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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湖街道办事处职工食堂食材配送服务合同公示

所属地区:广东 - 深圳 发布日期:2024-06-07
所属地区:广东 - 深圳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合同公告
更新时间:2024/06/07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新湖街道办事处职工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合同变更征求意见公示
依据《(略)关于进一步(略)本级政府采购合同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略)办事处拟对新湖街道办事处职工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合同部分条款进行变更,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大众征求意见:
采购项目名称:(略)
合同金额(元):0.80
中标供应商:(略)
变更内容描述:(包括变更事项、变更金额、原合同要求等)
1、服务期限自2024年6月11日起至2024年8月31日止,双方按签订的原合同约定的条款、权利与义务继续提供职工食堂食材配送服务,如甲方在此服务期限内完成新一轮的食堂食材配送服务招标工作并要求乙方提前终止服务,乙方必须无条件服从,食材配送费据实结算。2、在延长服务期限内,与本项目另一家中标供应商合计最高上限不超过383.7万元,最终配送费用在不超过最高上限金额的前提下,以实际发生食材配送费为准。
变更的理由及相关说明:
甲、乙双方于2023年5月签订的《(略)GMCG(略)A(以下简称“原合同”),服务期限为2023年6月11日至2024年6月10日。目前原合同约定的服务期限将届满,因甲方无法在合同期届满前完成新一轮食堂食材配送服务招标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深圳经(略)政府采购条例》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同意对原合同的内容进行相应调整。
征求意见期限:从2024年06月07日至2024年06月17日(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采购人:(略)
地址:(略)
传真:
合同备案机构:(略)
地址:(略)
联系电话:(略)
备注: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期满之日止以实名书面方式:(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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