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点)建设,根据《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4年全省粮食产地烘干能力建设目标任务的通知》(闽农机〔2024〕4号)和《福建省农业农村厅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用于粮食产地烘干能力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农机〔2024〕6号)文件精神。
(略)(点)建设申报指南公告如下:
一、建设对象
(略)(点)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其中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和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
二、目标任务
(略)(点)建设目标任务4个。
三、申报材料
1.提供建
(略)厂房的用地备案表;
2.提供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的工商营业执照和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3.提供个人身份证复印件(个人申请的提交个人身份证复印件);
4.《
(略)(点)烘干成套设施装备补贴申请备案表》(附件1)。
四、评审标准
1.根
(略)水稻种植分布、产量等布局;
2.
(略)(点);
3.
(略)(点);
4.
(略)(点);
5.
(略)(点)申报少于任务数时,
(略)(点)。
(略)组织专家根据建设主体提交的申报材
(略)域内水稻种植分布、产量等布局进行评审,并将评审结果在《
(略)(略)》进行公示,无异议后确认建设主体。
四、申报要求
建设主体根据建设需求,
(略)(点)烘干成套设施装备基本配置参数及补贴额表中内容(附件2),填报《
(略)(点)烘干成套设施装备补贴申请备案表》,并于2024年6月18日前,
(略)(
(略)),申报材料一式两份,联系人:
(略)
附件:1.
(略)(点)烘干成套设施装备补贴申请备案表
2.
(略)(点)烘干成套设施装备基本配置参数及补贴额
(略)农业农村局
2024年6月7日
附件1:
(略)(点)烘干成套设施装备补贴申请备案表.doc
附件2:
(略)(点)烘干成套设施装备基本配置参数及补贴额.doc
关注微信公众号 免费查看免费推送
|
上文为隐藏信息仅对会员开放,请您登录会员账号后查看, 如果您还不是会员,请点击免费注册会员
【咨询客服】 |
孟娟 |
|
【联系电话】 |
19720413970 |
【客服微信】 |
1972041397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