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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市教育局关于三明市专门学校公开选聘教师的通告

所属地区:福建 - 三明 发布日期:2024-06-05
所属地区:福建 - 三明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6/05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根据《中共(略))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并(略)有关部门同意,(略)专门学校拟公开选聘5名教师,现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
(略)专门学校专技人员5名(具体见附件1)。
二、选聘对象
(略)县(市、区)及以下事业单位:(略)
三、报考条件及要求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无违法犯罪记录;
3.热爱教育事业,品行良好;
4.具有选聘岗位要求的专业、相关工作经历、任职资历、工作能力等其他资格条件;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除在试用期当年度考核不定等次外,其余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均要合格及以上等次;
7.具有中小学二级教师职称,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具有中小学一级教师职称,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具有中小学副高级、正高级教师职称,年龄分别不超过50周岁、55周岁;
8.具体选聘条件见选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二)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参加选聘
1.尚在试用期间的新录(聘)用人员;
2.未满最低服务年限及其他约定年限的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人员;
5.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且尚未履行义务的人员;
6.与选聘单位:(略)
7.组织人事部门认为不宜选聘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宜调配情形。
报考者的学历(学位)、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要求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5日。未取得学历或不符合相关资格条件的,取消报名或选聘资格。
四、选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公开选聘坚持德才兼备、择优聘用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通告、报名、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调动、入编和签订聘用手续等基本程序进行。
(一)发布通告
本次选聘的职位、人数、资格条件、选聘办法及程序等相关信息的通告在(略)(略)站((略).cn)和(略)(略)站((略).cn/)公开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6月5日-6月12日(正常上班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2.报名地点:(略)
3.联系人:(略)
4.报名方式:(略)
5.有关要求:请在报名期限内正常上班时间带以下材料至(略)教育局人事科。
(1)《2024年(略)教育局公开选聘教师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报名表需经原单位:(略)
(2)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
(3)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年龄与组织认定年龄不一致的,以组织认定年龄为准);
(4)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5)取得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6)其他必须具备的资格条件原件及复印件。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略)教育局人事科负责。本次选聘使用《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略)
岗位选聘人数与该岗位报名人数比例不足1:3的,经(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方可选聘。
(四)考试
本次选聘主要采取面试方式:(略)
面试采用片段教学方式:(略)
考试时间、地点:(略)
(五)成绩计算
选聘岗位采取面试方式:(略)
选聘岗位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方式:(略)
选聘岗位若没有成绩达到合格线人员的,则取消该岗位的选聘计划。
(六)体检和考察
1.体检。体检人选按选聘人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在考试合格的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体检由(略)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体检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参加体检人员自行承担。
2.(略)教育局将根据体检结果确定考察人选并组织考察。考察主要采取谈话、协审、实地走访、查阅档案等方式:(略)
3.如遇体检、考察不合格的,按照考试上合格线的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公示和调动
拟选聘人选确定后在(略)(略)站进行公示,同时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拟选聘人选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程序报人社局核准后,办理调动手续。
五、其他事项
(一)在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因不合格或弃权等原因而造成职位空缺的,经(略)教育局研究后决定是否在该职位符合条件的其他应聘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二)(略)(略)站是发布补充选聘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略)站了解最新通知等考试信息。应聘人员在本次选聘过程中如有相关问题,可在正常上班时间电话咨询(略)教育局人事科(略)
六、纪律和监督
(一)严格落实回避政策。凡从事选聘工作的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必须实行公务回避。报名参加选聘人员回避事项按《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略)
(二)选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监督。
(三)市纪委监(略)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对整个选聘过程进行监督。联系电话:(略)
本通告仅适用于本次公开选聘,由(略)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1.(略)专门学校公开选聘教师岗位信息表;
2.2024年(略)教育局公开选聘教师报名登记表。

(略)教育局
2024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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