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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强顺塑料制品有限公司迁改扩建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所属地区:广东 - 东莞 发布日期:2024-06-12
所属地区:广东 - 东莞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履约验收公告
更新时间:2024/06/12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2024年6月5日,(略)迁改扩建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略)(略)(略)(名单附后)组成。验收组根据《(略)迁改扩建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以下简称《验收报告》),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并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指南、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略)生态环境局清溪分局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因项目尚有部分设备未建设,本次验收为一期验收,验收组经过现场核查和认真讨论,形成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一)建设地点:(略)
表1主要工程建设内容一览表
工程名称:(略)
单项工程名称:(略)
实际建设内容
工程内容
工程规模
主体工程
生产车间
租用1栋5层厂房的第5层作为生产车间、仓库及办公室,设喷漆、烘干、清洁等工序。
占地面积1500m2,建筑面积1500m2,厂房总高20m。
公用工程
(略)
生活用水
年用水量250m3
真空镀膜机循环用水
年用水量324m3
喷淋用水
年用水量84m3
(略)
厂区内三级化粪池
年排水量225m3
(略)
/
(略)处理
年废水产生量12m3
真空镀膜机循环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定期补充新鲜水
/
废气处理
1套“水喷淋+干式过滤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
风机风量20000m3/h
废水处理
三级化粪池
225m3/a
噪声控制
消声、减振、车间隔声
/
固废处理
规范设置一般固体废物仓库及危险废物暂存仓库。(略)回收处理;(略)回收处理;生活垃圾定期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本次验收项目生产设备建设情况详见下表。
表2项目主要设备一览表
(略)
设备名称:(略)
(略)或尺寸
单位:(略)
环评审批情况
验收实际情况
所在位置
1
注塑机
280T

6
0
/
2
破碎机
/

1
0
3
冷却塔
循环水量:20m3/h

1
0
4
电烤箱
/

1
0
5
真空镀膜机
/

1
1
5F生产车间
配套
循环水塔
循环水量:3m3/h

1
1
真空泵(机械泵)
/

1
1
6
除尘柜
1.3m×1.45m×1.85m

1
1
7
配套
喷枪
/

1
1
8
喷漆柜
3.1m×2.2m×2.3m

2
2
10
1.3m×1.45m×1.85m

1
1
11
配套
喷枪
喷涂效率:14mL/min

3
3
13
UV固化炉
9m×1.2m

1
1
6
装配线
/

1
1
7
空压机
/

1
1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项目于2009年7月委托江西省气象科学研究所编制了《(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09年8月6日通过了原(略)(略)486792P001W)。项目开工时间为2024年3月10日,废水、废气、噪声、固废配套的处理设施竣工时间为2024年4月1日,废气处理设施调试时间为2024年4月2日~2024年6月4日,项目无环境投诉。
(三)投资情况
项目一期总投资额为160万元,废气、废水污染物及固废、噪声治理项目的环保投资额为30万元。具体环保投资情况见下表。
表3项目环保设施及其投资一览表
污染类别
污染治理项目
采取的环保措施
投资
废气
喷漆、烘干、清洁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颗粒物
经集气罩收集后引至“水喷淋+干式过滤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34m高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
26(万元)
废水
生活污水
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排(略)(略)

喷淋废水
(略)处理
1(万元)
噪声
车间噪声
合理调整车间内设备布置,合理安排工作时间、稳固设备,设置独立空压机房、减振垫

固废
废包装材料、废铝渣、空氮气罐
建设规范的一般固废暂存仓库
1(万元)
废油漆桶、废油、废油桶、废漆渣、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废清洗剂、废抹布、废清洗剂桶
建设规范的危险废物暂存仓库
2(万元)
生活垃圾
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合计
30(万元)
(四)验收范围
项目验收范围为一期验收,验收内容为现已建成生产设备及配套环保设备(见下表),产品产能为电脑周边配件10万件/年。
表4项目本次验收内容实际情况与环评审批对比表
(略)
工程内容
环评审批情况
验收实际情况
变动原因及说明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1
生产设备
注塑机
6台
0台
因生产计划调整,项目部分设备未投建

2
破碎机
1台
0台

3
电烤箱
1台
0台

4
冷却塔
1台
0台

5
项目投资
总投资
200万元
160万元
因部分设备未投建,投资额减少

6
环保投资
35万元
30万元

7
原辅材料
ABS塑胶料
230t/a
0t/a
因注塑机未投建,故不使用ABS塑胶料

8
产品
塑料零件
222万件/年
0件/年
项目注塑机未投建,故不生产塑料零件,项目使用的塑胶件为外购

9
废气治理
风机风量
22000m3/h(喷漆、烘干、清洁工序风量18000m3/h,注塑工序风量4000m3/h)
20000m3/h(喷漆、烘干、清洁工序风量20000m3/h)
因注塑机未投建,总收集风量减少

10
用水
冷却用水
1440t/a
0t/a
因生产计划调整,项目冷却塔未投建,无冷却用水

11
喷淋用水
76.8t/a
84t/a
因喷漆、烘干、清洁废气风量增大,为保证处理效果,相应增加喷淋用水

综上,项目实际建设中未发生重大变动,无需重新申报环评。
二、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项目生活污水三级化粪池处理后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略))表1中B级标准限值较严值后排至(略)茶山污水处理厂处理;项目喷淋用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损耗量,定期捞渣,定期更换,更换量为12t/a,(略)处理;项目真空镀膜机循环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定期补充新鲜水。
(二)废气
项目将喷漆、烘干、清洁工序设置于密闭负压车间内,并在设备产污处设置集气罩对废气进行点对点收集,废气经收集后引至“水喷淋+干式过滤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达到《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略))中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要求,颗粒物有组织排放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限值要求,未经收集的废气以无组织的形式排放,通过加强车间管理后,非甲烷总(略)内无组织排放达到《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略))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颗粒物无组织排放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三)噪声
项目生产设备选用低噪声设备和合理布局生产机械设备位置,采用隔声和减震等降噪措施。
(四)固体废物
项目规范设置一般固体废物仓库及危险废物暂存仓库。(略)回收处理;(略)回收处理;生活垃圾定期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五)其他环境保护设施
1、项目废气处理设施破损防范措施:
①加强设备的检修及保养;
②活性炭、过滤棉、喷淋用水定期更换,保证废气处理设施正常运转;
③设置机器事故应急措施及管理制度,确保设备长期处于良好状态。
2、项目火灾防范措施:
①在车间内设置“严禁烟火”的警示牌,尤其是在易燃品堆放的位置;
②灭火器应布置在明显便于取用的地方,并定期维护检查,确保能正常使用;
③制定和落实防火安全责任制及消防安全规章制度,除加强对员工的消防知识进行培训,对消防安全责任人及员工进行定期消防知识培训,消防安全管理人员持证上岗;
④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同时设有安全疏散通道;
3、原料储存使用管理措施:
①各种物料按其相应堆存规范进行堆置,禁止堆叠过高,防止滚动;
②加强日常管理,原料装卸、使用时,全过程有专人在现场监督,一旦发生事故,立即采取防范措施。定期对操作人员进行安全生产与安全知识培训,并制定严格的安全操作规程;
4、危险废物储存管理措施
①设置危险废物(略),危险废物按种类的不同进行规范化堆存,禁止堆叠过高;同时废油漆桶、废油、废油桶、废漆渣、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废清洗剂、废抹布、废清洗剂桶等采用密闭的胶袋进行密封存放;
②危险废物在搬运过程中,全过程有人在现场监督,一旦发生事故,立即采取防范措施。定期对操作人员进行安全生产与安全知识培训,并制定严格的安全操作规程。
③危险废物(略)已做好防腐防渗漏措施,地面采用防腐水泥地坪。定期对存放危险废物的容器外部进行检查,及时发现破损和漏处。
(六)环保管理制度及人员责任分工
项目已建立相关的环境管理人员小组,制定了相关环保管理制度并按制度要求执行。
三、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一)污染物排放情况
(1)废气
根据监测报告(编号:HSJC(略))的检测结果可知,项目喷漆、烘干、清洁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达到广东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略))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限值要求;厂区内无组织排放达到《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略))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颗粒物有组织排放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要求,无组织排放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符合项目环评批复的要求。
(2)噪声
根据监测报告(编号:HSJC(略))可知,项目厂界环境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略))3类标准限值要求,符合项目环评批复的要求。
(3)生活污水
根据监测报告(编号:HSJC(略))可知,生活污水可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略))B等级标准两者间的较严值的要求,符合项目环评要求。
(二)污染物排放总量
(1)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略)(略),排至(略)清溪厦坭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主要水污染物纳入污水处理厂总量控制。
(2)项目无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产排。项目在喷漆、烘干、清洁工序中会产生少量有机废气,属总VOCs,排放量为:0.2039t/a,符合总量控制指标要求:0.3775t/a。
四、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验收检测报告(编号:HSJC(略))的检测结果表明:在项目最大生产负荷达到85%的情况下,项目产生的废气、噪声、生活污水均能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不会超出项目环评。
五、验收结论
项目执行了环境保护“三同时”管理制度,已落实《(略)迁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略):东环建〔2024〕247号)的要求,本项目采取有效的环境保护处理措施,经处理后污染物排放符合国家和地方的环境保护相关标准,固体废物得到妥善处理。建设内容与环评及批复总体一致,建设内容变更调整不属于重大变动。符合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略)迁改扩建项目(一期)通过验收。
六、后续要求
(1)加强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管理和维护,确保安全有效运行。加强日常环境管理工作,落实各项环保制度,确保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
(2)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要求,进行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的信息公示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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