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略)2024年第二批医疗卫生类高层次人才公开招聘公告》和有关规定,现将面试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合格分数线
经研究,面试合格分数线划定为60分,面试未达合格分数线的,不计算综合成绩。
二、面试对象
按招聘岗位与面试人数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人选。
三、面试时间和地点:
(略)
1.面试时间:2024年6月11日(星期二)下午15:15开始。
2.面试地点:
(略)
四、面试形式
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
(略)
五、面试要求
考生参加面试时须携带本人笔试准考证和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对证件携带不齐的,取消面试资格。
六、面试纪律
1.考生必须于面试当日下午14:50前凭本人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到指定考场候考室报到。
2.考生应接受现场工作人员的管理,对违反面试规定的,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
(略)
七、考试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面试结束后,依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八、体检
1.体检人员:按招聘岗位,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至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2.体检安排:请进入体检的考生于面试结束后保持电话联络畅通,以便随时通过电话或手机短信方式:
(略)
3.体检纪律:考生所携带的通讯工具,须关闭后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
(略)时领回。体检过程中,
(略)牌佩戴在胸前,按照工作人员指引和体检顺序进行体检,服从工作人员管理,不允许考生亲友陪同或尾随影响体检秩序。对违反规定携带或使用通讯工具、在体检过程中主动透露个人姓名等信息、与本次体检无关人员会面或交谈、未经许可离开体检现场的,取消体检资格。
4.复检:
(略)和体检医师根据体检项目的规定,区别不同情况进行检查和复检。对心率、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场复检。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向
(略)卫生健康局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5.其他事项:考生应提前认真阅读体检须知(附件3),熟悉体检事项,体检结束后考试总成绩及体检结果将在
(略)(略)公示。
九、考察、审批
1.考察。对体检合格的考生,由招聘单位:
(略)
2.审批。经体检、考察合格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并在
(略)(略)公示。
附件:
附件1:进入面试人员名单.xls
附件2:考生面试须知.doc
附件3:体检注意事项及体检须知.doc
(略)卫生健康局
2024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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