。在登录、(略)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略)供应商库。
(二)(略)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略)操作。(略)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略)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略)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略)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略)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略)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略)-办事指南。
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略)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四)开标/开启前30分钟内,(略)-“供应商开标大厅”-进入开标选择对应项目包组操作签到。
(五)(略)技术支持:
在线客服:(略)-在线客服进行咨询
技术服务电话:(略)
CA及签章服务:(略)-办事指南进行查询
(六)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略));
(4)《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5)《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6)《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7)《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8)《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相关政策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3号);
(七)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八)其他要求
1、(略)应用工作,(略)实施的政府采购项目的投标文件,同时,线下提交纸质投标文件正本壹套、副本壹套、电子版壹套(U盘一套标明供应商名称:(略)
2、纸质投标文件正、副本分别胶装,标明供应商名称:(略)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略)
电话:(略)(略)
(略)
2024年06月03日
相关附件:采购需求.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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