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白自然资告字〔2024〕1号
(略)文件批准,该批次用地涉及BY-
(略)地块,需征收麦架镇青山村集体土地2.1389公顷〔其中农用地1.9989公顷(旱地1.8273公顷、园地0.0333公顷、其他农用地0.1383公顷)、未利用地0.14公顷〕。根据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我局经对被征地村征地补偿登记进行复核,并会同有关部门拟定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7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8条及《征用土地公告办法》第8条的规定,现将《征地安置补偿方案》的内容及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地补偿费标准:本次征地按照《
(略))文件规定的标准执行。
(一)青苗补偿费标准:耕地0.25万元/亩;
(二)林木补偿费:1.69万元/亩;
(三)征地补偿费标准:麦架镇耕地8.13万元/亩、非耕地3.252万元/亩。
上述三项费用合计补偿标准:麦架镇耕地10.07万元/亩、非耕地3.252万元/亩。
二、征地补偿费用的支付对象及方式:
(略)
支付对象:被征地村委会及农户
支付方式:
(略)
三、实际补偿被征地村征地费用
(略)
被征收土地村
被征收土地面积(亩)
被征收土地补偿费用(万元)
备注
合计
耕地
非耕地
合计
青苗费
林木补偿费用
征地补偿费
1
青山村
32.0835
27.4095
4.674
291.2135
6.85237
46.32205
238.03908
四、被征地农业人口的安置办法
该批次征地需安置农业人口87人,安置方式:
(略)
五、被征用土地四至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对本方案内容有不同意见的,请于2024年4月16日前以村委会为单位:
(略)
六、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村集体经济组织
(略)人民政府提出听证申请。
特此公告
(略)(略)自然资源局
2024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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