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TH2024GC0023)
(略)第二中学校舍维修改造项目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
本项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条及《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改委第16号令)规定为: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本招标项目
(略))批准建设,项目法人(业主)为
(略)教育局,招标人:
(略)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建设地点:
(略)
3.2项目经理:
(略)
(略)具备/(注:按照相关规定未要求项目负责人由注册建造师担任的,招标人:
(略)
交:1使用传统影印件上传;
(略)成交记录、
(略)企业基本信息、
(略)、
(略)等接口获取:
(略)
(略)同一证明材料使用两种方式:
(略)
(略)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投标人应当自行核验政务数据的准确性,并对引用的政务数据承担责任。在最终生成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电子签章。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略)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认定。联合体协议作为资格评审因素,应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
(略)
3.5按照财政部等行业主管部门要求,本项目属于第/条:1、本项目符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款之规定,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
2、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小微企业承担的不低于%,同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第标段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算金额万元,其中小微企业承担的不低于%,同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4、投标人通过联合体形式实现的,应该在联合体协议中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同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5、投标人通过明确分包形式实现的,发承包双方在签订合同时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投标时需提供落实促进发展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的承诺。
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
3.7其他:/
注:投标人资格要求不得设置如企业(人员)业绩、企业(人员)奖项、企业(人员)信用评价、体系认证、水平评价类证书(职称证书除外)等内容。
4.招标文件的获取:
(略)
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7月02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略)(略)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略)上递交投标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
(略)将拒绝接收并提示。
6.开标时间及地点:
(略)
1、是。开标地点:
(略)
2、否。开标地点:
(略)
注:疫情期间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远程解密投标文件即可,无需到达开标现场。7.发布公告的媒介
(略)(安徽省)、
(略)(略).cn发布。
8.联系方式:
(略)
招标人:
(略)
法定代表人:赵晓东地址:
(略)
联系人:
(略)
开户银行:/账号:/
招标代理:
(略)
法定代表人:洪从胜地址:
(略)
联系人:
(略)
2024年年6月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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