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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溪县总医院医共体能力提升项目(显微镜等设备一批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所属地区:福建 - 三明 发布日期:2024-06-05
所属地区:福建 - 三明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竞争性谈判
更新时间:2024/06/05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项目概况受(略)(略)按项目获取:(略)
一、(略):[350421]FJPZ[CS](略)
项目名称:(略)
采购方式:(略)
预算金额:555,000.00元
采购包1((略)总医院医共体能力提升项目(显微镜等设备一批采购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555,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555,000.00元
磋商保证金:5,550.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略)
(略)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略)
1-1A(略)-其他医疗设备(略)总医院医共体能力提升项目(显微镜等设备一批采购项目)1(批)否详见招标文件555,000.00工业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后开始至双方合同义务完全履行后截止。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所投货物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畴,按照国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应符合以下标准:①投标人为生产企业的,从事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从事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投标人为经销商的,投标货物若属于三类医疗器械,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投标货物若属于二类医疗器械,也可提供《二类医疗器械的经营备案凭证》,投标货物若属于一类医疗器械,则无须提供此项;②投标货物属于《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应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应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如有注册登记表应提供)。所有证件必须在有效期内。;(2)根据明财购【2021】9号(略)财政局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预算金额在60万元以下的政府采购项目推行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制。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详见附件)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采购人:(略)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进口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节能产品:适用于本项目所有采购包,按照《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执行。
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本项目所有采购包,按照《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执行。
四、获取:(略)
地点:(略)
方式:(略)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略):30:00(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略)
六、开启时间:(略):30:00(北京时间)
地点:(略)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无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略)
电话:(略)
(略)址:(略).gov.cn
开户名:(略)
(略)
2024年06月05日
相关附件:(略)总医院医共体能力提升项目(显微镜等设备一批采购项目)-文件集.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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