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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田县新丰河景观夜景提升工程(重新招标)补充通知(1)[第(1)次答疑]

所属地区:福建 - 宁德 发布日期:2024-06-04
所属地区:福建 - 宁德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答疑澄清公告
更新时间:2024/06/04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略)新丰河景观夜景提升工程(重新招标)
补充通知(1)

各投标人:
(略):E(略)(略)),现就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事宜做出澄清如下:
一、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
1、本项目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已由财审部门审核定稿,招标控制价为(略)元,其中暂列金额(略),专业工程暂估价(略),招标文件中涉及此项内容的均作相应调整;招标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招标控制价编制说明均以本补充通知(1)附件为准。
2、招标文件第14页投标须知前附表第9项“造价咨询单位:(略)
3、招标文件第23页投标须知前附表第40项第14条款中的“②投标人以电子投标保函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略)开具,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格。...”更改为“②投标人以电子投标保函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略)(略)开具,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格。...”。
4、招标文件第23页投标须知前附表第40项中增加条款“19、施工过程中,投影机必须按招标人:(略)
5、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递交保证金截止时间统一修改为2024年06月20日9:00分(北京时间)。

本补充通知(1)内容若于招标文件中有多处出现,则相应修改。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补充通知(1)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略)
招标代理:(略)
2024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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