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全区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满足群众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进一步惠民利民,大力促进住房消费,帮助企业纾困,
(略)场信心,结
(略)实际,特制定了《防
(略)建设局、
(略)人民政府、
(略)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购房补贴实施方案》,现予以公布。
防
(略)建设局
(略)人民政府
(略)人民政府
2024年6月3日
防
(略)建设局
(略)人民政府
(略)人民政府
关于2024年购房补贴实施方案
一、补贴对象
在
(略)(
(略)、
(略))购买首套、二套新建商品住房的个人。
新建商品住房包括预售和现售的住房类商品房,指购房人与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防
(略)、商铺、公寓等非住房类新建商品房的不享受补贴。
二、补贴时间及标准
(一)新建商品住房买卖合同签订(网签)时间、备案时间和契税完税时间均在2024年6月1日—2024年9月30日(含当日)的,所购房屋面积在100平方米以上的,每套可申请购房补贴
(略);购买房屋面积在80平方米—100平方米(含)的,每套可申请购房补贴
(略);购买房屋面积在80平方米(含)以下的,每套可申请购房补贴
(略)。
(二)购房补贴提交申请时间截至2024年10月31日,逾期不申请办理,视为自动放弃申请购房补贴的权利。
三、申请材料
(一)《2024年购房补贴申请审批表》《承诺书》可登录
(略))领取。
(二)购房人身份证明及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证明(核原件,收取复印件);
(三)契税完税证明(核原件,收取复印件);
(四)银行卡复印件;
(五)
(略)出具的房屋查档证明(收原件,购房补助申请人提供);
以上申请材料均需提供一式一份。
四、申请流程
(一)申请。申请人按照第三点要求提交相关材料到购买房屋项目所
(略))办理。
(二)审核。城区(
(略)、
(略))住建部门收集材料汇总后负责审核,财政部门负责安排补贴资金。
(三)公示。
(略)人民政府、
(略)(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四)拨付补贴。公示无异议的,由
(略)人民政府、
(略)人民政府负责拨付至申请人个人账户。
五、购房补贴退还流程
凡已享受购房补贴的购房人,商品房买卖合同不得随意注销或变更。因各种原因需要注销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的,应全额退还已领取的购房补贴。
退还已领取购房补贴款的,
(略)建管局窗口提出退还申请,获取:
(略)
六、其他事项
(一)申请购房补贴时,购房人需持本人身份证及银行卡原件到现场提交申请材料;如本人无法到场的,须由公证受托人持含购房人身份证及银行卡等证件的公证材料到现场申请。
(二)多人购买同一套新建商品住房的,不得重复申请补贴。
(三)申请购房补贴时,申请人须提供真实、有效的材料。对经证实属于弄虚作假、虚报冒领的,取消享受补贴资格,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本方案由
(略)人民政府、
(略)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适用于
(略)(含
(略)、
(略))。本市以前出台的规定与本方案不一致的,以本方案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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