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企业:
按照《
(略))文件精神,为做好2024年度
(略)高成长性企业提质倍增计划试点企业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企业基本要求
围
(略)风口产业领域、17条重点产业链,遴选一批产品前景广、发展速度快、创新能力强、质量效益好的试点企业,实施提质倍增计划,2024年度遴选的试点企业营业收入(以2023年度数据为基数)到2025年增长1倍以上。
二、企业申报条件
遵循“选好选优、培优培强”工作原则,体现“倍增计划”的试点性和示范性。市级试点企业由企业申报,择优选择。具体条件如下:
(一)依法经营,诚实守信,
(略)经营异常名录,且无严重违法失信记录。
(二)遴选范围
(略)制造业企业、生产性服务业企业、软件与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其中软件与
(略)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行业企业和国家工信部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统计范围企业。
(三)试点企业应具备较好的成长性。
1.2023年度营业收入在1亿元以上的企业,其营业收入增速不低
(略)规上工业营业收入增速(1.2%)。
2.2023年度营业收入在2000万以上、1亿元以下的企业,其过去3年营业收入平均增速不低于15%。
3.2023年底营业收入在500万以上、2000万以下的企业,其过去3年营业收入平均增速不低于25%,需由其
(略)区进行现场考察后进行推荐。
5.具有良好发展基础,拥有优秀的管理团队、运营团队和技术团队。企业倍增意愿强烈,有明确可行的倍增方案。
6.优先支持经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及“小巨人”“隐形冠军”“瞪羚”“专精特新”企业申报试点企业。
三、遴选工作流程
(一)企业申报(截至2024年6月18日)
企业根据申报通知要求,以自愿为原则,按照要求,将附件《
(略))电子版(Word版本)发邮箱:
(略)
(二)材料审查(截至2024年6月21日)
县(区)工信部门对资料进行初审后,汇总企业申报纸质材料及电子材料报
(略)倍增办,市倍增办对企业上报资料进行审核。
(三)确定试点企业(2024年7月中旬)
市倍增办根据企业上报材料,择优选择试点企业,经领导小组审定后,正式纳入试点企业库管理。
四、其他事项
(一)经遴选纳入试点库的申报企业,每年度
(略)倍增办的经营情况考核,
(略)报送生产经营情况。
(二)为确保“倍增计划”面
(略)企业的公平性,
(略)已纳入“倍增计划”市级试点企业名单,
(略)不再考虑纳入。
(三)试点企业年度营业收入以税务部门核算的营业收入为准。
联系人:
(略)
邮箱:
(略)
附件:1.
(略)“倍增计划”试点企业申请表
2.
(略)“倍增计划”试点企业申报信息汇总表
3.
(略)“倍增计划”申报企业承诺书
2024年6月13日
附件1:
(略)“倍增计划”试点企业申请表.doc
附件2:
(略)“倍增计划”试点企业申报信息汇总表.xls
附件3:
(略)“提质倍增计划”申报企业承诺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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