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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花都区人民医院扩建项目竣工及调试公示

所属地区:广东 - 广州 发布日期:2024-06-12
所属地区:广东 - 广州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履约验收公告
更新时间:2024/06/12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略)(略)(略)扩建项目竣工及调试公示
前言:据环保部2017年11月20日发布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中相关规定,(略)(略)扩建项目的竣工及调试情况进行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略)域环境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项目建设地点:(略)
(略)),该医院原项目设床位380个,门诊量为800人次/日。
(略)发展需(略)(略)在现有项目基础上进行扩建,具体扩建内容如下:
本次扩建内容:新增的8、9、11(略)均为已建成建筑,主要用于扩大原有(略)。新增床位438个,门诊量2716人次/日。职工人员新增1460人,均不(略)内住宿,其中438人(略)食堂用餐,其余1022人不(略)食堂用餐。新增部分原辅材料和医疗设备;淘汰原项目1台304KW备用柴油发电机,新增1台1000KW备用柴油发电机。扩建污水处理站的规模,新增水解酸化和生物接触氧化处理工艺。本次扩建项目不新增感染性疾病科、结核病门诊及其病房。
本次扩建项目不新增感染性疾病科、结核病门诊及其病房;扩建项目总投资6000万元,环保投资300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5%。
(略)发展原因,部分建筑、规模、设施等和原有的环评已经不相符,建设单位:(略)
二、项目生产产生的污染物及治理方案
(略)(略)(略)扩建项目排放的污染物为:废水、废气、噪声以及固体废物。
1、废水:(略)实行雨污分流制。食堂含油废水、生活污水和医疗废水经处理达标后,接(略)(略)排入新华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生活污水和医疗废水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略))B级标准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略))的表2预处理标准中较严值。食堂含油废水污染物排放执行《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略))较严者。
2、废气:污水处理站臭气经“水喷淋+植物除臭剂”处理后引至25m排气筒排放,臭气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略))表2标准;厂界臭气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静电(略))中表3污水处理站周边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项目备用发电机尾气经水喷淋装置处理达标后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略))二级标准中排放浓度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略))中第二时段二级标准中排放浓度的较严值。厨房油烟经静电油烟净化器处理达标后高空排放,排放标准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略))。
3、噪声:本项目噪声主要来自设备运行噪声,各种声源经减振、降噪处理,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略))2、4类标准。
4、固体废物:各类固体废物实行分类收集、处置。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以及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略))及国家污染物控制标准修改单(环境保护部公告2013年第36号)、《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略))进行管理,防止造成二次污染。
三、竣工日期、调试日期及公示期限
竣工日期:2024年6月11日。
调试日期:2024年6月13日~9月13日进行主体工程调试。
公示期限:5个工作日。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关注本项目建设项目和周边环境(略)域内居民、单位:(略)
五、公众反馈方式:(略)
公众采取向公示指定地址:(略)
六、建设单位:(略)
建设单位:(略)
单位:(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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