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医疗机构:根据海南省医疗保障局《海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国家组织人工晶体及运动医学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执行工作的通知》(琼医保〔2024〕77号),现对我省执行国家组织人工晶体及运动医学类医用耗材集中采购三方协议签订工作要求如下:一、中选品种及三方签约协议采购量按照海南省医疗保障局《海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国家组织人工晶体及运动医学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执行工作的通知》公布的中选结果(见附件1)、协议采购量(见附件2、3)执行。
(略)导入,企业无需申报。二、协议签订协议三方于2024年7月15日前完成协议签订(协议模板详见附件4),
(略)并三方确认(因系统功能尚未完善,上传工作及操作流程另行通知)。协议签订时间作为执行集采政策情况的考核依据之一。三、确定配送关系
(略)确定的配送关系与三方协议配送关系不一致的,以三方协议为准。
特此通知。附件:
1.国家组织人工晶体及运动医学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品种及中选结果
2.人工晶体类耗材协议采购量3.运动医学类耗材协议采购量4.国家组织人工晶体及运动医学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中选品种购销三方协议(模板)
(略)2024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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