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粗制氢氧化镍钴原料制备高纯电镍建设项目二次公示

所属地区:广西 - 南宁 发布日期:2024-06-12
所属地区:广西 - 南宁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环评公示
更新时间:2024/06/12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粗制氢氧化镍钴原料制备高纯电镍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略)已基本完成《粗制氢氧化镍钴原料制备高纯电镍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工作的通知》(桂环发〔2014〕26号)的要求的有关规定,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内容、评价结论等进行第二次公示,以便征求广大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公示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略)
(1)项目名称:(略)
(2)建设单位:(略)
(3)项目概况:在公司现有项目基础上重新规划,实现新增5万吨硫酸镍溶液产能(镍金属量)、7万吨高纯电镍产能,同时联产氯化钴溶液(晶体)、硫酸钴溶液、电铜、海绵铜、粗二氧化锰、粗制碳酸锌等。最终产能为10万吨硫酸镍溶液产能(镍金属量)、12万吨高纯电镍产能。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1)环境空气
①正常排放的情况下,项目新增污染源的SO2、硫酸雾、非甲烷总烃、HCl小时浓度最大占标率分别为11.43%、5.24%、3.05%、50.27%;项目新增污染源的SO2、硫酸雾、HCl日均值最大占标率分别为5.24%、2.96%、12.52%。项目新增污染源的短期浓度贡献值的最大浓度占标率均小于100%。
②正常排放的情况下,项目SO2年均值最大占标率分别为2.96%。新增污染源的年均浓度贡献值最大浓度占标率均小于30%。
③叠加环境质量现状浓度+在建、拟建污染源后,SO2的保证率日均浓度和年均浓度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略))二级要求;HCl、硫酸雾的日均浓度均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附录D其他污染物空气质量浓度参考限值要求;非甲烷总烃的小时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标准要求。
④通过预测结果可知,项目(略)及厂界外所有污染源排放的污染物中,SO2、硫酸雾、HCl非甲烷总烃短期浓度均达到相关排放标准限值要求,且项目厂界污染物浓度均满足要求,本项目无需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综上,项目大气环境影响可以接受。
(2)地下水环境
项目在做(略)地下水防渗措施的情况下,正常运营过程中不会对周围地下环境造成影响。
事故情况下,污水处理站破损泄漏会对项目场地内的地下水造成一定污染,泄漏发生100d~1000d后,污染物运移至场地西侧一带,主要污染范围为用地范围内,未运移至场地外及白坟坝村、新屋村散户一带,且白坟坝村均属(略)搬迁范围,搬迁完成后项目对其饮用水安全没有影响。如未能按时完成搬迁,则需加强污水处理站的日常管理与维护,当发现污水处理站泄漏时,及时切断污染源,采取截污、抽排等应急措施降低对周边地下水环境的影响。
在建设单位:(略)
(3)声环境
正常生产情况下,项目东面、西面、南面、北面厂界噪声可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略))3类标准要求。因此,本项目产生的噪声对项目(略)域声环境影响不大。
(4)固体废弃物
项目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略)
(5)土壤环境
正常情况下项目对土壤环境影响不大,厂内土壤环境可以满足《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略))中第二类用地风险筛选值要求;非正常情况下,项目污水垂直入渗土壤环境中,入渗30天后土壤中Ni、Cu、Pb、As、Cd、Cr仍满足《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略))中第二类用地风险筛选值要求。因此,项目建(略)域土壤环境质量影响较小。
(6)生态环境
项目占地为三类工业用地,场地已经过平整,项目建设对场地生态环境影响不大。运营期,项目排放的废气对周围生态环境影响不大。
(7)环境风险影响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涉及的危险物质有:MHP原料、98%硫酸、260#溶剂油、煤油、31%盐酸、镍及其化合物、钴及其化合物、锰及其化合物、铜及其化合物、P204萃取剂、P507萃取剂等。
本项目生产设施、储存工程均构成重点风险源,主要风险事故为有毒有害物质的泄漏,火灾、爆炸产生次生/伴生CO的排放。
项目位于龙潭产(略)(略),陆域评价范围内无风景(略)、自然(略)、饮用水源地(略)、集中式饮用取水口等敏感保护目标,也无珍稀动、植物物种,主要环境敏感目标为(略),距离项目最近的敏感点为项目用地西北面的潭莲河。
项目生产废水一部分送汇能三元正极项目MVR系统回收结晶盐,一部分经收集后排至锂电新能源材料一体化智能制造基地项目(一期)4万t/d污水处理厂,项目设有三级防控体系,污水处理站发生故障时未达标的废水抽入事故应急池;(略)设置围堰,雨水管沟内关键节点处设置闸门、抽水泵,管线(略)事故池相连,万一泄漏油类物质、(略),可将其抽至事故池后再送至污水处理站处理,(略)进入厂外水体。
本项目在设定的硫酸储罐连接管线发生破裂泄漏硫酸的风险事故下,大气环境硫酸雾未出现超大气毒性终点浓度-1和-2限值;在设定的盐酸储罐连接管线发生破裂泄漏盐酸的风险事故下,大气环境氯化氢出现超大气毒性终点浓度-1的最远距离为100m,出现超大气毒性终点浓度-2限值的最远距离为270m;在设定的萃取车间萃取槽发生260号溶剂油、煤油等易液液体泄漏,遇明火发生火灾的风险事故下,火灾伴生污染物CO未达到大气毒性终点浓度-1,出现超大气毒性终点浓度-2限值的最远距离为100m。
在设定的废水处理站发生突发性泄漏直接进入潭莲河的水环境风险事故情景下,COD、NH3-N、Co未出现超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略))Ⅲ类标准,占标率分别为81.7%、25%、20%;Ni、Mn最大超标倍数分别为6、636.4。企业应建立事故废水三级防控体系,工作人员定期巡查,如出现异常波动及时进行排查,防止事故泄漏造成的环境污染。
项目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合理、可行,(略)可有效防控本项目事故废水不排(略)。应急预案应有效衔(略)环境风险防控体系和管理要求,实现厂内(略)环境风险防控设施及管理的有效联动,有效防控环境风险。
在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各项风险管控措施和建议的前提下,项目环境风险可防可控。
(8)碳排放影响
本技改工程碳排放总量为36.35万tCO2/a,技改工程比现有工程增加碳排放量约0.19万tCO2/a。技改后碳排放强度为1.75tCO2/万元,碳排放绩效为1.16tCO2/t产品。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1)废气
项目常压浸出酸雾经1套“酸雾吸收塔”处理后由1根25m排气筒DA003排放,氧压浸出酸雾经1套“酸雾吸收塔”处理后由1根25m排气筒DA004排放,萃铜电铜废气经1套“催化氧化塔+酸雾吸收塔+湿式高压静电”处理后由1根25m排气筒DA005排放,萃取含酸有机废气经1套“酸雾吸收塔+树脂柱吸附”处理后一起由1根25m排气筒DA006排放,萃取含酸废气经1套“酸雾吸收塔”处理后一起由1根25m排气筒DA007排放,电积废气经1套“酸雾吸收塔”处理后由1根25m排气筒DA008排放,酸碱库酸雾经1套“酸雾吸收塔”处理后由1根25m排气筒DA009排放。
(2)废水
项目转皂废水采用“除磷+压滤+沉重+压滤+调pH+依托汇能三元正极项目MVR”处理;反铜锰后液采用“置换+压滤+沉锰+压滤+中和除重+压滤+调pH”处理;反锌铝后液采用“沉锌+压滤+沉重+压滤+调pH+依托汇能三元正极项目MVR”处理;洗氯水采用“中和除重+压滤+调pH”处理;镁萃余液采用“除磷+压滤+沉重+压滤+调pH”处理;沉镍废水采用“中和除重+压滤+调pH”处理;(略)废水、地面清洗水和化验室废水采用“沉重+压滤+调pH”处理;以上废水经过处理后和蒸发冷凝水、循环冷却排污水一起排入锂电基地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锂电新能源材料一体化智能制造基地项目(一期)4万t/d污水处理厂达标处理后排放。
初期雨水收集后经除重过滤后排入锂电新能源材料一体化智能制造基地项目(一期)4万t/d污水处理厂达标处理。
(3)噪声
本项目主要噪声源是各类泵、风机和压滤机等,噪声源声级80~100dB(A)。针对较高噪声设备采用消音、隔声和减振等措施,同时采(略)及厂界绿化等辅助降噪措施,以减轻生产设备运行时噪声对厂界声环境的影响。
(4)固体废物
项目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略)
(5)土壤
项目采用的土壤防治措施包括源头控制措施和过程防控措施,源头控制措施包括选用合格的材料,施工时按照规范施工,在运行过程中定期开展泄漏检测和修复工作,从源头上减少物料及废水的泄漏,运营期项目设废气处理措施,减少废气污染物排放。过程防控措施主要是在涉及入渗影响的场地范围内均按要求进行相应(略)防渗等措施。
(6)碳减排
本项目主要碳减排措施为:(1)采用氧压浸出工艺,大大提高了氧气和蒸汽的利用率,降低了能耗;(2)浸出液净化工艺选用了先进的萃取工艺;(3)采用了大型化、自动化、高效节能设备,使用DCS(略)控制主要生产操作参数;(4)采用循环水冷却工艺,提高水的重复利用率;(5)靠近热电厂,减少热力运输损耗。
(7)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针对物质泄漏采取的风险防范措施为:设置围堰、事故池等措施等三级防控措施;针对火灾爆炸采取的风险防范措施主要为设置消防水池和消防设施等。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略)粗制氢氧化镍钴原料制备高纯电镍建设项目符合龙潭产(略)规划及规划环评要求,项目产生的废气、废水、噪声和固体废物等得到有效治理,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技术可行,项目正常情况下向外排放的污染物可以达标排放,对环境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在做好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的情况下,工程运营过程可能发生的环境风险事故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属于可以接受水平。项目在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以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确保污染治理设施稳定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五、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查阅方式:(略)
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直接下载查阅本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也可通过信函、传真和电子邮件等方式:(略)
(略)络链接: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一)范围
受建设项目直接影响或间接影响的单位:(略)
(二)主要事项
①对本工程建设内容的意见和建议;
②对本报告提出的环保措施的意见和建议;
③对本报告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意见。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采用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信函、来访面谈等各种方式:(略)
公众意见表下载地址:(略)
链接:https://(略)-Tw
提取码:dt5m
八、项目建设单位:(略)
建设单位:(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邮箱:(略)
九、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及其联系方式:(略)
评价机构:(略)
联系地址:(略)
邮编:530007
联系电话:(略)
联系人:(略)
(略)
二〇二四年六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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