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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推荐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民族药)审评专家的通知

所属地区:广西 - 南宁 发布日期:2024-06-14
所属地区:广西 - 南宁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6/14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各单位:(略)
关于《广西壮族(略)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推荐药品(民族药〉审评专家的通知》((略)址:(略).cn/zwgk/fdzdgknr/ggtg/t(略).shtml)已发布,现将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略)
一、专家库成员基本条件
(一)遵纪守法,廉洁正派,坚持原则,实事求是;
(二)具有药学、医学或相关专业本科(含本科)以上学历并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从事药学、医学及相关工作满10年,具有较高的专业技术水平;
(三)熟悉药品(民族药)、医疗机构制剂、药品包装材料、药用辅料等注册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熟悉本专业国内外新技术、新理论的发展动态;
(四)服从选派,按时参加审评会议或函评,严格遵守审评工作纪律,按要求完成审评任务;
(五)身体健康,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0岁,国家级专家、民族医药专家及专业领域内资深专家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七)无违纪违法或不良信用等记录。
二、专家入库推荐和遴选程序
(一)个人申请。专家根据个人意愿,填写《药品(民族药)专家推荐表》(附件1)。
(二)单位:(略)
(三)审核公示。(略)对被推荐的专家材料进行汇总审核,将入库专家候选人名单报(略)药品监督管理局审定并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无异议后正式聘任,聘期3年。
三、相关要求
专家候选人应尽量涵盖本单位:(略)
四、报送程序及要求
(一)申请人填写附件1同时提供本人的学历、学位及专业资格证书复印件(按顺序装订),交所在单位:(略)
(二)各单位:(略)
五、联系方式:(略)
未尽事宜,请申报人先联系所在单位:(略)
学校科技处联系方式:(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联系地址:(略)
联系邮箱:(略)
附件:
附件1.药品(民族药)审评专家推荐表.doc
附件2.药品(民族药)审评专家推荐汇总表.docx
广西中医药大学科技处
2024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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