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选择
反选
反选将当前选中的变为不选,未选的全部变为选中。
华北
华东
华中
华南
东北
西北
西南
其他
取消
确定

广西贺州市平桂区水口金银矿勘查探矿权网上挂牌出让竞买须知

所属地区:广西 - 贺州 发布日期:2024-06-13
所属地区:广西 - 贺州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6/13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一、关于出让文件
(一)出让文件的解释、澄清。
1.竞买人获取:(略)
2.竞买人若对出让文件有疑问,(略)提出澄清要求。
3.根据竞买人的要求对出让文件做出的澄清,(略)将于挂牌截止前予以答复。
(二)出让文件的修改、补充。
1.(略)根据需要主动对出让文件进行必要的修改、补充的,修改、(略)站、广西壮族(略)(略)站、(略)网站、交易大厅发布。
2.出让文件的修改、补充内容一旦公告,将作为出让文件的组成部分。当出让文件的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公告为准。
(三)出让信息变更的通知。
本次出让有关信息如果发生变动变更,(略)站、广西壮族(略)(略)站、(略)网站、交易大厅发布,竞买人需密切关注。竞买人未能及时接收、知悉出让信息变动变更信息,或未按照信息变更后的要求办理有关事项的,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二、关于成交确认书的签订
自《(略)上挂牌出让成交通知书》颁发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略)签订《探矿权出让成交确认书》。
(一)《(略)上挂牌出让竞买申请书》(加盖单位:(略)
(二)《(略)上挂牌出让竞买资格确认书》(加盖单位:(略)
(三)《(略)上挂牌出让成交通知书》(加盖单位:(略)
(四)法人单位:(略)
(五)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护照(验原件,存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略)
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验原件,存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略)
注:《(略)上挂牌出让竞买申请书》《(略)上挂牌出让竞买资格确认书》《(略)上挂牌出让成交通知书》(略)系统下载打印,法人授权委托书样本附后。
三、关于出让结果的公示
(略)将在探矿权出让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略)站、(略)(略)站、(略)网站、(略)上挂牌出让结果,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四、关于出让合同的签订
竞得人应根据《探矿权出让成交确认书》的约定,在出让结果公示结束无异议后10个工作日内,自行到(略)自然资源厅签订《探矿权出让合同》。
五、关于探矿权登记
竞得人按《探矿权出让合同》约定缴纳探矿权出让价款后,按有关规定申请办理探矿权登记。
六、关于违约责任
(一)竞买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略)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按照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失信联合惩戒要求,对失信主体信息进行记录、管理、公开:
1.竞买人串通报价,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的;
2.竞买人弄虚作假,骗取竞买资格的;
3.竞买人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二)竞得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违约,竞得结果无效:
1.竞得候选人逾期不签订或拒绝签订《探矿权出让成交确认书》的;
2.竞得人逾期不签订或拒绝签订《探矿权出让合同》的;
3.竞得人提供虚假文件或者隐瞒事实的;
4.采取行贿、恶意串通等非法手段竞得的;
5.其他依法应当认定为违约行为的情形。
(三)竞得人有上述第(二)款违约情形的,按以下规定处理:
1.取消竞得人的竞得资格,竞得人竞买该探矿权时提交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
2.按照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失信联合惩戒要求,对失信主体信息进行记录、管理、公开。
(四)出让人与竞得人签订出让合同后发生的违约情形及违约责任,按签订的《探矿权出让合同》有关规定处理。
(五)竞买人、竞得人违约,给他人造成损失的,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风险告知
(一)在本探矿权竞买申请之前,(略)上挂牌出让公告、出让文件及相关信息和交易条件,并对该探矿权认真考察与踏勘,了解清楚有关情况。申请一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竞买人对相关信息、交易条件及探矿权现状和缺陷无异议且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二)(略)系统上以竞买人的CA数字证书和密码登陆进行的操作,均被视为竞买人本人的行为,竞买人应当对以其CA数字证书进行的所有活动负法律责任。
(三)因竞买人如下行为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承担:
1.(略)系统、未及时关注相关竞价信息、未及时出价等导致没有参加竞价活动的;
2.(略)络异常或操作不当等原因导致无法正常出价的;
3.(略)服务器时间为准,(略)服务器时间不符而导致未能及时参与竞价的。
(四)(略)存在不稳定因素,不排除竞价过程中发生异常情况((略)络故障、电路故障、系统故障)(略)络黑客恶意攻击等风险,(略)(略)上竞价不同于现场竞价的风险。(略)站服务异常、网络竞价中断、竞价结果异常或其他异常情况的,交易各方均不承担责任。如果因竞买人操作不当所造成的损失,由竞买人自行承担,委托人、(略)均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略)上竞价,(略)络竞价的客观状态、(略)传导给客户端的标的图文信息、成交价等。
八、其他事项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探矿权出让交易行为中止:
1.公告公示期间发现出让的矿业权权属争议尚未解决;
2.竞得人有矿产资源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逾期不履行的;
3.(略)(略)域发生电力、(略)络恶意入侵等原因,(略)不能正常运行的;
4.因不可抗力或者政策变化应当中止交易的其他情形。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探矿权出让交易行为终止:
1.出让人因有关政策规定、探矿权出让所依据的客观情况等发生重大变化提出终止交易;
2.因不可抗力应当终止交易;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热点推荐 热门招标 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