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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鑫明金属制品有限公司金属结构件喷粉项目验收公示

所属地区:安徽 - 合肥 发布日期:2024-06-11
所属地区:安徽 - 合肥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履约验收公告
更新时间:2024/06/11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82号令)以及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等有关规定,(略)金属结构件喷粉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公示如下:
公示内容:(略)成立于2020年03月18日,注册地位(略)(略),主要从事金属材料销售;钢铁结构体部件及加工钢材、金属护栏制造;建设喷粉生产线1条、固化烘干炉1套、液化气燃烧机1台、滤芯除尘器、布袋除尘器、旋风除尘器、挂件若干等;项目生产规模为年喷涂金属护栏10万m2、金属件5万m2。
验收期间,DA001废气排口大气污染物颗粒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略))表2中新污染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的二级标准。
DA002废气排口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略))中新污染源二级标准;非甲烷总烃废气排放满足(略)《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略))中要求。
噪声检测结论:验收监测期间,厂界东、厂界南、厂界北4个监测点监测结果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略))中2类区标准限值要求。
固废检查结果:职工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清运处理;废包装材料集中收集后,(略)回收处理;废粉末桶、废滤芯由供应厂商回收处理;一级滤芯回收装置收集的粉尘及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收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废活性炭集中收集后暂存于危废间内,委托有资质单位:(略)
公示时间:已发布日起,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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