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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季路(枫林路-黄桥大道)道路及综合管廊工程结算初审咨询服务项目澄清公告

所属地区:湖南 - 长沙 发布日期:2024-06-04
所属地区:湖南 - 长沙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答疑澄清公告
更新时间:2024/06/04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各投标人:
(略)((略)-黄桥大道)道路及综合管廊工程结算初审咨询服务项目投标人提出疑问时间已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时间(2024年05月31日17:00)截止。投标人提交的问题经过汇总归类,类似问题不逐个答复。本次答疑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对投标人的疑问回复如下:
问题1、近三年(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6个月内为准)具有单个造价咨询合同建安工程费不少于53800万元或单个造价咨询合同金额不少于85万(略)政工程类造价咨询项目业绩。请问如果合同上面没有具体收费金额((略)合同),是否需要甲方出具证明?
答:如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均无法体现出所要求的技术指标时,则投标人还需提供业主单位:(略)
问题2、“全过程咨询(监理、造价、勘测等)中造价部分合同金额超过85万元”属于招标文件中说的“企业和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要求单个造价咨询合同金额不少于85万(略)政工程类造价咨询项目业绩”吗?
答:属于,但需满足招标文件相关要求。
问题3、《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87号令第十七条规定:“采购人:(略)
答:本项目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故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4、本项目招标文件评标办法中关于不良行为的评分,是否特指造价咨询执业过程中存在的不良行为,请明确?
答:不单仅指造价咨询执业过程中存在的不良行为,具体以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评标办法前附表(略)(3)-对企业综合实力评审和项目团队评审的说明中的5.6条款规定为准。
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不变。
本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修改,若本公告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公告为准。
相关附件:
答疑澄清说明文件.pdf答疑文件正文.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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