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级民政领域社会工作支持服务项目项目合同变更征求意见公示
依据《
(略)关于进一步
(略)本级政府采购合同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
(略)民政局
(略)级民政领域社会工作支持服务项目项目合同部分条款进行变更,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大众征求意见:
采购项目名称:
(略)
合同金额(元):
(略).00
中标供应商:
(略)
变更内容描述:(包括变更事项、变更金额、原合同要求等)
甲方:
(略)。二、项目合同总价款(含税价)为:¥2,474,000.00元(大写:人民币贰佰肆拾柒万肆仟元整),分三期付款。甲方已按照原合同约定向丙方支付了第一期合同价款,金额为合同总价款的50%,即¥1,237,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佰贰拾叁万柒仟元整)。余下未支付的第二、三期合同价款,金额为合同总价款的50%,即¥1,237,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佰贰拾叁万柒仟元整),仍由甲方根据原合同第五条第二款约定,在丙方按照合同履约并通过甲方验收后,向丙方支付。三、丙方应按原合同第二条项目服务要求,向乙方提供专业社会工作服务,完成相应服务指标量(详见附件)。丙方为乙方提供的专业社会工作服务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服务计划、服务记录、服务总结和证明资料等),应按要求进行整理归类,并提交一份至甲方存档。四、乙方应按照原合同第九条和第十条第6款要求,对在本单位:
(略)
变更的理由及相关说明:
2023年12月,
(略)民政局已完成“市级民政领域社会工作支持服务项目”采购,中标金额247.4万元,合同期为2024年1月11日至2024年12月4日,现正在进行合同履约。项目服务内容包括开展民政特殊群体协助服务、慈善协助服务、普法宣传协助服务、信访服务、职工帮扶服务等。为支持机构改
(略)委社会工作部相关工作开展,市级民政领域社会工作支持服务项目中的5名社工变更服务地点:
(略)
征求意见期限:从2024年06月06日至2024年06月14日(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采购人:
(略)
地址:
(略)
传真:
合同备案机构:
(略)
地址:
(略)
联系电话:
(略)
备注: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期满之日止以实名书面方式: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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