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
(略)锡林郭勒盟东乌珠穆沁旗生活垃圾及餐厨垃圾处理
改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参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文件要求,现将《内蒙古
(略)锡林郭勒盟东乌珠穆沁旗生活垃圾及餐厨垃圾处理改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有关信息予以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内蒙古
(略)锡林郭勒盟东乌珠穆沁旗生活垃圾及餐厨垃圾处理改建工程位于东乌珠穆沁旗原乌里雅斯太镇工
(略)东南侧项
(略)内,原有工程占地面积为19173.00m2,本次改建项目不新增占地。
(略)不变,
(略)(略),日处理生活垃圾100吨保持不变,生活垃圾焚烧废气经“SNCR炉内脱硝+急冷半干法脱酸+消石灰干法脱酸+活性炭吸附+布袋除尘”处理后达标排放。项目总估算投资为430万元。
二、
(略)域内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1)废气:运营期废气主要包括有组织废气和无组织废气,其中有组织废气包括生活垃圾焚烧废气和恶臭气体。
(2)废水:
(略)排水、锅炉排污水、生活垃圾渗滤液、餐厨垃圾处理过程产生的含油废水和职工生活废水。
(3)噪声:项目改建后,
(略)(略),导致噪声源发生了变化,可燃垃圾焚烧车间新增的主要噪声源有引风机、常温补氧风机、螺杆式空气压缩机等设备。
(4)固废:项目改建后新增的固体废物主要有炉渣、
(略)产生的废布袋。生活垃圾分选过程产生的无机垃圾、污水处理站污泥、废活性炭、堆肥车间产生的不可发酵物、餐厨垃圾车间产生的不可发酵物及粗油脂等均为原有固废,其产生量及处置情况均为发生变化。
三、采取的主要防治措施要点
1、环境空气污染防治措施
①本次改建新增生活垃圾焚烧废气采用“SNCR炉内脱硝+半干法脱酸+干法脱酸+活性炭喷射+袋式除尘器”的处理工艺,经净化达标后,烟气通过45m高烟囱DA004排放。
②分选车间恶臭气体主要来自于鳞板机、破袋机、人工分拣、磁选机、破碎机、滚筒筛分、风选机、渗水池等环节产生的恶臭气体,在鳞板限料机上方、破袋机上方、风选机上方均设置集尘罩,收集的恶臭气体采用“碱喷淋塔+光氧活性炭一体机”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③
(略),产生的恶臭气体经管道收集后与分选车间共用一套“碱喷淋塔+光氧活性炭一体机”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④餐厨垃圾处理恶臭气体主要来源于餐厨垃圾在接收、固液分离、分选、破碎、发酵等环节,餐厨垃圾处理工艺采用一体化设备,各处理模块均设置在一体化装置内部,可有效控制恶臭气体外逸,
(略)各设置一套生物除臭液+碱喷淋塔除臭设施,处理后的气体经15m高排气筒DA002、DA003排放。
⑤本次改建项目生活垃圾处理规模不变,
(略)运输量,针
(略)道路扬尘,通过
(略)道路进行硬化,
(略)面进行清扫、洒水,车辆减速行驶,同时加强对运输车辆的管理,采取这一系列措施后,抑尘效率至少可以达到60%,且项目周边地势开阔,道路扬尘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2、水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软化水站排水、锅炉排污水回用于洒水降尘;生活垃圾渗滤液、餐厨垃圾含油废水排
(略)污水处理站统一处理;职工生活污水排
(略)化粪池预处理后抽运至乌里雅斯太污水处理厂。
3、声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引风机、常温补氧风机、螺杆式空气压缩机等设备选用低噪声型环保设备;对风机做隔音箱,安装排气消音器;对各种泵类采取加装橡胶接头等振动阻尼器,水泵等基础设减振垫;空压机在进气口装抗性消声器,机组加装隔声罩;空压机房等选用隔声、消音性能好的建筑材料;加强管理、机械设备的维护;主厂房合理布置,噪声源相对集中,控制室、操作间采用隔音的建筑结构;总图合理布局项目设置围墙及厂界绿化带;同时,针
(略)运输车辆所产生的交通噪声,采取限制超载、定期保养车辆、路过
(略)禁止鸣笛等措施以降低交通噪声。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炉渣外送至东乌旗乌里雅斯太镇建筑垃圾和粉煤灰垃圾填埋场进行填埋;
(略)产生的飞灰(含废活性碳粉末)为危险废物,不能与炉渣混合处置,项目设有危废暂存间,
(略)签订危险废物定期处置;
(略)废布袋、废活性炭暂存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
(略)
四、
(略)络连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
(略)
(1)
(略)络链接
链接:https://
(略)_7Na2dz-2wSVffBqQuYyLQ;提取码:rcw0
(2)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
(略)
公众可以来电或传真方式:
(略)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您认为建设项目采取的环境影响预防和减缓措施是否可行,您有何补充和建议;
(2)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是否可以接受;
(3)对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六、
(略)络连接
公众意见表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统一制定,
(略)下载,网络链接为:
(略).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
(略)_665329.html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
(略)
对项目建设有任何意见或建议的公众可以信件或传真的方式:
(略)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全本查阅期限:2024年6月4日~2024年6月18日。
九、建设单位:
(略)
建设单位:
(略)
委托联系人:
(略)
电话:
(略)
(略)
2024年6月4日
附件:
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征求意见稿)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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