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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望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长沙市望城区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普查项目合同公告

所属地区:湖南 - 长沙 发布日期:2024-06-03
所属地区:湖南 - 长沙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合同公告
更新时间:2024/06/03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略):WCCG-GK-(略)0-1采购人:(略)
1(略)(略)城市(略)政基础设施普查项目其他服务1、查(略)各类(略)政基础设施的基本情况,即(略)政基础设施的种类、数量、位置、属性及分布情况,建立(略)政基础设施普查数据库,形成(略)(略)政基础设施“一张图”2、(略)政基础设施数据的动态更新与监测机制,及时、准确地(略)政基础设施现状及变化情况,为国土空间规划、建设、管理、更新(略)建设提供智能化信息服务。项(略)
合计金额小写:(略)元合计金额大写:玖佰伍拾万零陆仟玖佰陆拾叁元整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本项目为固定总价合同,总价款预估为:人民币(大写):玖佰伍拾万陆仟玖佰陆拾叁元整(小写:(略).00元)。
3.履行期限及地点:(略)
3.2履行地点:(略)
4.结算方式:(略)
2、完成全部外业普查并经权属单位:(略)
3、(略)住建局及上级部门验收并汇交成果后,支付至经(略)财评审核后金额(如有)的95%。
4、余款自验收合格二年后(无质量问题、售后服务纠纷,以及其他经济法律纠纷等)一次性付清。
4.2收款账户:(略)武汉世界城支行((略):(略)(略))4.3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略)
5.3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根据《关于加强(略))文件要求进行验收。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甲方有权下达整改通知书,并要求乙方限期整改。
2、甲方应在乙方进场前提供普查所必需的技术资料,包括有关的设计及施工资料等。
3、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
4、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的甲方承担的其他责任。
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应精心组织,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范、标准及地方有关规定科学公正地开展普查工作。
2、乙方须按合同约定时间和技术要求完成工作任务,提供真实、准确的数据成果,并对数据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对甲方提出的整改要求需限期整改。
3、乙方须严格按相关安全规定制定安全实施方案及措施,确保安全开展工作,不得违章作业。
4、未经甲方允许,对于甲方提供的图纸和技术资料属于甲方的成果,乙方有义务保密,乙方不得将本合同标的的全部或部分向第三方转让否则,甲方有权对因此造成的损失追究责任。
7.违约责任7.1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略)
1、合同签订后,由于甲方原因或工程停止面中止、终止、解除合同的,甲方应按乙方完成的实际工作量支付技术服务费。
2、乙方进场前应向甲方提供所需要的资料清单,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收集资料。由于甲方相关资料提弄的及时性和准确性造成的工期延误,工期顺延。
3、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乙方技术服务费时,向乙方支付违约金,每逾期一天违约金按合同约定技术服务费总金额的千分之一计算。
4、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组织验收、评审的,应视为乙方提交的成果资料通过甲方验收并获得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复。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全部合同费用。
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提供的成果质量不合格的,乙方应负责无偿予以重做或采取补救措施以达到质量要求。因成果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要求造成后果时,乙方应对因此造成的直接损失负赔偿责任,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由于甲方提供的资料原因产生的责任有甲方自己负责。
2、对于甲方提供的图纸和技术资料以及属于甲方的成果,乙方有保密义务,不得向第三方转让,否则,甲方有权对因此造成的损失追究责任。
8.解决争议的方法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9.组成合同的文件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3)响应文件(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8)其他合同文件。10.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合同签订之日生效11.其他条款1、本项目为联合体中标,联合体牵头方:(略);联合体成员方:(略)
2、由于不可抗力因数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友好协商解决。
3、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平等协商,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甲方(公章):中国(略)政府招标采购人:(略)
地址:(略)
法定代表人:龚国华法定代表人:候江涛
委托代理人:龚国华委托代理人:张世栋
电话:(略)3电话:(略)
传真:(略)5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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