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红塔银行总行营业部
(略)年饮用水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变更)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云南红塔银行总行营业部
(略)年饮用水采购项目,
(略),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受招标人:
(略)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名称:
(略)
2.4服务地点:
(略)
2.5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项目预算金额范围内据实结算(若合同服务期内,合同总金额实际执行完毕之日早于合同终止日,则按合同总金额实际执行完毕之日作为合同终止日期)。
2.6项目预算(含税总价):39万元,在项目预算内据实结算。
2.7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本项目允许生产商或代理商参与投标。投标人若为生产商,须具有饮用水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投标人若为代理商,须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同时须提供生产商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及生产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同一品牌的生产商和代理商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生产商和代理商同时参与投标时,仅接受生产商投标)。
3.3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略))年度的财务报表(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2023年之后成立的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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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投标人自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5与招标人:
(略)
3.6投标人未被
(略)场监督管理总局在“
(略)”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已被移除的除外);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注:失信被执行人由《信用中国》跳转至《
(略)》查询,投标人提供书面承诺,由招标代理:
(略)
3.7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2021年1月1日至今(判决书生效时间)
(略)上无行贿受贿犯罪记录(投标人提供书面承诺,由招标代理:
(略)
3.8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
(略)发布“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
(略)转发的行业其他工商企业“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由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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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劳动保护、节能减排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符合国家规定要求(投标人提供书面承诺)。
3.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4.招标文件的获取:
(略)
4.2获取:
(略)
(略)递交资料:
(略)密码登录“国e平台”,点击上方“项目管理”-“我要参
与”;在“搜索框”
(略)或项目名称:
(略)
(略)购买招标文件及开具发票:招标代理:
(略)
(略)获取:
(略)
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7月3日14时30分,地点:
(略)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
(略)
6.
(略)、
(略)、
(略)网站、国e平台上发布。招标人:
(略)
7.联系方式:
(略)
地址:
(略)
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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