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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30连霍高速公路星星峡至哈密段、哈密至吐峪沟段改扩建工程环境监测及环保验收、水土保持监测项目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新疆 - 哈密 发布日期:2024-06-11
所属地区:新疆 - 哈密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履约验收公告
更新时间:2024/06/11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G30(略)星星峡至哈密段、哈密至吐峪沟段改扩建工程环境监测及环保验收、水土保持监测项目招标公告((略):XJJT-JTJT-FW-(略)
项目所(略):新疆维吾尔(略)一、招标条件
本G30(略)星星峡至哈密段、哈密至吐峪沟段改扩建工程环境监测及环保验收、水土保持监测项目招标公告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1310万元,招标人:(略)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规模:见附件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三、投标人资格要求(001/)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见附件;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略)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7月04日11时00分递交方式:(略)
开标地点:(略)
七、其他见附件八、监督部门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新疆交通投资(集团)(略)纪检监察部。
九、联系方式:(略)
招标代理:(略)
招标人:(略)
招标人:(略)
G30(略)星星峡至哈密段、哈密至吐峪沟段改扩建工程环
境监测及环保验收、水土保持监测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G30(略)星星峡至哈密段、哈密至吐峪沟段改扩建工程已由(略))批准。招标人:(略)
自企业自筹。(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两个项目环境监测及环保验收、水土保持监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G30(略)(略)线长192.037km,(略)标准建设,设计速度120km/h,(略)基宽42.00m,(略)基宽20.75m。(略)面。共布设互通立交10处(其中1处为预留建设条件),设置中桥10座,小桥69座,涵洞268道,(略)5处,养(略)4处,(略)1处,匝道收费站9处(均为匝道收费站)。全线共划分6个土建施工标段(包含标段范围内房建及外水、外电工程)。
G30(略)线全长345.209km。(略)基段长127.081km,(略)基段长218.128km。(略)标准建设,设计速度120km/h,(略)基宽42.0m,(略)基宽20.75m。(略)标准建设,设计速度20km/h,路基宽度6.5m,桥梁宽度6.5m,共设置大桥2座、中桥15座、小桥195座、涵洞644道、通道涵34道,全线设置16处互通式立交、16处天桥,(略)1处,养(略)5处,(略)7
处(与(略)共建)。全线共划分12个土建施工标段(包含标段范围内房建及外水、外电工程)。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G30(略)星星峡至哈密段改扩建工程、G30(略)哈密至吐峪沟段改扩建工程2个项目的环境监测及环保验收、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具体内容如下:环境监测及环保验收:(1)通过必要的环境监测计划的实施,全面及时地掌握工程施工期环境状况,为制定必要的污染防控措施提供依据;(2)根据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复》要求开展环境监测工作;(3)监测重点为生态环境(植被监测、动物监测)、空气、噪声、地表水、温室气体排放等,采用定点和流动监测,定时和不定时抽检相结合的方式:(略)
水土保持监测:(1)本项目施工期的水土保持监测,并定期提交相应季度监测分析报告及年度分析报告;(2)按照本项目已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批复》的要求开展水土保持监测工作;(3)编制《水土保持监测报告》,为本项目竣工验收提供有关水土保持方面的技术支撑,协助招标人:(略)
本项目划分为1标段。
2.3服务周期服务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本项目全线范围内的全部工程环、水土保持专项竣工验收通过之日止。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应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略)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略)
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在“信用中国”网站((略).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5在"(略)”(http:/(略).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略)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00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招标人:(略)
5.2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4日11时00分(北京时间),投标人
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新疆CA数字证书登录“(略)”,将加密的
投标文件成功上传,(略)显示时间为准。
5.3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略)
6.1开标时间:2024年7月4日11时00分(北京时间)
6.2开标方式:(略)
6.3开标地点:(略)
到并参加线上开标,直至开标环节结果确认前不得离场。
7.其他公告内容
7.1本次招标采取全流程电子方式:(略)
(略)”(网址:https://(略)#/web/home)(略)
册(具体操作详见:https://(略)#/web/announcement/notification?i
d=86&type=notification&category=system)。审核时间3个工作日(每日上午10:00
至下午20:00),(略)办理、资料提交、账号审核时间等,确保报
(略)申请成功。否则,该风险所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投标人
注册审核请联系:(略);系统技术支持联系:张工(略);CA客服电话:(略),CA证书业务办理:肖雪(略);CA技术支持:李工(略)、成工(略)
7.2注册成功后登录“(略)”下载招标文件并使用CA锁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编制、签章,同时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与上传(投标人须在“(略)”操作指南自行下载、学习“供应商操作手册”,投标文件制作工具:
7.3“(略)”支持新疆CA,(略)址:https://(略)#/web/announcement/notification?id=149&type=notification&category=system,CA办理请联系:(略)
8.(略)(略)
com/)和新疆交通投资(集团)(略)(https://(略)#/web/home)上发布。
9.联系方式:(略)
(略)址:新疆乌鲁(略)
邮编:830000丽景中央城9号楼六层邮编:830000联系人:(略)
新疆交通投资(集团)(略)2024年6月11日
招标公告附件一:资格审查条件
附录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要求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应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略)
注: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略)
的合法批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
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业绩要求
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近5年至少独立承担过2(略)的环境监测业绩;2.近5年至少独立承担过2(略)的水土保持监测业绩;3.近5年至少独立承担过2(略)的环保验收业绩。
注:
1.“近5年”指从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
2.业绩证明材料为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业主出具相关证明材料的复
印件,证明材料中反映项目类型等内容,否则相关业绩不予认可。
3.环境监测、环保验收、水土保持监测如同时包含在一个项目中,分别认定。
4.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略)
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
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誉要求
投标人未被生态环境部或新疆维吾尔(略)交通运输厅或新疆维吾尔(略)生态环境厅取消在新疆维吾尔(略)的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新疆维吾尔(略)公路(略)场且处于有效期内。投标人未被水利部或新疆维吾尔(略)水利厅取消在新疆维吾尔(略)的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新疆维吾尔(略)公路(略)场且处于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存在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正在接受国家税务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行政主管部门立案调查的或处罚期未满的情形。
附录4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人员数量资格要求
项目负责人1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2.持有有效的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证书或注册环保工程师证书;3.近5年担任过1(略)的环境监测项目负责人业绩;4.近5年担任过1(略)的水土保持监测项目负责人业绩。
注:1.“近5年”指从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主要人员应附拟委任人员的职称证书、资格证书、身份证彩色复印件或彩色扫描件,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2.投标人应提供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以上拟委任主要人员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拟委任主要人员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略)打印的本单位:(略)
3.主要人员还应提供业主或发包人(不包括其内设及派出机构)开具的业绩证明材料的复印件,证明材料中反映项目类型、担任职务等要求,若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不能反映要求的内容或指标,则相关业绩不予认可。
4.环境监测、水土保持监测如同时包含在一个项目中,分别认定。
5.投标人拟投入的所有人员均须为投标人单位:(略)
6.投标时只需提供项目负责人的相关资料,其他人员在招标时不作为强制要求,在合同谈判阶段按照按本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协议书格式(二)“其他人员最低要求”填报派驻本项目的其他人员。
附录5资格审查条件(仪器、设备要求)
环境监测仪器、设备要求
(略)检测仪器名称:(略)
1酸度计台2
(略)2
3噪声分析仪台2
4手持式GPS台2
5环境振动分析仪台2
6红外测油仪台2
7可见分光光度计台2
(略)检测仪器名称:(略)
8紫外分光光度计台2
9恒温恒湿箱台2
10烘箱台2
11电脑台4
12数码相机台2
13数码摄像机台2
14空气/智能TSP采样器台2
15扫描仪台2
16A3幅面打印复印机台2
17碳排放监测设备台2
水保监测仪器、设备要求
(略)检测仪器名称:(略)
1土钻套2
2自动雨量计台2
3简易风速仪台2
4手持式GPS台2
5电脑台4
6数码相机台2
7数码摄像机台2
8烘箱台2
9积沙仪台2
11扫描仪台2
12A3幅面打印复印机台2
注:
1.本表所列是本项目所需仪器、设备配备的最低要求。
2.如无法满足G30(略)星星峡至哈密段改扩建工程和G30
(略)哈密至吐峪沟段改扩建工程两个项目现场需求及建设管理单位:(略)
无条件增加,所产生的费用包含在投标总价中,甲方不另行支付。
附件6资格审查条件(用车配备要求)
(略)类型单位:(略)
1越野车台3
2皮卡车台2
注:1.配备的车辆,使用年限在3年内,能够满足工作需要。
2.车辆在项目使用过程中,必须配备专职司机,发生任何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3.车辆如无法满足G30(略)星星峡至哈密段改扩建工程和G30(略)哈密至吐峪沟段改扩建工程两个项目现场需求及建设管理单位:(略)
第三章评标办法(双信封形式、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略)条款名称:(略)
1评标方法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1)评标价低的投标人优先;(2)商务和技术得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3)解密投标文件时间较前的投标人优先。
(略)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标准:(1)投标函上填写的项目名称:(略)
账户转入招标人:(略)
(略)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1)投标函上填写的项目名称:(略)
(略)资格评审标准(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略)
(略)分值构成(总分100分)评审因素评分值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分分值构成:技术建议书40分投标人与本项目相关的业绩25分拟投入本项目人员资格及人员业绩25分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分分值构成:评标价10分
(略)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评标基准价的计算:在开标现场,招标人:(略)
(略)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偏差率=100%×(投标人评标价一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评分标准
(略)评分因素评分因素权重分值各评分因素细分项分值
(略)(1)技术建议书40(略)20(略)基本合理的得12分,(略)合理准确的得12.1—20分。
对本项目监测及验收的特点、关键性技术问题的认识及其对策措施15分对本项目监测及验收的特点、关键性技术问题有基本认识,对策措施基本可行的得9分,对本项目监测及验收的特点、关键性技术问题认识深刻及其对策措施合理可行的得9.1—
工作安排、质量及安全保证措施、工作和管理制度措施5分工作安排、质量及安全保证措施、工作和管理制度措施比较完善、进度保证措施安排基本合理的得3分;工作安排、质量及安全保证措施、工作和管理制度措施完善、进度保证措施安排合理的得3.1—5分。
(略)(2)业绩25分业绩25分①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的,得21分。②近5年每增加1(略)的环境监测业绩加1分,本项最多加2分。③近5年每增加1(略)的水土保持监测业绩加1分,本项最多加2分。注:环境监测、水土保持监测如同时包含在一个项目中,分别认定。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评分标准
(略)评分因素评分因素权重分值各评分因素细分项分值
主要人员任职资格与业绩25分项目负责人任职资格与业绩25分满足资格审查条件(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的,得25分。
(略)(3)评标价10分【评标价得分计算公式】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偏差率×100×E1;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偏差率×100×E2。其中F是评标价所占的权重分值,E1是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E2是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本项目E1=0.2,E2=0.1。报价得分最低为0分。
(略)(4)其他因素评分//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评标办法原条款第(略)项补充、细化为: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综合评分由高到低的排名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评标委员会按照标段排名次序推荐第一至第三中标候选人(若不足3名则只推荐相应的数量)。本次评标委员会按照以下原则推荐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按照投标人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各标段的排名。如果本项目中多个投标人综合得分相等的,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1.评标办法”中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投标人必须无条件接受上述原则,否则招标人:(略)
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略)
2.1初步评审标准
(略)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略)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略)资格评审标准:见资格预审文件第三章“资格审查办法”详细审查标准。(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略)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略)分值构成(1)技术建议书: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主要人员及业绩: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评标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4)其他评分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略)评标基准价计算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略)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略)评分标准(1)技术建议书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主要人员及业绩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评标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4)其他因素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评标程序
3.1第一个信封初步评审
(略)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略)项至第(略)项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略)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略)项、第(略)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当投标人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内容发生重大变化时,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略)项规定的标准对其更新资料进行评审。(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
3.2第一个信封详细评审
(略)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各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
(1)按本章第(略)项(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技术建议书部分计算出得分A;(2)按本章第(略)项(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主要人员及业绩部分计算出得分B;(3)按本章第(略)项(4)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其他部分计算出得分D。
(略)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略)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A+B+D。
3.3第二个信封开标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结束后,招标人:(略)
3.4第二个信封初步评审
(略)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略)项、第(略)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略)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3)当单价与数量相乘不等于合价时,以单价计算为准,如果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位置差错,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同时对单价予以修正;(4)当各子目的合价累计不等于总价时,应以各子目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总价。
(略)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若超过最高投标限价,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略)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仅作为签订合同的一个依据,不参与评标价得分的计算。
3.5第二个信封详细评审
(略)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略)项(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评标价计算出得分C。评标价得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略)投标人综合得分=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C。
(略)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
3.6投标文件相关信息的核查
(略)评标委员会应对在评标过程中发现的投标人与投标人之间、投标人与招标人:(略)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a.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b.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c.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中标;d.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e.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a.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略)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人:(略)
(4)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弄虚作假的行为:a.使用通过受让或租借等方式:(略)
3.7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说明
(略)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明显文字或计算错误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投标人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或说明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略)澄清和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的修正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略)评标委员会不得暗示或诱导投标人作出澄清、说明,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或说明,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略)凡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或给委托人带来未曾要求的利益的变化、偏差或其他因素在评标时不予考虑。
3.8不得否决投标的情形
投标文件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略)项所列情形的,均视为细微偏差,评标委员会不得否决投标人的投标,应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略)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3.9评标结果
(略)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
(略)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向招标人:(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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