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池街道2024年度美丽乡村宜居村设计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略):JSHR-2024-22)
项目所
(略):江苏
(略)一、招标条件
本龙池街道2024年度美丽乡村宜居村设计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略)。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
(略)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龙池街道2024年度美丽乡村宜居村设计服务项目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龙池街道2024年度美丽乡村宜居村设计服务项目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龙池街道2024年度美丽乡村宜居村设计服务项目:1.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的会计报表(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原件或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资料;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免缴或迟缴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格式见后附件);(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注:在政府采购资格审查环节,供应商只需提供书面《
(略)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即可替代以下证明材料:(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4)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
(略)
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2)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
政府采购信用承诺:“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规定,参加南
(略)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
(略)
1.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具有城乡规划乙级(含)以上资质(复印件加盖公章);(2)投标人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
(略)政行业(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含)以上资质(复印件加盖公章);(3)项目负责人资质:具有注
(略)规划师证书,同时具有工程师(含)以上职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1.3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1.4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1)供应商单位:
(略)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
(略).cn)、“
(略)”(
(略).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5第1.1(5)条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略)
获取:
(略)
获取:
(略)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略):30递交方式:
(略)
开标时间:
(略):30开标地点:
(略)
七、其他
1.
(略):JSHR-2024-22项目名称:
(略)
采购需求:包含龙池街道新
(略)、头桥村、刘林村(共计6个组)方案的深化设计、村庄方案规划设计、村庄建设施工图设计、(含项目建议书、可研、环评的编制和审批及出具经审批后的等其他相关报告)、概算及全过程设计跟踪;全过程设计跟踪包括:各阶段招标配合和施工现场配合服务,施工期间设计修改、变更、相关专题报告、竣工验收等服务工作。
注:本项目JSHR-2024-22(包一、包二、包三)共3个包,不可同时中标多个包。
服务期限:30天。
2.集中勘察现场和答疑:采购单位:
(略)
3.响应文件份数:纸质版投标文件一式肆份(壹份正本、叁份副本),电子版投标文件壹份(U盘形式,随纸质文件一并提交)。当纸质正本文件与副本、电子版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存档,供应商须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每份纸质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略)
招标人:
(略)
地系址:
(略)
联人:龚主任
电话:
(略)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
(略)
地系址:
(略)
联人:胡工
电话:
(略)
电子邮件:
(略)@qq.com招标人: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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