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三江口植物园项目一期第3标段(投资建设一体化)
澄清、修改通知01
(略):E
(略)(略)
关于福州三江口植物园项目一期第3标段(投资建设一体化)招标文件澄清修改如下:
1、招标文件P18页“根据《
(略))”
2、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41项中10.18条款后增加“中标候选人以外的投标人的项目意向合作金在中标结果公示期结束后的5日内退还,投标人应至招标人:
(略)
3、招标文件第三章第1节中的“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和“投标人投资类业绩”中的“4500万元”均修改为“4200万元(含4200万元)”。
4、招标文件附件——福州三江口植物园项目一期第3标段发包人要求中的“福州三江口植物园一期第3标段新增建筑设计任务书”第2.5中“建安:约6.435亿元,其中新增建筑(地下车库和3栋配套建筑)约4.556亿”修改为“建安:约
(略)元,其中新增建筑(地下车库和3栋配套建筑)约
(略)元”。
5、招标文件附件——福州三江口植物园项目一期第3标段发包人要求中的“三江口植物园商业包装设计任务书”第五点第1小点“本项目总价最高限价XXXXXX万元…………”修改为“本项目总价最高限价本项目总价最高限价
(略)元…………”。
本澄清修改通知作为“福州三江口植物园项目一期第3标段(投资建设一体化)”招标文件的澄清、补充和修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本澄清修改通知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本通知为准。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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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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