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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城社区马场集体房屋维修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所属地区:江苏 - 南京 发布日期:2024-06-11
所属地区:江苏 - 南京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竞争性谈判
更新时间:2024/06/11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略):PCJD-(略)
项目所(略):江苏省(略)(略)一、招标条件
本双(略)马场集体房屋维修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招标人:(略)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双(略)马场集体房屋维修项目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双(略)马场集体房屋维修项目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略)马场集体房屋维修项目: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的会计报表);(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或证明材料);(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后附件);(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项目实施所必须的许可资质证明材料)。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提供加盖公章的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2)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提供加盖公章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复印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四、招标文件的获取:(略)
获取:(略)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略):30递交方式:(略)
开标时间:(略):30开标地点:(略)
(略)获取:(略)
一、(略):PCJD-(略)项目名称:(略)
项目工期:30日历天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的会计报表);(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或证明材料);(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后附件);(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项目实施所必须的许可资质证明材料)。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提供加盖公章的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2)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提供加盖公章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复印件)。
三、获取:(略)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06月21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地点:(略)
七、其他补充事宜:1、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1)供应商单位:(略)
4、响应文件份数:纸质版响应文件一式叁份(壹份正本、贰份副本),电子版响应文件壹份(包含WORD版本响应文件及加盖公章的纸质文件PDF扫描件、U盘形式,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纸质正本文件与副本、电子版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辅助评标和存档,供应商须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每份纸质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5、政府采购信用承诺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规定,参加南(略)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略)
(https://(略))‘(略)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略)页面(http://(略)_cxda/index.action;jsessionid=769BA9C8E(略)E7173B991C8E登录(未注册的供应商应先点击‘供应商注册点这里’并按要求完成注册),然后在“信用记录”模块页面点击“信用记录打印”下载本单位:(略)
在政府采购资格审查环节,供应商只需提供书面《(略)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即可替代以下证明材料:(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4)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略)
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2)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略)
1.采购人:(略)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九、联系方式:(略)
招标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略)
地系址:(略)(路胜物流旁)
联人:杨工
电话:(略)
电子邮件:(略)@qq.com招标人:(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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