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清退政府采购投标保证金的公告
各有关供应商:
为加大政府采购投标保证金清退力度,进一步加
(略)政府采购投标保证金管理,现将投标保证金退款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经核查,目前仍存在部分供应商未前来办理投标保证金退款手续。请仍未办理投标保证金退款手续的供应商,见本公告后尽快联系办理投标保证金退款手续。办理时请提供交款收据、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法人授权证明等相关资料。
一、办理投标保证金退还手续需提供的资料
1.广东省行政事业单位:
(略)
2.关于退还投标保证金的申请书(详见附件模板);
3.供应商注册卡(如有才需提供);
4.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法人授权证明等身份证明资料。
二、注意事项
1.如收据遗失,
(略),登报申明遗失作废,然后提交遗失申明(注:
(略)公章);
2.如注册卡遗失,与收据遗失同样处理;
3.如有不明之处,请致电
(略)6,联系地址:
(略)
特此公告。
附件:退还投标保证金申请书模板.docx
(略)(略)财政局
2024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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