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水务厅关于遴选“2024年度海南
(略)(县城)供水水质及水源安全保障监测”项目承担单位:
(略)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4年
(略)供水水质抽样检测工作的通知》要求,按照我厅年度工作计划安排,现向社会公开遴选《2024年度海南
(略)(县城)供水水质及水源安全保障监测》项目承担单位:
(略)
一、项目内容
(一)项目名称:
(略)
2024年度海南
(略)(县城)供水水质及水源安全保障监测
(二)项目内容
1.年
(略)供水水质抽样检测
(1)按照《2024
(略)供水水质抽样检测技术方案》开
(略)(县城)供水水质督查工作,对全省18
(略)(不含
(略))32个供水厂出厂水开展抽样检测;
(2)在全省18
(略)(不含
(略))供水量最大
(略)(县城)公共供水厂供水范围内抽取1
(略)水、1个末梢水;对全省18
(略)(不含
(略))城市(县城)加压调蓄设施开展抽样检测,其中3个
(略)(海口、三亚、儋州)
(略)抽检4个加压调蓄设施、其余15
(略)(略)县抽检2个加压调蓄设施。
出厂水、管网水的检测指标:《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略))表1、表2中除放射性以外的指标。其中,微生物、消毒剂及消毒副产物指标应依据表1和表2的规定选择测定。样品保存时间不能满足《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第2部分:水样的采集与保存》(GB5750.2-2023)要求时,可不检测微生物指标。
对以地表水为水源的公共供水厂出厂水样品增测2-甲基异莰醇和土臭素;对以海水淡化水为水源的公共供水厂样品增测硼。
末梢水及加压调蓄设施检测指标:色度、浑浊度、臭和味、肉眼可见物、pH、消毒剂指标。
2.供水水源预警监测
对全
(略)(县城)供水单位:
(略)
抽检指标:pH、溶解氧、化学需氧量、高锰酸盐指数、氨氮、总有机碳、2-甲基异莰醇、土臭素。
3.供水规范化指导及水样抽检
对全
(略)(县城)供水厂的运营管理进行一次检查及规范化管理指导和技术交流,确保全年全省18
(略)(不含
(略))32个供水厂全覆盖,并现场抽检浑浊度及消毒剂指标。根据现场的检查情况及现场指标抽样的结果出具分析报告。
4.实验室质控考核
对全省22
(略)进行质控考核,质控考核项目以浑浊度、氨氮、高锰酸盐指数、铁、锰常规指标为主,最终形成总结报告,分析我省供水检测的能力水平,并提出工作建议。
(三)经费预算
项目费用41万元以内,包含水质检测费用(含人员差旅及补贴等)、车油费(含车辆租赁费)、技术服务费等,不包含省水务厅业务工作人员水质督查费用。
(四)资格条件
申报单位:
(略)
二、有关申报要求
(一)申报人填写《项目申请书》,
(略)、内容、方法、进度安排、经费预算等。申请书应加盖承担单位:
(略)
(二)申报单位:
(略)
(三)申报截止日期为2024年6月19日前。
(四)我厅将择优遴选承担单位:
(略)
(五)项目最终成果的产权归海南省水务厅所有,承担单位:
(略)
三、其他事项
(一)项目执行时间为2024年7月1日至12月30日。期间,我厅将视工作需要听取项目进展情况汇报。
(二)本项目由我厅城乡水务处陈圣东负责,未尽事宜电话联系沟通(
(略)1)。
附件:海南省水务厅公开遴选项目申请书
海南省水务厅
2024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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