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厦门科学城莲
(略))批准建设,
(略),建设资金来源由招标人:
(略)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
(略)
2.2.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科技基础设施及相关配套项目。其中科技基础设施用地面积共计671.36亩,总建筑面积121.44万㎡(其中地上建筑面积91.99万㎡,地下建筑面积29.45万㎡),
(略)、孵化器、科研实验室、研发中试生产线厂房、科学装置及科学设施用房、产业配套设施,不包含生产研发设备投资。
1.科学城创新基地(物质科学与技术)。
(略),重点围绕物质科学与技术领域。用地面积169.89亩,新建总建筑面积33.85万㎡,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5.64万㎡,地下面积8.21万㎡。投资额为:213719.59万元,建安工程费:157056.04万元。
2.科学城创新基地(生命科学与技术)。
(略),重点围绕生命科学与技术领域。用地面积164.68亩,新建总建筑面积26.18万㎡,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9.83万㎡,地下建筑面积6.35万㎡。投资额为:171347.91万元,建安工程费:123545.72万元。其中,翔南
(略)B片区2023XP08地块中的2023XP08-A2子地块由6栋高层建筑及2栋多层建筑组成,建筑高度:24.8m~94.4m。
3.科技
(略)。主要建设孵化器、
(略),用地面积140.09亩,新建总建筑面积24.76万㎡,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8.76万㎡,地下建筑面积6万㎡。投资额为:143166.08万元,建安工程费:103182.68万元。
4.
(略)(实验室)。
(略)、实验室、中试生产线等,用地面积126.69亩,新建总建筑面积22.38万㎡,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6.95万㎡,地下建筑面积5.43万㎡。投资额为:171757.4万元,建安工程费:127176.05万元。
5.科学装置
(略)。主要建设大科学装置及科学设施,用地面积70.02亩,新建总建筑面积14.27万㎡,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0.81万㎡,地下建筑面积3.46万㎡。投资额为:96353.46万元,建安工程费:71519.48万元。
6.本项目包
(略),部分桥梁单跨长度45~50m,桥宽4~6m。投资额为:13873.09万元,建安工程费:10165.20万元。
以上各子项目建安工程费用均为估算金额,实际建安工程费用以招标人:
(略)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
(2)招标类型:股权投资、EPC、产业导入;
(3)招标范围和内容:厦门科学城莲
(略)科技基础设施的股权投资、EPC、产业导入任务。具体内容为:
(略)股权投资:由中标人(如为联合体,须指定一家联合体牵头人)
(略)的方式:
(略)
(略)设计范围:方案设计(含投资估算)、方案优化、初步设计(含编制概算、咨询及评审)、施工图设计、各专项工程的深化设计服务(含室内设计)、施工期间的指导和含图纸审查配合服务及相关的各项专家论证;为完成本项目建筑安装工程费所包含的全部工程内容的所有设计工作内容。
(略)采购范围:工程所有材料设备的采购和保管(甲供材料设备除外)。
(略)施工范围:本招标项目的建筑安装工程、室外总体工程、桥梁工程的施工,包括但不限于基坑支护及土石方工程、桩基工程、建筑主体工程、门窗幕墙工程、装修工程、电气工程、给排水工程、暖通工程、消防工程、室外总体工程(景观绿化、海绵工程、慢行步道工程、室外综合管线等)、桥梁工程的施工,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发包人要求”。
(略)产业导入范围:中标人引入符合招标人:
(略)
(略)其他:A.工程竣工验收及为保证竣工交付使用而进行必要的准备工作;B.中标人必须负责与分包工程的其他分承包人及材料供应商的联系、配合、服务、协调和管理,并提供施工条件、相关设施、安全管理及统筹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资料管理直至完成政府质监部门竣工备案验收。C.按相关规定需由中标人完成的检测工作及相关方案论证,并承担相关费用;D.配合招标人:
(略)
2.7项目合作期限:项目整体合作期13年,各期项目具备预售条件后进入招商考核期,建成投产或运营后第5个会计年度起连续5个完整会计年度,为地块监管考核期。
2.8.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本项目建设部分最高投标限价共592329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最高投标限价:522967万元;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为:7702万元(含BIM技术设计、施工联合应用费用800万元);暂定金额:61660万元。
2.9.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268日历日;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1、项目分两期实施,其中项目一期总工期为:735日历日;项目二期总工期为:735日历日。2、中标人须按时或提前完成招标人:
(略)
2.10.标段划分(如果有):/;
2.11.质量要求:
(1)设计质量标准:设计文件必须符合有关部门制定的设计标准、规范、规程、定额、办法和发包人要求,并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合格。
(2)采购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规范质量合格标准。必须采购原产、正宗品牌设备或材料,采购的设备或材料必须符合发包人要求及有关部门制定的质量规范要求。(若上述规范、规程和标准做出修改时,则以修订后的新的规范、规程和标准为准,有出入的则以较严格的为准)
(3)施工质量标准:合格,过程质量测评由第三方测评单位:
(略)
(4)股权投资标准:项目投资须满
(略)内项目合作开发的资金需求。
(5)产业导入标准:满足土地监管协议及招标人:
(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有效的以下资格或资质:
(1)投标人(投标人属联合体的,指所有联合体成员)必须是依法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指联合体牵头人)最近一个年度(2022年或2023年)末企业净资产不少于40亿元(含)。
(3)设计资质要求(若为联合体参与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中负责设计任务的单位:
(略)
(4)施工资质要求(若为联合体参与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中负责施工任务的单位:
(略)
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
(略)
3.2.投标人(投标人属联合体的,指联合体牵头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应具备有效的①一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或②一级国家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3.3投标人(投标人属联合体的,指承担建筑工程主体工程施工或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应具备有效的①一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或②一级国家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符合资格要求的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可兼任本项目的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但应满足其资格要求。不允许其它岗位人员兼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
3.4.投标人(投标人属联合体的,指承担建筑工程主体工程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具备有效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3.5.投标人(投标人属联合体的,指承担建筑工程主体工程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具备有效的一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略)投标人(投标人属联合体的,指联合体牵头人)“类似投资业绩”数量要求:1;“类似投资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承接过单个项目投资额不低于27亿元的投资建设项目业绩。
(略)投标人(投标人属联合体的,指联合体牵头人)“类似工程业绩”数量要求:0;“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略)投标人(投标人属联合体的,指承担建筑工程主体工程施工或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类似工程业绩”数量要求:0;“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略)投标人(投标人属联合体的,指联合体牵头人)拟派出担任本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类似投资业绩”数量要求:0;“类似投资业绩”是指:/。
(略)投标人(投标人属联合体的,指承担建筑工程主体工程施工或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拟派出担任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数量要求:0;“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3.8.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9.其他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10.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3.11.投标人不得将主体工程或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
3.12.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4.资格审查办法及评标办法
4.1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略)
4.2定标方法:否,由评标委员会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若否,明确推荐中标候选人数量)。
5.招标文件的获取:
(略)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6月8日10时45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
(略)(网址:http://
(略))采取无记名方式:
(略)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80万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略)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06月28日
10时45分00秒,
(略)(网址:http://
(略))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8.2.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
(略)将予以拒收。
8.履约担保的要求
8.1履约担保金额:具体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和合同约定。
8.2履约担保形式:具体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和合同约定。
8.3履约担保期限:具体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和合同约定。
9.发布公告的媒介
(略)(
(略))、
(略)(
(略).cn)、
(略)(略)(
(略).gov.cn/)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略)
招标人:
(略)
地址:
(略)
邮编:361100
电子邮箱:
(略)
电话:
(略)
传真:无
联系人:
(略)
招标代理:
(略)
地址:
(略)
邮编:361000
电子邮箱:
(略)
电话:
(略)
传真:无
联系人:
(略)
(略)名称:
(略)
(略)址:http://
(略)
联系电话:
(略)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
(略)
地址:
(略)
联系电话:
(略)
产业导入监督机构名称:
(略)
地址:
(略)
联系电话:
(略)
股权投资监督机构名称:
(略)
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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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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