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坪山区坑梓街道秀新社区城兴路65号厂区-出租(发包)单一来源谈判邀请公告

所属地区:广东 - 深圳 发布日期:2024-06-12
所属地区:广东 - 深圳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单一来源公告
更新时间:2024/06/12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公告基本信息
(略)
JC(略)
项目名称:(略)
(略)厂区-出租(发包)
起始日期
2024年06月13日00时00分00秒
结束日期
2024年06月17日23时59分59秒
资产信息
资产现状
其他
地址:(略)
(略)
面积/数量
3800.00平方米
权属情况
有房产(土地)证
资产性质
厂房类
是否涉及优先承租权

招租信息
出租期
5年
免租期
2个月
免租期是否含在租赁期限内

租金是否含税

签订合同期限
《公开招租结果通知书》发出后30个自然日
招租底价
79,800元/月
租金的递增
租金每3年递增一次,递增2.1元/月/㎡,即每月租金如下:第1至3年,每月租金不含税价(略)(21元/㎡),含税价(略)/月;第4至5年,每月租金不含税价(略)(23.1元/㎡),含税价(略)/月。公开招租过程中承租方按不含税价格进行报价,成交后可根据成交人意愿选择是否按含税价格签订租赁合同缴纳租金,以上月租金均四舍五入取整后价格。
租金支付方式:(略)
月付
资产用途限定
厂房,宿舍
履约条件
详见附件《集体物业租赁合同》
其他补充说明
根据《关于加强(略))等有关规定,(略)委托,原采用竞争性谈判的交易方式:(略)
二、原租赁合同已于2024年4月9日到期,鉴于租赁物业实际存在分租户未清退的情况,意向承租方需确认对物业当前现状已充分了解,同意积极与招租人、分租户沟通协商,意向承租人承租后可选择与现有租户重新签订租赁合同,也可选择协助招租人清租,但不得以与上述租户协商不成功而主张不签订合同或不履行合同。移交物业给成交人日期:成交后的5个工作日内。
三、业态要求:符合(略)相关要求的产业类型均可。
四、租金支付方式:(略)
五、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承租。六、质疑事项:意向承租人认为交易公告存在其权益受到损害的,请于公告期内以书面方式:(略)
八、意向承租人认为交易公告或交易文件存在不明确、不清晰和前后不一致等问题的,可于公告期内采用书面或电话方式:(略)
十一、交易保证金的处理1.交易结果公示后的五个工作日内,未成交的意向承租人的交易保证金,(略)(略)径退回。2.租赁合同签订后,成交人向交易集团提供《转账委托书》,(略)作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金额大于交易保证金金额时,由成交人补齐差额;(略)退回,需向交易集团提供履约保证金转账凭证,交易集团在收到的5(略)径退回。
租赁费用相关信息
履约保证金金额
按成交月租金2倍收取
其他
1、物业管理员1名,(略)/月,工资已包含在每月租金内。2、(略)交付物业管理综合服务费不含税价(略);含税价(略),该费用已包含在每月租金内。
交易方式:(略)
交易方式:(略)
单一来源谈判
交易方式:(略)
由于本项目招租公告期满后仅产生1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的,(略)参加本项目谈判。
项目日程
澄清截止时间
2024年06月15日10时00分00秒
质疑截止时间
2024年06月17日23时59分59秒
应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2024年06月18日9时30分00秒
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4年06月18日10时00分00秒
应答文件递交方式:(略)
线下递交
应答文件递交地点:(略)
(略)办公12层1214
谈判时间
2024年06月18日10时00分00秒
交易机构信息
名称:(略)
(略)
地址:(略)
(略)办公12层
联系人:(略)
杨工
联系方式:(略)
(略)4
出租方信息
名称:(略)
(略)
其他
特殊事项说明
1.本次公开招租的行为是根据《关于加强(略)文件规定的程序进行。(略)负责交易程序的组织工作。2.出租方在交易公告及交易文件中关于招租物业的描述情况是其真实意思表示,出租方保证本次招租的物业是指集体所有、受托管理或掌握实际控制权的,按法律法规可用于租赁的物业。3.意向承租人报名前应充分了解物业本身及周边的相关情况,并认真研阅招租信息的全部内容以及当地的政策,意向承租人自愿报名参加物业承租的,视为已对交易标的物查验、知悉并且了解标的物瑕疵,并同意承担该瑕疵带来的全部风险。4.交易公告中已注明该物业房地产证情况,意向承租人自愿报名参加物业承租的视为已知悉并认可该物业的房地产证情况,同意承担该瑕疵带来的全部风险。5.承租人需完成本物业消防手续,并由承租人承担费用,报名参加物业招租的承租人不得以租赁物业消防未验收、主体未验收向招租人提出赔偿(补偿)的要求。6.承租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政策、法律、法规,依法纳税,必须以承租人的名义按本招租信息内容为准办理工商税务注册登记,办妥各项审批手续。获准营业时,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消防、环保、卫生等相关审批验收文件复印件提交给招租人。7.如需装修及改建的报批、验收等手续及有关费用由承租人自行负责,承租人装修及改建必须达到政府或招租人标准或要求,并及时将消防等相关部门的审批,验收合格文件复印给招租人。8.若物业(略)建设规划(略)更新改造需要拆迁,招租人有权单方面解除租赁协议,承租人应无条件配合,且不得以此为由向招租人主张赔偿或补偿,因政府征收(略)更新造成承租人的一切损失由其自行承担。9.水电设施等以现状移交,承租人不得以水电设施不齐全、未能满足其使用等为由,向招租人提出赔偿(补偿)。10.成交人应在发出公开招租结果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后30日内与招租人签订租赁合同,否则视为放弃成交资格,所交纳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招租人有权重新出租物业,无需对成交人承担赔偿责任。11.意向方应充分对出租的物业进行现场踏勘、测量、确认现场情况,标的物业按现状进行出租,物业计租面积与实际面积存在偏差的,不影响出租物业的成交租金金额。12.因上述物业产权情况及描述情况存在的瑕疵、(略)无关。13.意向承租方有下列情形之一,取消承租资格,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交易集团在扣除交易服务费后,将剩余的交易保证金转给招租人:13.1在交易公告规定的投标/响应截止后撤销交易文件或者作出撤销交易实质行为的;13.2在被确定为成交人/中标人后,无故放弃中选资格的;13.3在被确定为成交人/中标人后,未按规定足额支付交易服务费的;13.4在被确定为成交人/中标人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13.5经相关主管部门认定意向方之间相互串通或影响公平竞争的;13.6经相关主管部门认定意向方提供虚假主体材料或证明文件的;13.7存在其他违法违规情形的。14.意向承租方须充分知悉,(略)取消报名,报名公告期满后,若成为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则须按照后续邀请谈判公告要求与招租人进行竞争性谈判或单一来源谈判。若未按照相关规定与招租人进行谈判的,招租人有权扣除交易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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