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卫生院超导核磁共振采购项目采购文件意见征询
(略)卫生院超导核磁共振采购项目进行政府采购,采取公开招标采购方式:
(略)
一、征求意见范围:
(一)采购需求:
1.采购标的需实现的主要功能或者目标,以及为落实政府采购支持科技、绿色、中小企业发展等政策需满足的要求;
2.采购标的需执行的相关标准、规范;
3.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服务标准、时限等要求;
4.采购标的数量、采购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略)
5.采购标的的验收标准;
6.采购标的的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
(二)采购文件
1.采购需求是否完整,是否出现倾向性条款;
2.供应商资格条件是否出现排他性条款;
3.评分细则设置是否合理;
4.采购文件是否存在含糊不清、相互矛盾、多种含义条款;
5.采购文件是否存在其他违法违规内容。
二、意见的提交方式:
(略)
(略)卫生院,地址:
(略)
三、合格的意见和建议书要求
1.针对采购文件内容提出意见和建议的,需明确有意见的采购文件内容所在页次和行数,并说明提出意见的理由和依据;
2.潜在供应商须在书面材料上加盖单位:
(略)
3.有关专家提出意见和建议的,须有本人签字,注明联系电话:
(略)
4.对逾期送达或未按照本公告要求提交书面意见的,将不予接受。
四、虚假与恶意扰乱的处理
对提供虚假材料或恶意扰乱政府采购正常秩序的,将提请
(略)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处处理。
(略)卫生院
2024年6月12日
附件:招标文件—
(略)卫生院超导核磁共振采购项目1.doc
招标文件—
(略)卫生院超导核磁共振采购项目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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