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芗城区芝山街道西湖·林内新苑2幢201、202、203、302室招租项目比选公告

所属地区:福建 - 漳州 发布日期:2024-06-11
所属地区:福建 - 漳州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租公告
更新时间:2024/06/11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略)招租项目进行公开招租,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租赁标的(标的现状以现场看样为准):
项目名称:(略)
(略):86.11㎡合计:387.97㎡7.50捌年(含两个月的装修期)
二、参选人资格审查标准:
1、自然人:
①以自然人身份证参加比选的,须提供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并由本人签名摁手印(手印摁在本人签名之处);
②未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代理机构:(略)
2、法人:
①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略)
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略)
③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复印件加盖单位:(略)
(略)(略).cn/)中的失信被执行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名单[以代理机构:(略)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不得分割经营。
四、比选办法:本项目租金最低控制单价为人民币7.50元/㎡/月,报价最高者为中选人。现场公开参选人报价(报价以《报价承诺函》的大写报价为准)后进行资格后审,在资格审查合格的参选人中报价最高的为中选人。若出现最高报价相同的,由比选人现场随机抽取确定中选人。参选人的报价不得低于租金最低控制单价,否则其报价为无效报价。
五、参选保证金:无。
六、租金支付方式:(略)
本项目合同承包方式:(略)
七、履约保证金:签订合同时,承租方须向出租方缴纳金额为一个月租金总额的履约保证金,该保证金直至合同解除或履约完成方可退还,不能抵扣租金;履约保证金在合同期满时无息退还;在租赁期间,承租方若在合同期内违反条款或单方面终止、解除合同的,该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所有损失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八、比选文件获取:(略)
1、比选文件获取:(略)
2、比选文件获取:(略)
九、比选时间及地点:(略)
1、比选时间(比选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6月14日09:30。
2、比选地点:(略)
3、逾期递交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略)
十、发布比选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略)(略)站((略).cn/)(略)(略)居民委员会公示栏发布。
十一、联系方式:(略)
招租人:(略)林内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地址:(略)
联系人:(略)
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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