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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服务项目单一来源谈判邀请公告

所属地区:广东 - 深圳 发布日期:2024-06-11
所属地区:广东 - 深圳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单一来源公告
更新时间:2024/06/11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参照国家和(略)有关招标采购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略)(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略)
一、项目概况
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服务项目的潜在谈判人应登录“远东招标深圳((略))”下载获取:(略)
二、项目基本情况
1.(略)(略)FE6085SZF-2
2.项目名称:(略)
3.预算金额(支付上限):人民币壹佰贰拾陆万元整(¥1,260,000.00)
4.最高限价(折扣):0<投标报价(折扣)≤1
5.采购需求:为了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防止医疗废物污染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国务院《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国家环保总局《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技术规范》、卫生部《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和(略)令《(略)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管理若干规定》、《固废法》的要求,实现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拟招标一家符合国家、广东省、(略)医疗废物处置相关法律法规、(略)
6.服务期限:本项目为长期服务类项目,第一年为本次招标的中标服务期限,甲方可根据项目需求和乙方的履约考核情况决定是否续签,每次续签合同的服务期限为一年,最多可续签二次。本次签订合同的服务期限是第一年服务期。
7.服务属性:长期服务项目。
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包括但不限于: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它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注册登记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谈判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谈判人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无行贿犯罪记录、无串通谈判、弄虚作假不良行为记录被暂停谈判资格期间的情况(由谈判人在《政府采购应答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4)谈判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于前三年内(谈判人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无因违反建设工程法律、法规规定而受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红色警示并正在红色警示期间的情况(由谈判人在《政府采购应答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5)符合国家法规政策关于诚信管理的要求,至谈判截止时间,未有在“信用中国”网((略).cn)、(略)(略).cn)、(略)(略)(略).gov.cn)、(略)(略))和“(略)(略).cn)等5(略)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谈判人在《政府采购应答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特定企业(单位:(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不允许分包、转包。
(2)受采购人:(略)
(3)应答文件中必须签署《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按要求提供《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
(注:谈判供应商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略)
四、获取:(略)
1.时间:2023年9月18日至2023年9月22日17时(北京时间)。
2.获取:(略)
点击《招标(采购)公告》上方的“参与”→输入“用户名”及密码((略)之会员登记信息)【还没有用户名的谈判参与人点击“登记”,依指引完成用户登记后再点击相关《招标(采购)公告》上方的“参与”】→仔细阅读提示→依指引进行微信:(略)
《收款收据》(点击右上角“(略)”并打开→点击左边“订单查阅”→点击对应的“支付凭证”→打印)。
3.本单一来源采购文件收费:人民币500元/项,概不退还。
咨询电话:(略)2、(略)转101、121e-Mail:(略)@zgyd11.com
谈判人须知与用户需求查阅地址:(略)
五、提交谈判应答文件截止时间、谈判时间和地点:(略)
1、现场递交谈判应答文件时间:2023年9月25日上午9时30分~10时00分(北京时间);
2、谈判应答截止及谈判时间:2023年9月25日上午10时00分(北京时间)。
(1)现场递交:招标代理:(略)
(2)邮寄递交:邮寄地址:(略)
3、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略)
4、开标现场及观摩开标仪式:本项目开标仪式采用线上方式:(略)
(略)、并将各自的用户名称:(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发布媒介
(略)(略)
(略)(略).cn/
(略)(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项目审批情况:本项目已获得主管部门审批,资金已落实。
2、评审办法和评审标准:本项目评审采用最低价法。
3、询问、质疑、投诉。详见详见《第四章谈判须知之第九款》
4、询问函、质疑函现场提交、邮寄地址:(略)
5、(略)有权对投标响应供应商就本项目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原件)进行审查。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可能面临投标无效(废标)、被取消本项目中标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和三年内禁止参与(略)政府采购活动的风险。
6、本采购公告及本项目采购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投(略)(略)(略).cn)、(略)(略))等网上公布的与本次采购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7、本项目不需要投标保证金。
九、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略)
1.采购人:(略)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8
2.采购代理机构:(略)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获取:(略)
(其他咨询)(略)9、(略)转101
传真:(略)9
邮箱:(略)
3.项目联系方式:(略)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6转129、103




(略)
2023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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