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塔集团
(略)年品牌文化传播推广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红塔集团
(略)年品牌文化传播推广项目已获批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关规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有相应资格的单位:
(略)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略)
2.2
(略):
(略)20025.01
2.3招标范围:策划实施“红塔山”品牌传播推广活动。围绕“红塔山”品牌文化以及系列规格产品开展活动策划,结合品牌调性和品牌精神,充分运用跨界资源,灵活运用线上及线下等形式,按实际要求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红塔山”品牌传播推广活动,有效提升“红塔山”品牌知名度,对“红塔山”品牌新产品进行针对性宣传推广。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服务要求。
2.4服务地点:
(略)
2.5服务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25年3月31日止。
2.6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
2.7出资比例为:100%。
2.8项目金额:本项目预估金额约190万元(含税),根据项目情况据实结算。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
(略)
(2)信誉要求:
①
(略)“刑事案件”专栏查询,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行贿人2017年10月15日至今无向烟草行业人员行贿的情况;
②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行贿人未被正式列入烟草行业或云南中烟发布的“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或曾被列入上述名单,但禁入期限届满的。
(3)财务要求: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清算(含自行清算、强制清算、破产清算)状态,未出现被法院强制执行的情况。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注:
1.与招标人:
(略)
2.单位:
(略)
3.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有关投标人的规定,自行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4.投标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存在弄虚作假被查证属实的,招标人:
(略)
3.2资格审查方式:
(略)
4.1获取:
(略)
4.2投标申请人须携带以下资料:
原件: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和被授权人的身份证(若授权委托人报名时);
复印件加盖公章:
营业执照;
(略)(
(略))获取:
(略)
4.3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售价300.00元/份,售后不退。
4.4本项目可邮寄报名,扫描报名资料发邮箱:
(略)
备注:邮箱:
(略)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24年07月05日上午8时00分~9时00分。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下同)为2024年07月05日上午9时00分。
5.3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略)
5.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
(略)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
(略)站”、“
(略)”(原“
(略)”)以及“
(略)”上同时发布,招标人:
(略)
7.联系方式:
(略)
招标人:
(略)
联络地址:
(略)
招标代理:
(略)
(略)地址:
(略)
玉溪办公地址:
(略)
联系人:
(略)
电话:
(略)(略)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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