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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屏山县水利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阶段性进展情况的通报

所属地区:四川 - 宜宾 发布日期:2024-06-06
所属地区:四川 - 宜宾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6/06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略)委统一部署,2023年10月16日至2023年11月25日,县委第二巡察(略)水利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3年12月25日,县委第二巡察(略)水利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集中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一)县水利局党组组织落实整改情况
提高政治站位,增强行动自觉。及时召开巡察整改专题会议,集中学习贯彻***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研究巡察反馈意见,安排部署巡察整改工作。把落实问题整改作为当前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以高度的政治感和紧迫感抓好巡察整改工作。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班子成员联系实际、对标对表主动全面认领问题,举一反三查摆问题,深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提出整改措施。坚持问题导向,抓好整改落实。制定《中共(略)。目前,巡察反馈的4个方面15个主要问题43个具体问题,集中整改期内已完成整改的问题39个,正在推进整改的问题4个,整改完成率91%。一是精心组织召开领导班子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以整风精神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做到动真格、有“辣味”,进一步统一了思想、提高了认识。二是制定《中共(略)水利局党组关于(略)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逐一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人。三是制定、完善《(略)水利局党组“一岗双责”责任清单》《(略)水利局机关内部管理制度》等制度16项,调整班子成员分工,进一步加强机关党的建设。
(二)县水利局党组书记组织落实整改情况
县水利局主要负责同志积极主动认领问题,坚决扛起巡察整改政治责任,收悉反馈意见后第一时间召开单位:(略)
(三)巡察整改基本情况
巡察反馈的4个方面15个主要问题43个具体问题,集中整改期内已完成整改的问题39个,正在推进整改的问题4个,整改完成率91%;制定整改措施119条,已完成整改措施106条,退回资金(略),通报批评提醒谈话33人次,新建制度3条,修订完善制度13条,制定意见计划1条。
二、集中整改期内已完成整改的问题
针对巡察反馈意见指出的需要整改的问题,县水利局党组即知即改、立行立改。截至目前,已完成问题整改39个。
(一)在“学习贯彻***(略)”方面
1.关于“落实‘第一议题’不到位。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不严不实,机关支部检视问题照搬照抄党组问题清单”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1月18日、1月24日、3月4日,(略)组学习会、党组会、支部大会均把***总书记近期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第一议题学习并用于指导实际。二是扎实开展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城乡供水保障”经验做法(略)主题教育办刊发,四川电视台、四川日报等媒体报道。三是立行立改,于2023年10月20日重新检视机关支部问题清单并完成了整改。
2.关于“学用结合不够。学习***总书记2022年6月来宜视察作出‘要以能酿出美酒的标准,想方设法保护好长江上游水质,造福长江中下游和整个流域’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浅尝辄止,(略)谋划。2022年度(略)最严水资源管理考核,(略)排名倒数第一名问题”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学习***总书记2022年6月来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提高政治站位,将水资源管理工作作为当前重要工作。二是完善水资源管理制度,明确水资源管理工作由专人负责。三是提升业务水平,积极参与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业务培训,提升工作能力。
3.关于“政治执行力不强。运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不力。2023年1月,县委主要领导(略))并提出贯彻落实意见,送签稿截至巡察进驻仍未审核过关”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已按《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利工程建设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川委发〔2022〕28号)完成“四个一批”规划,并于2023年5月23日(略)
(二)在“贯彻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略)委工作要求存在短板”方面
4.关于“全县水利规划编制存在短板。规划编制滞后,前期论证不充分,落地效果不理想。代(略)‘十四五’水安全规划直至2022年9月才印发,中途文稿多次驳(略)政府办通报批评;2023年5月,县委同意按‘四个一批’规划建(略)水利基础设施,技改扩容项目未开展设计招标,新建和维修改造项目在勘测设计招标文件编制阶段,2023年底启动投资15亿元建设目标难度大”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加快项目前期,按项目轻重缓急及项目成熟度启动项目。截至目前,已完成一批小型抗旱水池、水窖建设,其中小型抗旱水池14578口,水窖998口;二是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已完成可研审批,专项债申报已通过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审查并推送至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待审批并下达资金。三是已启动中山坪水库前期工作,2024年3月已完成勘测设计招标文件编制,现正在开展会商。
5.关于“落实河长制不到位。县河长办日常监督指导责任有差距,流域综合治理存在隐患。新安镇2022年巡河日志不完善,镇河长巡聚福河签字手续记录不全。2022年11月中都河和新庄沟为V类水质,邓溪沟和小龙溪为劣V类水质;2023年2月杨寺坝沟、小龙溪河流水质为V类水质,时任局(略)生态环境局约谈。2023年3月,水利部下发疑似‘四乱’问题遥感图斑复核属实问题67个,截至2023年11月21日完成整改14个,完成率仅为20.9%”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已于2024年1月12日督促新安镇完善2022年巡河日志和签字手续。二是加强对下级河长巡查履职的监督检查,督促基层河长制落地落实。2023年11月22日至2024年3月,县河长办对中都镇、新安镇、锦屏镇、龙华镇、屏山镇等5个乡镇河长办开展了日常检查,各镇级河长资料较为齐全。三是2023年底(略)已全部消除V类、劣V类水质,全县水质无V类、劣V类。四是2023年11月30日已完成水利部下发疑似“四乱”问题遥感图斑复核属实的67个问题的整改。
6.关于“防汛减灾工作存在薄弱环节。2023年7月省防汛督导组来屏检查,发现原检查指出的中都镇大田坝标识标牌问题在锦屏镇新村依然存在;因防汛报汛率为零和中都镇南向沟防洪堤建设严重滞后,2021年全省山洪灾害防御视频会上屏山被点名2次;2023年沿江高速避险转移过程中没有回传照片佐证,存在瞒报漏报风险隐患”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了防汛考核制度,新(略)山洪(略)标识标牌已按要求完成更新。二是制定了运维方案,通过购买专业运维服务保障了报讯率在95%以上。三是制定了防汛考核制度,要求各乡镇和相关单位:(略)
7.关于“行政执法工作宽松软。对行政违法行为研判不足,被动执法情况较突出。2023年6月,县水利局(略)检察院《检察建议书》后才启动违规占用金沙江岸线执法工作;2023年4月,市水利局多次督办砂石开采占用岷江岸线行为未及时查处,时任局(略)水利局约谈”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学习,集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等法律法规,提升执法队伍水平。二是加强监督巡查,对县内流域进行随机巡查,并填写巡查记录,跟踪整改质效。2024年以来,县水利局组织开展巡查13次。三是加强法律宣传,采取送法上门形式向行业内企业宣传水法相关精神。
(三)在“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方面
8.关于“落实牵头抓总责任不到位。未主动思考谋划与云南、凉山州和乐山等(略)区建立健全流域统筹、区域协同、部门联动协作和信息共享机制,推动流域治理、防汛救灾和联合执法等共同发力,邓溪沟、杨寺坝沟(略)河流部分时段水质退化,云南船只越界屏山盗采金沙江砂石时有发生”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略)域联动,建立健全流域统筹,严格执行(略)(略)(略)签订(略)域河流联防联控长期合作协议。2024年以来,已信息互通3次。二是部门合作,形成河道监管合力,由县水利局牵头,县法院等五部门于2023年10月联合印发《(略)河湖安全保护综合执法行动工作方案》,截至目前,开展联合执法1次,出动人数10余人,巡查河道50公里。三是同(略)(略)签订了联防联控协议并建立了联络群共享上下游气象预警信息。
9.关于“推进全面深化改革有差距。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后,涉水税务信息共享滞后,(略)2022年3季度至4季度水资源税滞纳10个月以上;组织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不到位,屏边乡棬子沱电站用地手续迟迟不落实,(略)上复核工作严重滞后”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略)于2023年10月10日补缴水资源税和滞纳金。(略)水利局明确水资源工作经办人员陈中皓为专责人员。三是2023年12月底前,棬子沱电站(略)自然资源规划局提交申请材料,县自然资源规划局正在按照程序完善报批审核资料,市级复核部门已认同(略)工作,并通过验收。
10.关于“统筹统战和群团工作不力。2018年以来,统战、群团工作存在边缘化倾向,党组分析研判统战和群团工作不够,年度工作计划、工作总结未提及统战工作内容,工会桥梁纽带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3月4日(略)水利局召开2024年统一战线工作安排部署会,对2023年统战工作进行总结,并安排部署2024年统战工作。二是积极组织开展工会、三八节等团体活动,促进水利、移民干部职工交流融合,提升工作质效。
(四)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责任落实有差距”方面
11.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实不到位。管阵地、管导向、管队伍有差距,舆情排查、管控、研判和处置机制不健全。2018年以来工作计划、总结无党管意识形态内容,2022年度党组书记个人述职述廉报告无意识形态工作。锦屏集镇居民2015年至2022年通过(略)长热线‘12345’信访供水问题达103次,(略)转批,造成负面影响才着手化解”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已于2024年3月完善了意识形态工作机制。二是3月4日局党组召开了2024年度第二季度意识形态分析研判会议,并将意识形态内容纳入工作计划、总结。2023年度领导班子及个人述职述廉报告均包含意识形态工作。(略)委分管领导已于2023年8月28日对锦屏镇党(略)水利局主要负责人进行了约谈。四是已于2023年8月30日前完成(略)改造,锦屏场镇饮水困难问题已得到解决。
12.关于“保密工作存在风险隐患。宣传教育和日常监督检查不到位,部分职工对单位:(略)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开展保密宣传和警示教育,增强领导干部、涉密人员的防范意识,提升做好保密工作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已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学习2次。二是对24台存有国家秘密或者工作秘密标志文件资料的电脑进行清理整改。截至2023年12月底,完成24台存有国家秘密或者工作秘密标志文件资料的电脑清理整改工作。三是2023年12月29日,对保密工作履职不到位的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具体经办人等相关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四是完善保密工作相关制度。2023年12月底,对《涉密人员管理制度》等保密工作制度进行修订完善,并印发全局干部职工贯彻落实。
13.关于“移民信访维稳工作推动不力。推进移民信访历史遗留问题化解不力,个别案件化解潜藏隐患,信访维稳风险预判不足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积极参与各包案单位:(略)
(五)“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方面
14.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常态化落实分析研判全面从严治党形势要求不够,执行‘五步递进’警示教育停留在完善资料层面,剖析原因、查找病因、建章立制等责任‘空转’;党组书记违反‘一把手’五不直接分管要求,分管政府采购工作”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警示教育,由县水利局主要领导组织集中观看(略)《阳光问廉》节目,强化干部职工廉洁意识。二是调整班子分工,由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分管政府采购工作。三是1月30日召开局党组会议,传达(略)纪委全会精神,用蔡某强、张某江案例对干部职工进行警示教育,告诫大家要时刻保持初心,廉洁自律。四是1月26日召开警示教育会对(略)发展和改革局原党组成员、(略)原党委书记、董事长杨某才违规收受礼金问题等案件进行剖析原因,五是党组副书记对处分期间的人员开展谈心谈话,强调相关纪律要求。
15.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多以工作交流代替谈心谈话,日常教育管理偏软。2018年以来,因工作不力、违反廉洁规定等受到党纪政务处分达24人,党组未深入分析原因,堵塞风险漏洞,加强权力运行监督制约”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坚定政治立场,强化责任担当,加强监督管理,于2024年1月完成《(略)水利局党组“一岗双责”责任清单》,明确党组“一岗双责”责任事项及内容。二是2024年2月完善廉政防控风险表,堵塞风险漏洞,加强权力运行监督制约。三是2月26日,局党组主要开展党风廉政第一季度谈心谈话,局党组分管领导对分管领域开展集体谈心谈话。
(六)在“(略)的发展思想存在差距”方面
16.关于“破解城乡用水矛盾不力。对水资源开发利用前瞻性预判不足,推动解决生活缺水、工业用水短缺严重问题差距较大。2022(略)生活、工业用水需求1426.87万立方米,供给1199.55万立方米,占84.07%;全县受旱情影响2022年涉及1.8万人、2023年涉及2万人,分别占总人口5.8%、6.4%”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略)委专题听取水利发展规划、重点水源工程情况,同意了重点水利项目规划,启动了前期工作。二是已完成岷江应急补水泵站修复工程、高场镇自来水(略)区管线工程、县城应急用水保障工程等4个项目建设,稳定(略)城供水源水约4万方/天(县城)。三是已安排190万元实施应急补水项目,对中都镇、新安镇等乡镇场镇供水进行应急补水。中都镇、新安镇均已完工通水(场镇)。四是从涉农整合、移民后扶等资金安排约800万元新建抗旱人饮加盖水窖998口。该项目已于2023年12月全部完成,有效缓解农村干旱缺(略)群众饮水困难问题(农(略))。
17.关于“水利应急资金缺乏监管。以拨作支,指导督促不到位,抗旱资金效益发挥不充分。中都镇违规列支烤烟经费3.0673万元,新市镇违规列支餐费252元,屏边乡抗旱应急资金结余11.5829万元,2021年划拨清平乡抗旱资金10万元至今未使用”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经核查,中都镇财政所在做账时误将该笔经费归入抗旱项目中,中都镇3.0673万元烤烟经费并未违规从抗旱经费中列支,而是从专项烤烟经费中列支,现已更正。二(略)镇已退回252元违规列支餐费。三是屏边乡已使用大部分结余抗旱经费,剩余3.2233万元抗旱结余经费已退回财政。四是清平乡10万元结余抗旱资金已全部使用。五是屏边乡抗旱应急资金结余11.5829万元,其中8.3596万元已使用,剩余3.2233万元已于2024年1月23日(略)水利局。
18.关于“对口帮扶工作有差距。派驻锦屏镇四坪村工作队员杨某对驻村工作要求不清楚,工作日志应付了事”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分管领导对锦屏镇四坪村工作队员杨某提醒谈话,要求其熟悉驻村工作要求,提高驻村帮扶成效。二是督促杨某完善驻村帮扶工作日志,落实好各项驻村工作。
(七)在“工程项目指导和监管责任悬空”方面
19.关于“前期工作组织推动不力。计划2023年7月进场施工的中都镇新建二水厂项目,水源点选址论证不充分,可研方案反复修改,未完成招标;2021年1(略)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委托代建(略)2020年千吨万人农村供水厂维修养护项目,完工验收后10个月仍未签订代建合同”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略)开标,(略),中标金额为1760.2767万元,目前正在签订合同和办理开工前地质公园影响评价、用地、环评等相关手续。二是完善了项目考核制度,组织学习项目开工建设前期必备要件,督促指导水利项目法人完成前期审批要件。
20.关于“指导项目运行维护不到位。水利基础设施‘重建轻管’现象突出,督促指导乡镇健全管护机制不到位。2018年以来,(略)设施年久失修闲置;锦屏镇寨子门等4座农村供水厂‘一交了之’,缺乏后期指导,每年亏损58万余元”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略)水厂的管理。
(八)在“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打折扣”方面
21.关于“超标准、超范围使用经费。2021年、2022年‘三·八’活动,21人超标准领取纪念品(略)、40人餐费超标准(略)”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已按规范清退餐费(略)及纪念品超标费用(略)。二是修订了机关内部管理制度、工会管理制度,规范了工会等经费管理。
22.关于“违规报销差旅费。2023年2月张某某、廖某某到江北工(略)参加会议,超范围报销差旅费;2023年1月凌某某等5人到中都镇出差,报销差旅未扣减伙食补助”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职工学习《(略)县级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规范差旅报销标准范围等程序。二是张某某等2人已退回到江北工(略)参加会议的超范围报销差旅费。三是凌某某等5人已退回未扣减伙食补助的差旅费。
23.关于“厉行节约不到位。2023年2月13日,县水利局召集相关单位:(略)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已于2024年1月14日组织职工学习《会议费管理办法》,要求干部职工坚持厉行节约原则,严格按会议标准执行。
24.关于“违规在下属单位:(略)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2018年至2019(略)水勘队列支职工体检费、办公经费等29.74万元(略)水利局(略)水勘队。二是2021年、2022(略)水利学会列支职工体检费14.28万元已归垫;同时已按程序(略)水利学会。
(九)在“财务管理混乱存在廉洁风险”方面
25.关于“会计基础薄弱。预算管理执行不严格,会计核算不规范,原始凭证缺失,调整账务无审签程序。2023年在移民资金和财政预算中重复申报3名工勤人员经费22.8万元;基本户中部分必要正式发票、审批依据等重要原始凭证缺失,不能完整反映财务收支情况;2018至2023年部分调账凭证调账审签程序缺失”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财务管理,严格落实财务预算管理制度,从2024年1月起,机关账凭证后附原始凭证原件,包含正式发票、审批依据等原始凭证。二是2024年3名工勤人员经费已在财政预算中列支。
26.关于“截留挤占挪用资金。截留应缴财政资金、挤占挪用专项资金,利用往来科目隐匿部分收支。2020年12月,使用基建专户利息冲抵单位:(略)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基建专户于2019年4月已销户,以后次年1月将前1年基本户利息(略)财政,2023年基本户利息已于2023年12月(略)财政。二是2020年以后,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在公用经费中列支。三是杜绝再次发生基本户列支体检费后,移民设施管理费又列支体检费并转入基本户,2024年起,职工体检费在移民设施管理费中列支。四是加强财经法规、制度学习,增强财务管理意识。
27.关于“公务用车管理混乱。管理制度形同虚设,燃油费列入差旅费核算规避三公经费监管。截至2023年10月,未建立派车登记台账;2022年11月唐某某经办报销410元差旅费,其中200元为车辆燃油费”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已建立派车登记台账。二是因2023年财务决算已办理,2024年1月起规范使用会计科目,将车辆燃油费列入“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28.关于“资产管理不规范。新增固定资产使用‘累计盈余’科目核算,未按要求进行固定资产登记和折旧,物资进出库管理不到位;2021年11月购入固定资产24.20万元,漏登记8.99万元;2018年至2020年10月,未建立物资领用登记台账”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从2024年1月起,规范使用会计科目。二是2024年1月将漏登记的8.99万元入固定资产账。三是从2024年1月起,建立物资入库登记台账及领用登记台账。
(十)在“领导班子建设有差距”方面
29.关于“率带作用发挥不到位。2020年党组班子成员代某某、陈某、朱某均因违反纪律受到党纪政务处分;2023年党组班子成员廖某某、朱某等5名党组班子成员未按规定考勤签到情况比较突出”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已于2024年1月完成《(略)水利局党组“一岗双责”责任清单》。二是对考勤签到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通报,将考勤签到情况纳入目标绩效考核中进行加扣分处理。三是采用“钉钉”打卡方式:(略)
30.关于“执行民主集中制有差距。2019年至2021年8月党组会5次研究人事、财务等工作,均存在主持人提前表态情况;2022年11月至2023年3月长达4个多月未召开党组会,期间涉及的人事聘用、公积金缴存、水利项目法人等‘三重一大’事项以工作群通气代替决策,事后党组会补议;2022年安排中央水利救灾资金243万元未经集体决策”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定期召开党组会议,2024年1月起党组会均严格执行主要领导末位表态制度。二是修订党组议事决策规则,强化资金使用决策程序,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
31.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2021年以来,部分党组班子成员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党支部活动不足;2021年度、2022年度组织生活会上,部分党组班子成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辣味不足,未达到‘红脸出汗’效果;专题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2020年的警示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党组班子及时任党组书记未对发生违纪违法案件原因开展深刻剖析”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修订完善(略)水利局“三会一课”制度,2024年1月24日召开2023年度专题组织生活会,党组班子成员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问题见事见人,达到了“红脸出汗”效果。二是2024年1月18日召开2023年度专题民主生活会,(略)纪委、县委组织部指导组领导列席会议进行指导,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切实做到正视问题、触及问题、解决问题。
(十一)在“干部队伍建设存在短板”方面
32.关于“干部队伍建设短板明显。干部选拔任用存在随意任性、轮岗不及时以及事随人走等情况。规避超职数配备中层干部,2022年5月任命中层干部,采取一个文件对上,一个文件对内方式:(略)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已于2024年3月完成轮岗交流制度。二是2023年12月29日,在县水利局党组会议上,对连续任职超十年的赵某某、王某某等中层干部进行职务调整。三是已梳理各股室的工作职责,确保工作不疏漏。严格按照三定方案规定的职责开展工作。
33.关于“激励约束机制‘制而不用’。2020年未按目标绩效考核办法考核,直接按职务高低级差200元兑现绩效,激励效果不佳;执行带薪休假、育儿假等职工福利政策打折扣,干部职工意见较大”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按照2023年目标绩效考核实施方案执行,印发2024年目标绩效考核实施方案,制定激励措施,激发干部职工干事热情。二是严格执行带薪休假、育儿假相关制度。相关人员已按要求休育儿假、公休假。
(十二)在“党建责任制落实不力”方面
34.关于“党建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党组书记履行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弱化,压实党建工作各方责任有差距。党组书记常态化检查党建工作不够,党组副书记掌握党建责任制清单内容不全面,机关党建与水利业务共促共建融合不高;班子成员与分管人员谈心谈话偏少,对机关党建示范创建情况了解不充分”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坚持党建工作“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党组书记严格履行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3月4日,党组书记检查机关党建工作并要求将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齐谋划、齐部署、齐推进,统筹推进党建及水利事业等各项工作。二是3月4日召开党员大会,支部书记与机关党员开展谈心谈话会,共同学习党建责任制清单、机关党建示范创建情况。三是严格落实谈心谈话制度。2024年第一季度班子成员与分管股室人员开展谈心谈话共6人次,切实增强了干部职工对机关党建示范创建情况的了解。
35.关于“党建工作弱化。‘三会一课’不严不实,党总支、支委会、主题党日活动落实差。2018年机关支部支委会缺5次,2022年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差2次”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截至目前,2024年已召开党员大会2次,支委会3次,主题党日活动3次。二是不断健全和完善党的组织生活,加强督促检查。3月4日,党组书记对机关支部进行检查,要求严格党员管理,加强党员教育。
(十三)在“责任落实有差距”方面
36.关于“责任落实有差距。持续落实整改责任不力,部分现任班子成员对已接受过的巡察、专项检查整改和‘复盘’情况了解掌握不全面。本轮巡察未按要求提供移民资金专户、下属单位:(略)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12月29日,组织现任班子成员学习***总书记关于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的重要指示精神及巡视工作要求,对接受的巡察、审计、专项检查进行复盘学习,持续落实整改责任。二是2023年12月29日,对未按要求提供移民资金专户、下属单位:(略)
(十四)在“问题整改推进不力”方面
37.关于“问题整改不彻底。2017年8月、2021年3月县委巡察以及‘回头看’(略)水利局党组‘重业务、轻党建现象突出’‘党风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不健全,廉洁风险防控不力’‘项目管理不规范’等问题整改没有举一反三,存在改了又犯、边改边犯情况”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党建工作会议,坚决纠正重业务轻党建的错误思想,树立正确的政绩观,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政绩,(略)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考核,进一步健全完善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党建工作格局。二是已于2024年2月完善廉政防控风险表。三是完善项目管理制度,强化监督管理。
38.关于“问题整改不到位。政企不分,违规在下属企业列支费用。2017年8月、2021年3月县委巡察以及‘回头看’(略)水利局违规在(略)水勘队列支费用问题没有整改到位。本轮巡察(略)水利局2018年至2019年继(略)水勘队列支职工体检费、办公经费等29.74万元”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2018年至2019(略)水勘队列支职工体检费、办公经费等29.74万元(略)水利局(略)水勘队。
(十五)在“建章立制有差距”方面
39.关于“建章立制有差距。县水利局现有内部管理制度2021年3月仅通过审签方式:(略)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党组会议通过《(略)水利局机关内部管理制度》,并印发全局贯彻落实。二是2024年3月4日,在干部职工大会对财务法律法规进行学习,强化干部职工财务及项目监管意识。
三、正在推进整改的问题
(一)在“贯彻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略)委工作要求存在短板”方面
1.关于“重点项目推进不力。指导督导重点项目建设不力,缺乏攻坚克难精神。2018年提(略)城第二水源项目处于可研报告专家审查阶段,未启动工程建设;龙(略)云海酒店、(略)等全域旅游项目因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滞后,县水利局和局长廖某某(略)文旅办通报批评”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已完成阶段性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12月底,二水源已启动长输管线建设,2024年2月4日,水利厅已出具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意见。二是龙(略)云海酒店、(略)等全域旅游项目已于2023年5月18日完成2个项目水保方案审批。三是2023年12月18日,(略)等7家生产建设单位:(略)
(二)在“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方面
2.关于“接力移民工作持续推进乏力。2021年12月移民工作(略)水利局以来,党组统揽全局不力,工作融合度不高,干部职工交流少,班子成员相互不熟悉对方工作,实际按‘两个单位:(略)
整改结果:已完成阶段性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人员交流,原水利板块夏某某、谢某某等交流到移民板块工作。二是强化工作统筹,将原水利板块信访、档案、财务等工作合并开展。三是强化团建,利用三八节、工会团体活动等活动促进交流融合。四是截至2024年3月28日,共有80个项目未送审(其中中南院代建项目16个、EPC项目30个)。五是截至目前,已完成移民工程项目财务决算59个,决算金额5.36亿元。六(略)蓄水(略)应搬迁移民575户2525人,截至目前已完成安置505户2131人,余70户394人正在开展工作。
(三)在“(略)的发展思想存在差距”方面
3.关于“移民后扶补助资金兑现严重滞后。截至2023年10月,全县尚有506人86.58万元后期扶持直发直补资金未兑现到人;误发死亡3人、财政供养12人后期扶持直发直补资金(略)未追回”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已完成阶段性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完成前期未兑现(发放失败)移民后扶直补资金215人23.275万元。二是误发死亡3人、财政供养12人后期扶持直发直补资金(略)已全部收回。
(四)在“工程项目指导和监管责任悬空”方面
4.关于“过程指导监督缺位。2018年以来,县水利局委托代建工程项目353个,建设进度滞后半年以上151个,占比达42.7%。截至2023年10月,剩余16个移民工程项目仍有9个在建、4个未开工,涉及金额10.18亿元;2022年51个移民后扶项目涉及资金5330万元,支付比例仅为63.95%,仍有11个项目未完成建设;2023年76个移民后扶项目涉及资金4934万元,其中49个仍未开工建设”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已完成阶段性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后期扶持项目管理,加强立项、实施、报账指导,确保项目建设进度,加大项目的监督力度,定期开展检查工作。二是截至2024年3月,16个项目已完工7个,还有8个在建,1个未开工。三是附场滑坡塌岸治理工程未开工,资金包(略)路统一提级改造。四是2022年51个移民后扶项目资金5330万元,开工51个,已完工47个,县级拨付到乡镇项目资金4348.08万元(支付率81.58%),乡镇实际支付3719.97万元(支付率69.79%);五是2023年移民后扶项目资金6088万元,实施项目100个(巡察期间实施项目76个4934万元),已开工82个,已完工43个,有18个项目正在做前期设计财评等工作,县级拨付乡镇资金2826.79万元(支付率46.32%),乡镇实际支付2616.29万元(支付率42.97%)。
四、下一步举措
经过集中整改,虽然取得了阶段性整改成效,但(略)委巡察组提出的整改要求,仍然需要持续强化整改意识、持续压实整改责任、持续加大整改力度,切实运用和巩固好巡察整改成果,以整改为契机推动水利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深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有关精神,始终把党建主体责任扛在肩上,进一步建立健全规章制度,着力强化制度的学习和执行,确保政治生活、组织生活严肃规范。坚持党建引领,聚(略)水利领域短板和弱项,扎实推(略)各项水利工作。
(二)持续抓好巡察整改后续工作
坚持落实整改工作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切实把巡察整改后续工作抓紧抓实抓好。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
(三)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以此次巡察整改为契机,举一反三,以点及面,认真剖析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针对性地建立党建、意识形态、机关运行、财务管理等制度,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着力巩固拓展整改成果;对尚未完成的任务,紧盯不放,一抓到底,直至解决。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略)水利局党组反映。联系方式:(略)
中共(略)水利局党组
2024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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