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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警察学院原西大门口北侧7间店面、南侧2间店面分别招租

所属地区:福建 - 福州 发布日期:2024-06-05
所属地区:福建 - 福州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租公告
更新时间:2024/06/05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受委托,现对以下租赁标的广泛征集竞租人,特公告如下:
一、租赁标的:福建警察学院原西大门口北侧7间店面、南侧2间店面分别招租。租赁期限3年,第一年年租金挂牌价及竞价保证金等见下表,自第二年起(含第二年)每年年租金在上年基础上递增5%。租赁履约保证金按第一年年租金的一半收取。标的1-7租金按半年结算,标的8-9租金按季度结算。
(略)
标的
面积(㎡)
第一年年租金挂牌价
(万元)
竞价保证金(万元)
1
福建警察学院原西大门口北侧1号沿街店面
约52
4.992
3
2
福建警察学院原西大门口北侧2-3号沿街店面
约56
5.376
3.2
3
福建警察学院原西大门口北侧6号沿街店面
约28
2.7552
1.6
4
福建警察学院原西大门口北侧8号沿街店面
约28
2.7552
1.6
5
福建警察学院原西大门口北侧10-11号沿街店面
约56
5.376
3.2
6
福建警察学院原西大门口北侧12号沿街店面
约28
2.7552
1.6
7
福建警察学院原西大门口北侧(略)号沿街店面
约84
7.8624
4.7
8
福建警察学院原西大门口南侧34-37号一、二层沿街店面
约280
19.152
11
9
福建警察学院原西大门口南侧38-41号一、二层沿街店面
约200
13.68
8
注:以上标的面积为大约数,具体面积以实地看样为准。
二、标的基本情况及风险提示
以上租赁标的位于福州(略)福建警察学院西大门口,普通装修,产权证尚未办理,租赁标的门口无停车泊汽车位。2020年9月1日起福建警察学院关闭西大门,启用南大门。以上租赁标的现对外出租,原租赁合同到期日为2024年6月30日,符合条件的原承租方参加竞价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
三、租赁用途:
标的1-7: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商业经营,但不得从事餐饮业、娱乐业、按摩保健业、污染行业。
标的8-9: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商业经营,但不得从事娱乐业、按摩保健业、污染行业。
四、承租方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未被列入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略)查询情况竞买人不存在失信记录;(略)(略).cn/)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没有找到竞买人相关的结果】。
3、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需要竞租人及承租方接受的基本条件:
1、出租方不保证标的店面的现有装修状况,以标的店面现有的空间面积和移交时的状况出租。
2、承租方需守法经营,维护经营场所及门前卫生。
3、承租方必须自行到相关部门办理经营所需各项手续,出租方应对涉及和租赁房屋有关事项予以协助、配合,其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4、承租期间一切因承租方使用的租赁物进行经营活动而产生的各种税费(包括治安卫生费、市政城管费、税费等),均由承租方承担。
5、承租期间承租方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水、电费用等均由承租方承担,按月据实缴纳。
6、未经出租方同意及有关部门批准,承租方不得擅自改变租赁房屋用途或使用性质;若转租第三人须书面报经出租方确认同意,且转租第三人须同意租赁合同已约定条款内容,否则出租方有权不同意承租方转租租赁房屋。
7、承租方如需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装修或配备对房屋结构有影响的设备(包括外立面装饰、安装管线、广告牌、灯箱等),其设计规模、范围、工艺、用料等方案均须事先以书面形式征得出租方书面同意,并向相关管理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施工,否则造成的后果与损失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出租方可提前解除合同。
8、承租方享有一个月装修免租期。
9、租赁标的的租赁期限自租赁标的移交日起算。
10、其他必须接受的条件详见《店面使用合同》,最终解释权归出租方所有。
六、竞价方式:(略)
七、公告期限:2024年6月5日—2024年6月25日(若在此期间未征集到承租方,以每五个工作日顺延至2024年12月29日,顺延期间有承租方摘牌即告终止或另行公告)。
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6月25日17:00。
(略)获取:(略)
八、咨询电话:(略)1、(略)(略)
联系人:(略)
地址:(略)
附:项目基本信息
(略)QT(略)
名称:(略)
挂牌价详见公告
保证金详见公告
挂牌开始日期2024/6/58
挂牌结束日期2024/6/25
是否延牌是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地址:(略)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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