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略)(略)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示范试点医疗设备采购项自竞争
性谈判公告
(
(略):ZCZB-TP-
(略))
项目所
(略):
(略)
一、招标条件
(略)(略)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示范试点医疗设备采购项目已由项目
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
(略)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
(略)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略)(略)(略)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示范试点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中药液体包装机和中药熏蒸机:(002)中频药物导入治疗仪和微波治疗仪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中药液体包装机和中药熏蒸机)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
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财政部关于进
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
中小企业采购,全部货物均由中型、小型或微型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生产且使用该中型、小型、
(略)或者注册商标。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
业视同小微企业。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
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略)
注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略)
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略)
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3.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
(略)
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供应商须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9号)的规定,
若供应商为所响应产品的制造商,按其分类提供其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备案证明文
件或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若供应商不是所响应产品(第一类医疗器械
经营企业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供应商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2年或者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者响应
文件递交截止前六个月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录(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承诺书(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
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的供应商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相关证明);
(5)供应商若为法定代表人参加谈判,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
字或盖章)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若为被授权人参加谈判,须提供委托授权书(须
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若无法定代表人,需由企业负责人
提供授权、签字或盖章);
(6)供应商须提供谈判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公章
(截至谈判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全部货物均由中型、小型或微型企业制造的,供应商
按照采购文件中明确的行业提供制造商为中小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制造商为残疾人
福利性单位:
(略)
有
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002中频药物导入治疗仪和微波治疗仪)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
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财政部关于进
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
中小企业采购,全部货物均由中型、小型或微型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生产且使用该中型、小型、
(略)或者注册商标。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
业视同小微企业。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
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略)
注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略)
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略)
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3.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
(略)
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若供应商为所响应产品的制造商,按其分类提供其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备案证明文
经营企业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供应商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2年或者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者响应
文件递交截止前六个月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4)供应商须提供2024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资金保障记
录(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承诺书(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
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的供应商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相关证明);
(5)供应商若为法定代表人参加谈判,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
字或盖章)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若为被授权人参加谈判,须提供委托授权书(须
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若无法定代表人,需由企业负责人
提供授权、签字或盖章);
(6)供应商须提供谈判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公章
(截至谈判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全部货物均由中型、小型或微型企业制造的,供应商
按照采购文件中明确的行业提供制造商为中小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制造商为残疾人
福利性单位:
(略)
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略)
获取:
(略)
14:00-17:00(法定节、假日休息)在
(略)716
室以现金形式现场发售领取。谈判文件的售价:500元,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6月19日10时00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略)
开标时间:2024年06月19日10时00分
开标地点:
(略)
七、其他
(略)(略)(略)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示范试点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略)
招标人:
(略)
地址:
(略)
联系人:
(略)
电话:
(略)
辰招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
(略)
地址:
(略)
联系人:
(略)
电话:
(略)
电子邮件:
(略)@163.com
招标人:
(略)
招标人: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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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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