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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交通运输厅珲春至圈河高速公路设计咨询审查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吉林 - 吉林 发布日期:2024-06-12
所属地区:吉林 - 吉林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公开招标
更新时间:2024/06/12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略)设计咨询审查项目公开招标公告((略):采购计划-[2024]-01958号)
项目所(略):吉林省一、招标条件
(略)设计咨询审查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123万元,招标人:(略)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规模:见“七、其他”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合同包一;三、投标人资格要求(001合同包一)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见“七、其他”;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略)
获取:(略)
一、项目基本情况1.(略):采购计划-[2024]-01958号2.项目名称:(略)
5.2项目概况本项目珲春至圈河(G12)是《(略)规划》(略)中的起点段,是连接圈河口岸和(略),涵洞118道。互通立交3处,分离立交2处,通道23道,(略)1处,(略)1处,养(略)1处,收费站3处。项目投资估算约63.75亿元。
5.3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标段名称:(略)
5.5设计咨询审查内容:初步设计外业验收,初步设计及概算审查(包括《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设计文件编制办法》要求的所有专业);施工图设计外业验收,施工图设计及预算审查(包括《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设计文件编制办法》要求的所有专业);施工阶段设计方案及计价依据变化引起的重大、较大设计变更及预算审查。
5.6设计咨询审查要求:按照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和交通运输部《公路(略)场管理办法》和《(略)设计咨询审查单位:(略)
6.合同履行期限:在发包人提出初步设计外业验收要求后,10天内组织完成现场外业验收工作,并提交外业验收咨询报告;在发包人提供初步设计文件后20天内,完成会议审查并提交初步设计咨询报告;在发包人提出施工图设计外业验收要求后,10天内组织完成现场外业验收工作,并提交外业验收咨询报告;在发包人提供施工图设计文件后20天内,完成会议审查并提交施工图设计咨询报告;按照发包人要求,参加施工阶段重大、较大设计变更的现场踏查、方案论证、咨询审查等工作。
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以下资质条件和能力最低要求,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1)工程勘察资质要求: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2)工程设计资质要求:(略)行业甲级资质〔(略)行业(公路、交通工程、特大桥梁)专业甲级资质〕。
(3)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略)(略)(略)(略).cn)”(略)工程设计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略)
(4)投标人应进入“(略)”((略).cn)的工程咨询单位:(略)
3.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任一情形,否则其投标无效:(1)为本招标项目对应段落的勘察设计单位:(略)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3与招标人:(略)
3.4在“信用中国”网站((略).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略)(略).cn)中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略)(略).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单位:(略)
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
(2)联合体成员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所需的相应资格条件和能力,即应具备满足联合体协议约定的成员分工所需的资格条件和能力。
(3)联合体协议约定同一专业分工由两个及以上单位:(略)
(4)不同专业分工由不同单位:(略)
三、获取:(略)
2.投标人取得CA认证后,(略)(略))网站“公共资源交易主体登录->投标人”登录后选择“采购业务-
>交易文件下载”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后,务必在规定的“获取:(略)
3.(略)招投标活动有关的时间,(略)(略))服务器显示的时间为准。
4.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上述步骤。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略)
六、其他补充事宜1.按照财政部财库〔2014〕68号、〔2017〕141号、〔2020〕46号、〔2022〕19号等文件要求,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等政策。
2.(略)(略)(略))网站((略)(略))、(略)站上发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略)
±H
联系人:(略)
九、联系方式:(略)
招标代理:(略)
招标人:(略)
招标人:(略)
(略)
(略)19
(略)设计咨询审查项目招标文件关键内容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详见招标公告。
二、资格条件要求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资格要求部分)
(略)条款名称:(略)
(略)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资质要求:见附录1业绩要求:见附录2信誉要求:见附录3项目负责人资格:见附录4其他主要人员资格:见附录5
(略)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见第一章“招标公告”
(略)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关联情形本条第(9)目细化为:(9)为本招标项目对应段落的勘察设计单位:(略)
(略)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附录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最低要求
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以下资质要求:(1)工程勘察资质要求: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2)工程设计资质要求:(略)行业甲级资质〔(略)行业(公路、交通工程、特大桥梁)专业甲级资质〕。(3)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略)(略)(略)(略).cn)”(略)工程设计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略)
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最低要求
不设置初始业绩门槛。
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最低要求
投标人不得存在“投标人须知”第(略)项规定的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附录4资格审查条件(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
人员①数量最低要求
项目负责人(兼总体审查专家)1(1)正高级技术职称;(2)自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担任过2(略)初步设计咨询审查工作或施工图设计咨询审查工作〔指国务院部门或项目所在地省级设计文件审批(核准)(略)设计咨询审查业绩。其中初步设计咨询审查业绩完成时间以初步设计批复时间为准,施工图设计咨询审查业绩以施工图设计批复时间为准,同一段落的初步设计咨询审查和施工图设计咨询审查为同一单位:(略)
①附录4和附录5是对投标人拟投入本招标项目的最低人员要求,投标人可根据本企业实际情况配备相应人员,但除特殊要求外所列各岗位均不得兼职。
-1-
(略)
(略)19
附录5资格审查条件(其他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略)人员数量最低要求
1工程地质勘察分项负责人1(1)高级技术职称;(2)持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土木工程师(岩土)注册证书》,且现注册单位:(略)
2路线分项负责人1(1)高级技术职称;(2)自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负责过2(略)线设计咨询审查工作。
3工程造价分项负责人1(1)高级技术职称;(2)持有国家规定相关专业造价资格证书;(3)自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负责过2(略)的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的工程造价设计咨询审查工作。
4(略)面分项负责人1(1)高级技术职称;(2)自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负责过2(略)面工程设计咨询审查工作。
5结构分项负责人1(1)高级技术职称;(2)自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负责过2(略)的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的结构工程(或桥梁工程)设计咨询审查工作。
6隧道分项负责人1(1)高级技术职称;(2)自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担任过2(略)的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的隧道工程设计咨询审查工作。
7交叉工程分项负责人1(1)高级技术职称;(2)自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负责过2(略)的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的交叉工程设计咨询审查工作。
8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分项负责人1(1)高级技术职称;(2)自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负责过2(略)的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的交通工程设计咨询审查工作。
9房屋建筑工程分项负责人1(1)高级技术职称;(2)自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负责过2(略)的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咨询审查工作。
10环保景观分项负责人1(1)高级技术职称;(2)自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负责过2(略)的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的环保景观设计咨询审查工作。
投标人须知正文(投标人资格要求部分)
1.4投标人资格要求(略)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设计咨询审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项目负责人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见本章第3.5款的规定。
(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略)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略)
(略)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各成员)不得与本标段相关单位:(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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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略)19
(6)为本标段的招标代理:(略)
(略)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各成员)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2)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在“信用中国”网站((略).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5)(略)(略).cn)中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处罚期限尚未届满;(6)(略)(略).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7)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8)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9)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略)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各成员)应进入交通运输部“(略)(略)(略)(略).cn)”(略)工程设计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略)
三、评标办法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②
(略)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1评标方法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1)评标价低的投标人优先;(2)技术能力得分高的优先;(3)履约信誉得分高的优先;(4)业绩得分高的优先;(5)项目负责人任职资格与业绩得分高的优先;(6)各分项负责人任职资格与业绩得分高的优先;(7)“对各专业工程技术咨询的特点、关键性技术问题的认识及其对策措施”得分高的优先;(8)“对技(略)”得分高的优先;(9)评标委员会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优先顺序。
(略)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略)
①本项规定仅适用于根据《(略)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略)字〔2011〕114号)要求,招标人:(略)
②“评标办法前附表”用于明确评标的方法、因素、标准和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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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略)19
(略)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11)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12)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13)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14)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b.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支付办法;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15)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略)项规定。
(略)资格评审标准(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勘察资质证书、设计资质证书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由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开户证明)。(2)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3)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4)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5)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资格符合招标文件规定。(6)投标人的其他主要人员资格符合招标文件规定。(7)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略)项或第(略)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8)投标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略)项规定。(9)投标人应进入“(略)”((略).cn)的工程咨询单位:(略)
(略)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略)分值构成(总分100分)技术建议书:30分主要人员:30分评标价:10分技术能力:5分业绩:20分履约信誉:5分
(略)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评标基准价的计算:在开标现场,招标人:(略)
(略)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偏差率=100%×(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偏差率保留两位小数(示例:偏差率=**.**%),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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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略)19
(略)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①评分标准
评分因素评分因素权重分值各评分因素细分项分值
(略)(1)技术建议书30分对技(略)5分根据投标人对本次招标所包括的技术咨询服务工作范围和任务的描述、(略)和审查理念的科学性、先进性、合理性进行评分,评分范围为3~5分。
对各专业工程技术咨询的特点、关键性技术问题的认识及其对策措施15分根据投标人对各专业工程技术咨询特点的理解程度、对关键技术问题的把握情况以及对策措施的有效可行性进行评分,评分范围为9~15分。
咨询工作计划和质量保证措施、进度保证措施10分根据咨询工作计划安排的合理性、与本招标项目实际情况的符合性,质量保证措施、进度保证措施的可靠性、可实施性进行评分,评分范围为6~10分。
(略)(2)主要人员30分项目负责人任职资格与业绩10分满足最低资格条件得6分;在此基础上,自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每增加1(略)初步设计咨询审查或施工图设计咨询审查的项目负责人或总体审查专家业绩加1分,最多加4分。
各分项负责人任职资格与业绩20分满足最低资格条件得12分;在此基础上,拟投入的各分项负责人中,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者,每增加1名加2分,最多加8分:(1)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正高级职称;(2)具备以下国家类注册执业资格的:咨询工程师、一级建筑师、一级结构工程师、土木工程师、环保工程师、一级造价工程师、一级建造师;(工程地质勘察和工程造价分项负责人此项不加分)(3)同一人员最多只加2分。
(略)(3)评标价10分评标价得分计算公式示例:(1)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偏差率×100×0.2)×(1+X);(2)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偏差率×100×0.1)×(1+X);式中:F是评标价所占的权重分值;X是小微企业优惠系数。投标人为小微企业(含视同小微企业的)时X=3%,投标人不是小微企业时则X=0。
(略)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评分标准
评分因素评分因素权重分值各评分因素细分项分值
(略)(4)其他因素技术能力5分技术能力5分“技术能力”指投标人的科研开发和技术创新能力,投标人未填报技术能力的,得3分;在此基础上:(1)(略)工程勘察设计有关的国家级科学技术进步奖,(略)工程勘察设计有关的国家或行业标准。投标人填报的技术能力每增加1项加0.2分,最多加1分。(2)自2019年1月1日(以证书颁发时间为准)起,投标人或其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获得过“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或“茅以升科学技术奖”的,加1分,最多加1分。
①除评标价和履约信誉评分项外,评标委员会成员对投标人商务和技术各项因素的评分一般不得低于招标文件规定该因素满分值的60%;评分低于满分值60%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投标文件各项评分因素得分应以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的打分平均值确定,评标委员会成员总数为七人以上时,该平均值以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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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略)19
(略)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评分标准
评分因素评分因素权重分值各评分因素细分项分值
业绩20分设计咨询业绩20分评审自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完成过的类似项目业绩,无(0公里)得12分,累计里程800公里得满分20分,0~800公里之间的按比例直线内插计算得分。类似项目业绩指国务院部门或项目所在地省级设计文件审批(核准)(略)设计咨询审查业绩。其中初步设计咨询审查业绩完成时间以初步设计批复时间为准,施工图设计咨询审查业绩以施工图设计批复时间为准,同一段落的初步设计咨询审查和施工图设计咨询审查为同一单位:(略)
履约信誉5分信用评价结果5分(1)投标人的评价结果必须是以设计企业身份获得的,以施工或监理企业身份获得的评价在本次招标中无效。(2)按照以下优先顺序应用投标人的信用评价结果(如没有前一项结果,则应用下一项结果):a.投标人在吉林省交通运输厅发布的《关于发布2023(略)(略))中的企业信用等级;b.投标人在交通运输部“(略)(略)(略)”中的2022年度吉林省省级综合评价结果或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结果,二者都有的,采用等级较低的评价结果;c.投标人没有以上综合评价结果的,若无不良信用记录,最高可按A级认定,但不得高于其最近年度原评价等级的上一等级。若有不良信用记录,视其严重程度按B级或以下等级认定。d.联合体参与投标的,其信用等级按照联合体中最低等级方的等级认定。(3)评分标准如下:AA级、A级5分B级3分其他等级0分
评标办法正文
1.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略)
2.评审标准2.1初步评审标准(略)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略)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略)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略)分值构成(1)技术建议书: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主要人员: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评标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4)其他评分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略)评标基准价计算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略)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略)评分标准(1)技术建议书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主要人员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评标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4)其他因素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评标程序3.1初步评审(略)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略)项至第(略)项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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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略)19
(略)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1)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或者对招标文件的偏差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或最高项数;(2)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略)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3)当单价与数量相乘不等于合价时,以单价计算为准,如果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位置差错,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同时对单价予以修正;(4)当各子目的合价累计不等于总价时,应以各子目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总价。
(略)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若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如有),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略)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仅作为签订合同的一个依据,不参与评标价得分的计算。
3.2详细评审(略)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各投标人的综合评估得分。
(1)按本章第(略)项(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技术建议书部分计算出得分A;(2)按本章第(略)项(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主要人员部分计算出得分B;(3)按本章第(略)项(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评标价计算出得分C;(4)按本章第(略)项(4)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其他部分计算出得分D。
(略)投标人的得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略)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A+B+C+D。
(略)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
3.3投标文件相关信息的核查评标委员会应对在评标过程中发现的投标人与投标人之间、投标人与招标人:(略)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a.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b.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c.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中标;d.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e.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a.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略)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人:(略)
(4)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弄虚作假的行为:a.使用通过受让或租借等方式:(略)
3.4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说明(略)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明显文字或计算错误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投标人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或说明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略)澄清和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的修正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略)评标委员会不得暗示或诱导投标人作出澄清、说明,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或说明,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略)凡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或给发包人带来未曾要求的利益的变化、偏差或其他因素在评标时不予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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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不得否决投标的情形投标文件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略)项所列情形的,均视为细微偏差,评标委员会不得否决投标人的投标,应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略)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3.6评标结果(略)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
(略)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向招标人:(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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