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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白自然资告字〔2024〕3号)

所属地区:贵州 - 贵阳 发布日期:2024-06-11
所属地区:贵州 - 贵阳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6/11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略)文件批准,该批次用地涉及BY-(略)地块、LD-01地块,需征收艳山红镇艳山红村集体土地1.5789公顷〔其中农用地1.535公顷(旱地0.0094公顷、水田0.6979公顷、林地0.7135公顷、其他农用地0.1142公顷)、建设用地0.0439公顷〕。根据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我局经对被征地村征地补偿登记进行复核,并会同有关部门拟定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7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8条及《征用土地公告办法》第8条的规定,现将《征地安置补偿方案》的内容及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地补偿费标准:本次征地按照《(略))文件规定的标准执行。
(一)青苗补偿费标准:耕地0.25万元/亩;
(二)林木补偿费:1.69万元/亩;
(三)征地补偿费标准:艳山红镇耕地8.13万元/亩、非耕地3.252万元/亩。
上述三项费用合计补偿标准:艳山红镇耕地10.07万元/亩、非耕地3.252万元/亩。
二、征地补偿费用的支付对象及方式:(略)
支付对象:被征地村委会及农户
支付方式:(略)
三、实际补偿被征地村征地费用
(略)
被征收土地村
被征收土地面积(亩)
被征收土地补偿费用(万元)
备注
合计
耕地
非耕地
合计
青苗费
林木补偿费用
征地补偿费
1
艳山红村
23.6835
10.6095
13.074
149.3544
2.6524
17.9301
128.7719
四、被征地农业人口的安置办法
该批次征地需安置农业人口27人,安置方式:(略)
五、被征用土地四至范围内的土地
六、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对本方案内容有不同意见的,请于2024年7月20日前以村委会为单位:(略)
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村集体经济组织(略)人民政府提出听证申请。
特此公告

(略)(略)自然资源局
2024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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