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略)杂物间(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略)杂物间的公告
(略)——参见全国法院页面:https://
(略)_list.htm),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略)】(不含屋内物品),该财产为被执行人郭*通与郑*珠共有。建筑面积:127.34平方米(产权面积仅供参考,请以最终过户为准)。实际用途为住宅、杂物间。
评估价:
(略)元,起拍价:
(略),保证金:
(略),增价幅度:
(略)。
以上起拍价不含买卖双方税费及各种欠费。
二、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请竞买人谨慎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涉及限购、过户事项及税费事宜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
(略)
三、本院已委托“晟拍法服”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组织看样及拍卖辅助工作,联系电话:
(略)
四、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
(略)
五、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六、拍卖方式:
(略)
七、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法律文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办理不动产过户过程中所涉及到因本次拍卖标的交易所需承担的税、费依照法律、法规由相应主体各自负担,卖方(被执行人)负担的部分(仅限本次交易的税费)由买受人先行垫付,买受人可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持有效代为缴纳凭证并提交书面退税申请至本院申请退还代为缴纳税费(申请执行人以物抵债除外),逾期未提交退税申请及代为缴纳凭证的,本院将不予退还其垫付部分,法律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其他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如果产生土地出让金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纳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
(略)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4年6月21日前与本院联系。
九、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24年6月21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十一、
(略)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二、拍卖余款请在竞拍成交后5日内缴纳,
(略)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
1、银行付款方式:
(略)
(户名:
(略):
(略)(略)67)
2、
(略)上付款方式:
(略)
余款支付操作可查看:https://
(略)-helpcenter-daechognzhi?spm=a213
(略).51.78c18be4PJWld9&wh_ttid=pc
3、拍卖未成交的,
(略)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三、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支付额度不足的情况,
(略)上充值银行和大额支付渠道,具体可查看:
https://
(略)-helpcenter-daechognzhi?spm=a213
(略).49.4c308be4kxkdWi&wh_ttid=pc
十四、依照法释〔2016〕18号《
(略)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
(略)拍标的物后,
(略)将生成相应《
(略)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
(略)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举报监督电话:
(略)0/
(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
(略)9(晟拍法服)
(略)(晟拍法服)
淘宝技术咨询:
(略)
(略)(略)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六月十四日
所含标的物
标的名称: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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